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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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文件鄂土资发200963号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办法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发200777号)文件实施以来,切实促进了我省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评审和审查工作的开展,保证了我省生产建设项目的正常报批。为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评审效率,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编报程序(一)省厅对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并在省厅备案的单位编制土地复垦方案。(二)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涉及临时用地的,应于建设用地报批资料申
2、报前完成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工作,并报送国土资源部门评审和审查。(三)新建、改扩建生产项目,复垦义务人应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确认后,及时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并报送国土资源部门评审和审查。二、明确评审权限(一)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的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的土地复垦方案,由省厅组织评审。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的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的土地复垦方案,由市(州)国土资源部门组织评审。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工作应于建设用地报批资料申报前完成,经评审的复垦方案报告书、报告表和评审表作为建设用地报批材料的要件随用地报批资料上报。(二)依法需报国土资源部审批的新建、改扩建生产项目的土地复垦方案,委托市(州)国土资源部
3、门初审后,由省厅转报国土资源部组织评审。依法须报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的新建、改扩建生产项目的土地复垦方案由省厅组织评审,其中土地复垦规模在10公顷(含10公顷)以内的生产项目的土地复垦方案,省厅委托市(州)国土资源部门受理并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省厅备案。三、进一步明晰权责,严把审查关市(州)国土资源部门应明晰权责,加强对评审和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评审制度,认真组织好土地复垦方案的评审和审查工作,切实为生产建设单位做好服务工作。应严把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审查关,对出具的审查意见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省厅建立土地复垦方案质量抽查制度。受委托的市(州)在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组织和审查工作中出现较
4、大问题影响生产建设项目申报和土地复垦工作的,省厅将收回该市(州)评审审查权并追究相关责任。各市(州)应及时将受委托评审的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报省厅备案,填报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备案表(附件1),未经省厅备案的,其评审审查结果不能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依据。建立市(州)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审查台帐及备案制度,市(州)每年1月10日前应将上一年度市(州)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备案台帐(附件2)报省厅备案。省厅组织制订了评审组织程序及注意事项(附件3)和评审要点(附件4、附件5),供各市(州)在组织评审时参照。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备案表 2.市(州)年度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备案台帐 3.
5、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组织程序及注意事项 4.建设类项目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要点 5.生产类项目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要点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附件1.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备案表备案编号: 市(州) 年 号生产(建设)项目名称生产(建设)单位名称方案编制单位名称项目用地面积永久性建设用地面积公顷破坏土地面积公顷生产能力(或投资规模)生产年限(或建设期限)本项目复垦方案按照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发200777号)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办法的通知(鄂土资发200963号)的要求,受省厅委托,我市(州)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呈报省厅
6、备案。报备单位: 备案单位: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2._市(州)_年度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备案台帐序号项目名称复垦责任单位方案编制单位备案编号备案日期备注附件3.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组织程序及注意事项一、评审组织程序第一项:主持人介绍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目的及要求。(主持人一 般由市、州局分管领导或耕保科负责人担任。)第二项:主持人介绍与会专家。(专家组名单事先应从专家库中 遴选确定,专家组人数控制在5或7人为宜,市(州) 局从事土地、矿产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安排1人, 其他专家应从与土地复垦相关的土地、地矿、环境、 水保、农林、财务等专业的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大 专院校高级职称专业人员中遴选。)第三
7、项:民主推选专家组组长并将评审会主持移交专家组长。(专家组长必须具有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专家组长原则上不由国土资源部门行政领导担任。)第四项:专家组组长主持会议。第五项:编制单位汇报方案编制情况。第六项:专家组讨论质疑,编制单位和生产建设单位回答专家 质疑。第七项:(1)专家组意见通过评审的,形成评审意见,专家组成 员及组长签署评审表。 (2)专家组意见原则通过评审,需修改完善的,现场不 形成评审意见,编制单位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送各 专家复审,专家组长把关后形成评审意见。 (3)专家组意见不通过评审的,编制单位重新编制报告。二、评审组织注意事项1、编制单位是否经省厅备案可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8、网站(网址)“土地资源管理”栏目及公告栏目下查询。2、各地要按要求建立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专家库。3、负责组织评审工作的非专家工作人员不得领取被评审单位评审劳务费或酬金。附件4.建设类项目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要点土地复垦方案的评审应当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发200777号)中编制大纲的相关要求和深度进行。其中,需要重点审查的内容和评审指标如下:序号评审内容评审要点分数1项目概况 (10分)项目名称、位置、隶属关系、工程类型、投资规模、建设期限、项目范围、用地规模及土地
9、权属关系介绍清楚项目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状况阐述清楚、符合实际重点说明对土地复垦目标有直接影响的因素,如地形、土壤、植被等,最好附图破坏前的土地利用现状(包括地类、数量、质量)、权属性质等情况,最好附典型地类图片;交代清楚农业生产情况项目对土地可能造成破坏的环节、顺序以及破坏方式的阐述简明、清晰2土地复垦 可行性分析 (15分)项目区是否有已破坏土地;是否说明已破坏土地范围、破坏类型、地类、面积和破坏程度等。对于在项目区内已破坏,但未采取复垦措施的土地,要纳入土地复垦方案,进行相应的资金和工作安排。工程类型、建设方式、工艺流程或项目工程安排等介绍清楚拟破坏土地的预测依据充分不同时段或区段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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