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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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监理水泥灌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二00九年九月二十日水泥灌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 总 则1.1 本细则适用于*枢纽工程固结灌浆。1.2 编制依据 (1)设计图纸、技术要求等有关文件资料。 (2)国家及部颁有关规程规范: (3)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62-94);(4)水利水电工程钻孔压水试验规程(SL31-2003);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6)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5100-1999)。1.3 本细则着重于水泥灌浆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包括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灌浆后的质量检查以及施工缺陷处理等。 二、 施工准备阶段质
2、量控制2.1 灌浆试验(1)灌浆作业开工前56天,承包人应编制详细的试验大纲,报送监理人审批。 (2)灌浆试验结束后,承包人应对试验成果进行分析,并将试验的详细记录和试验分析成果报送监理人。2.2 浆液试验 (1)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对不同水灰比、不同掺合料和不同外加剂的浆液进行下列项目的试验: 1)浆液配制程序及拌制时间;2)浆液密度或比重测定; 3)浆液流动性或流变参数; 4)浆液的沉淀稳定性; 5)浆液的凝结时间,包括初凝或终凝时间; 6)浆液结石的容重、强度、弹性模量和渗透性; 7)监理人指示的其它试验内容。(2)用于现场灌浆试验的浆液水灰比以及掺合料、外加剂等的品种及其掺量应通过浆液
3、试验选择,并将试验成果报送监理人。2.3 现场灌浆试验 (1)承包人应根据设计要求在指定的灌浆试验区进行灌浆试验。 (2)根据灌浆工程施工图纸的要求或按监理人指示选定试验孔布置方式、孔深、灌浆分段、灌浆压力等试验参数,进行常规水泥灌浆试验,并配备相应设备。 (3)在每一灌浆试验区内,按批准的灌浆试验大纲拟定的施工程序和方法进行灌浆试验检查灌浆的效果,承包人应整理分析检查孔的单位吸水率、单位耗灰量等的试验资料,并将灌浆试验成果报送监理人。2.4 施工措施审查2.4.1 施工承包单位应在灌浆作业开工的28d以前,根据灌浆试验成果和监理单位的审批意见,结合现场施工条件,编制灌浆工程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
4、理单位审批。其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包括灌浆工程施工布置、工程部位、钻孔分序与编号等); (2)灌浆工序、工艺和压力; (3)灌浆材料及其品质; (4)施工进度计划; (5)机械设备配置与劳动力组织; (6)质保体系及质量控制措施; (7)灌浆计量设备与灌入量控制方法; (8)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 (9)作业原始记录资料收集与整理(附表格)。2.4.2 施工承包单位必须按合同、投标书要求组织施工设备进场。运至施工现场用于灌浆作业的各种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计量观测装置和其它辅助设备,必须经过检查、率定、安装调试,并经监理单位认证合格,方可使用。2.5 质量保证体系审查 (1)施工承包
5、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推广质量管理,加强三级质检制度,各级质检机构应配备专职质检人员。 (2)施工承包单位应建立现场试验室,配备专职试验人员和合格的仪器设备,做好各种灌浆材料的检测和浆材配比的试验工作。 (3)对从事灌浆施工的人员应进行技术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4)施工承包单位应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在廊道和洞井作业应有良好的通风措施。三、 灌浆材料质量控制3.1 用于灌浆工程的水泥、外加剂、掺合料等都应是报经监理单位批准的合格材料。所有材料的出厂(或生产)指标及检验资料必须报送监理单位审查。材料和所有需要的浆材在使用前及使用过程中必须进行的周期性控制试验,由
6、施工承包单位完成。3.2 水泥 灌浆水泥一般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本工程注浆的水泥为抗硫酸盐水泥,标号为42.5R水泥细度要求通过80m方孔筛的筛余量不超过5%,性能应满足GB175-92标准的有关要求。 灌浆使用的水泥必须保持新鲜(距出厂日期不超过40d),现场宜设置灌浆水泥专用库,受潮结块的水泥不得使用。水泥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测,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严禁使用。3.3 掺合料 根据灌浆需要,施工承包单位通过试验论证,并在得到监理单位批准后,可采用下列掺合料,其质量应满足SL62-94规范要求: (1)砂:应为质地坚硬的天然砂或人工砂,粒径不大于2.5mm,细度模数不大于2.0,SO3含量不大于1
7、含泥量及有机物含量均不大于3%。(2)粉煤灰:应为精选的级优质灰,细度要求颗粒径与同时使用的水泥颗粒径相当,烧失量小于8%,SO3含量小于3%。3.4 外加剂 根据灌浆需要,可在水泥浆中加入下列外加剂,其最优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并报监理单位批准。 (1)速凝剂:水玻璃、氯化钙、三乙醇胺等。 (2)减水剂:荼系高效减水剂、木质素磺酸盐类减水剂。 所有外加剂凡能溶于水者均应以水溶液状态加入。3.5 水灌浆用水应符合JGJ63-2006第3.0.4条的规定,拌浆水的温度不 高于40。 四、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4.1 制浆和灌浆设备4.1.1 制浆 (1)制浆材料必须称量,称量误差应小于5%,水泥等
8、固相材料宜采用重量称量法。 (2)各类浆液必须搅拌均匀并测定浆液密度。普通纯水泥浆液使用普通搅拌机,搅拌时间不少于3min;湿磨细水泥浆液使用高速搅拌机,其搅拌机转速应大于1200r/min,搅拌时间不少于30s。 (3)浆液使用前应过筛,自制备到用完时间:普通纯水泥浆液应小于4h,湿磨细水泥浆液应小于2h,超过规定时间者应予舍弃。 (4)制备湿磨细水泥浆液时,须经过3次以上的湿磨,经细度检测达到设计细度要求后,方可用于灌浆作业。 (5)集中制浆站宜制备0.5:1的普通纯水泥浆,输送浆液流速应为1.42.0m/s,各灌浆地点应测定来浆密度,根据各灌浆点的不同需要调制使用。 (6)寒冷季节施工应
9、做好机房和灌浆管路的防寒保暖工作。炎热季节施工应采取防热和防晒措施。浆液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低于或超过此标准的应视为废浆。4.1.2 灌浆设备 (1)灌浆应根据需要配备高速搅拌机、湿磨机、普通搅拌机、灌浆泵、自动记录仪、压力表、灌浆管路、孔口封闭器、孔内阻塞器、比重秤等设备与器材。 (2)浆液搅拌机的搅拌能力应与灌浆泵的排浆量相适应,并能保证均匀、连续地拌制浆液。 (3)自动记录仪应选用经有关部门鉴定和率定,能测记灌浆压力、注入率等参数的双流计的大循环“三参数”自动记录仪系统。在使用前及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测,以保证记录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同时进行人工记录,以资校核。 (4)灌浆泵应采用
10、双缸或多缸活塞灌浆泵,容许工作压力应大于最大灌浆压力的1.5倍,其压力摆动范围不大于灌浆压力的20%,并应有足够的排浆量和稳定的工作性能。 (5)水泥湿磨机应有足够的制浆量和稳定的工作性能,并配有细度检测设备。 (6)灌浆管路应采用钢丝编织胶管,能承受1.5倍的最大灌浆压力,并应保证浆液流动畅通。 (7)高压灌浆孔口封闭器应具有密封性能,并能使射浆管灵活转动。 (8)压力表应与各工序作业使用的压力相适应,使用压力宜在压力表最大标值的1/43/4之间。压力表应经常检查其灵敏度,并定期进行标定,不合格的和已损坏的压力表严禁使用。 (9)灌浆泵和进、回浆管均应安设压力表。 (10)所有灌浆设备应注意
11、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工作状态,并应有备用量。4.2 固结(充填)灌浆4.2.1 一般要求(1) 灌浆前应将漏浆或漏水的裂隙进行清理,以便堵漏。灌浆过程中正常发生的浆液损耗应包含在相应的单价中。(2) 在进行裂隙冲洗、压水试验和灌浆施工过程中均应进行抬动监测,观测成果应报送监理人,抬动变形值超过设计值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报请监理人共同研究处理措施。裂隙冲洗、压水试验和灌浆作业须待抬动观测仪器装置完毕,并完成测试工作后,方可进行。(3) 在已完成或正在灌浆的地区,其附近30m以内不得进行爆破作业。(4) 在灌浆过程中出现灌浆中断、串孔、冒浆、漏浆、孔口涌水、吸浆量大等情况时,承包人应按SL62-9
12、4第3.8节的要求处理,并将处理方案报送监理人审批。4.2.2灌浆要求 (1) 灌浆压力应按施工图纸或监理人指示确定,灌浆压力应尽快达到设计值,接触段和注入率大的孔段应分段升压。(2)充填灌浆的压力和浆液水灰比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或监理人的指示确定。一序孔可灌注水灰比0.6(或0.5):1的水泥浆,二序孔可灌注1:1和0.6(或0.5):1两个比级的水泥浆。空隙大的部位应灌注水泥砂浆,但掺砂量不应大于水泥重量的200。(3)充填灌浆在规定的压力下,灌浆孔停止吸浆,并继续灌注5min即可结束。(4)充填灌浆因故中断时,承包人应及早恢复灌浆,中断时间大于30min,应设法清洗至原孔深后恢复灌浆,此时
13、若灌浆孔仍不吸浆,则应重新就近钻孔进行灌浆。(5)灌浆结束后,应排除钻孔内积水和污物,采用浓浆将全孔封堵密实和抹平,表面的埋管应割除。4.2.3 灌浆质量检查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混凝土坝接缝灌浆的质量检查,其检查内容和方法如下:(1)各灌区的接缝灌浆质量,应以分析灌浆记录为主,结合钻孔取芯质检成果,按下列各项内容进行质量检查,并做好记录。1)灌浆管路通畅以及灌区密封情况;2)灌浆施工作业情况;3)灌浆结束时排气管的出浆密度和压力;4)灌浆过程中有无中断、串浆、漏浆和管路堵塞等情况;5)灌浆前、后接缝张开度的大小及变化;6)灌浆材料的性能;7)钻取岩芯和压水检查成果等测试成果。(2)灌区灌浆质
14、量合格的条件:岩体波速比灌浆前提高1020。4.2.4 钻孔 (1)所有钻孔编号、孔深及孔序划分,应按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执行。固灌钻孔的终孔若位于断层或结构面部位时,钻孔应加深穿过该断层至下盘或结构面下部0.5m-1.0m后才能终孔。 (2)开孔孔位与设计孔位偏差一般不得大于10cm。如因施工原因,需调整孔位时,须经设计、监理单位同意,并记录实际孔位座标。 (3)钻机和钻头的性能应满足灌浆的要求。 (4)固结灌浆、回填灌浆孔可采用潜孔钻造孔;取岩蕊的各类注浆孔检查孔等的钻孔应采用回转钻机造孔,按孔径要求采用金刚石钻头或硬质合金钻头钻进,严禁使用碾砂钻头钻进。 (5)钻孔必须按排序加密自上而
15、下分段的原则进行。钻孔的施工顺序为:抬动观测孔、物探测试孔、先导孔、固结、序孔、序孔、序孔、质量检查孔。 (6)钻孔分段应满足设计要求,地质缺陷部位经监理单位批准可适当修改,终孔段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加长段长。 (7)先导孔、质量检查孔、物探测试孔以及设计文件中规定和监理单位指示的有取芯要求的钻孔应采取岩芯。所有岩芯均应统一编号,填牌装箱,并进行岩芯描述,编制钻孔柱状图,特殊地段的岩芯须摄影存档。岩芯一般不作永久保存,但对有水泥结石的岩芯和监理单位指示须保存的岩芯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保存,并在工程移交时负责运送至指定存放的位置。 (8)钻孔时应对钻孔中发现的各种情况,如混凝土厚度、涌水、失水、塌
16、孔、掉块卡钻、断裂构造、岩性变化等作详细纪录,并反映在钻孔记录和钻孔综合成果表中,作为分析灌浆质量的基本资料。4.2.5 钻孔冲洗、裂隙冲洗和压水试验 (1)每段钻孔结束后,应立即用大流量水流将孔内岩粉等物冲出,直至回水澄清10min后结束,并测量记录冲洗后钻孔孔深。钻孔冲洗后孔底残留物厚度不得大于20cm。 (2)固灌单孔裂隙冲洗采用高压水脉动冲洗,高低压脉动间隔时间为5min10min,裂隙冲洗工作应进行到回水澄清后再延续10min为止,且每段总的裂隙冲洗时间不得少于30min。 (3)固灌串通孔的裂隙冲洗采用风、水轮换冲洗,冲洗时,每次应选12个孔进水、进风,12个孔排水、排风至回水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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