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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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五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发展,依据国务院印发的“十五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省“十五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和市“十五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一、编制背景“十四五”时期,全县残疾人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取得显著成效。全县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实现全部脱贫,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950人,新增培训655人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次
2、提高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年均3000人次享受两项补贴。残疾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7.5%和99%o基本康复服务率和辅助器具适配率均超过99.9%o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超过99%,残疾学生就学资助实现全覆盖。城乡无障碍环境明显改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更加健全,越来越多残疾人自强不息、更加勇敢地面对生活挑战,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这些成就,有效保障和改善了残疾人民生,进一步传播了“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方面,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专栏1“十四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主
3、要指标实现情况主要指标2025年目标值实现情况1.残疾人家庭人均口支配收入年均增速7%7.6%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99%99%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99%99%4.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6%97.5%5.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8%99%6.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率100%100%7.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里危房改造率100%100%8.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85%99.92%9.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救助覆盖率100%100%10.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率85%99.96%11.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96%99%我县现有持证
4、残疾人约6000人。“十五五”时期,由于人口老龄化加快等因素,残疾仍会多发高发,残疾人就医、就业、生活照料和社会参与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障碍。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一是残疾人相对收入水平偏低状况有待进一步解决,全县城乡残疾人年均可支配收入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较大,部分已脱贫残疾人脱贫基础还不稳定;二是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事业仍是社会事业中的短板;三是残疾人公共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就学就医、康复照护、无障碍等多样化需求还没有得到满足;四是残疾人工作基层基础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残联工作力量不足与残疾人工作任务繁重的矛盾仍较突出。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5、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不断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决不能让残疾人掉队。要继续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团结带领残疾人和全县人民一道,积极投身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篇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美好未来。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6、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秉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工作期间关心关爱残疾人的优良传统,健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着力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着力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着力营造扶残助残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制度,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具有特色的残疾人服务模式,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二)基本原则L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满足残疾人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残疾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激发残疾人积
7、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3 .坚持保基本、兜底线。着力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织密扎牢残疾人民生保障安全网,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4 .坚持强基提质。把新发展理念贯穿残疾人事业全过程和各领域,强化残疾人事业人才培养、科技应用、信息化、智能化等基础保障条件,努力提升残疾人平等发展、融合发展的能力和水平。5 .坚持协调推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县场主体的协同作用,集成政策、整合资源、优化服务,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城乡、区域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三)主要目标到2030年
8、残疾人收入与全县平均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生活品质得到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助残氛围更加浓厚。 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残疾人基本民生得到稳定保障,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生活得到明显改善。 多形式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均等化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残疾人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 无障碍环境持续优化,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各方面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 残疾人事业基础保障条件明显改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优化,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到2030年,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国家基本
9、实现现代化和我县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目标相适应。残疾人物质生活更为宽裕,精神生活更为丰富,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显著缩小。残疾人充分享有更多平等参与、公平发展的权利和机会,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专栏2“十五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类序指标名单20262022202320242030属性别号称位年年年年年收入和就业1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速%6.36.36.36.36.3预期性2残疾人人均收入年均增速%1010101010预期性3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万人/年0.160.160.160.160.16预期性社会保障和基本4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10、比例%100100100100100预期性5困难残%100100100100100约束公共服务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性6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99999999100约束性7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295295295295295预期性8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29529596296296预期性9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29929929929999预期性育入学率10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909029090290约束性11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90902909090约束性12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户/年300300300300300约束性三、主要任务(一)残疾人社会保障1 .巩固
11、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纳入监测范围,给予有效帮扶。将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村残疾人增收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持续解决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困难。依法保障农村残疾人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包括林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权益,鼓励农村残疾人家庭以租赁、入股、转让、共建等形式,增加财产性收入。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帮助残疾人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扶持残疾人参与富民乡村产业,建立健全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机制。继续实施“扶持农村困难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鼓励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村残疾人建立多种形式利益联结机制
12、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带动残疾人家庭共同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2 .强化社会救助保障。完善残疾人群体救助帮扶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纳入特困人员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在低保、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对残疾人扣除康复治疗、康复训练、照料护理费用等刚性支出。将符合支出型贫困和低收入家庭入保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纳入低保,将符合认定条件的残疾人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建立“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补助制度。加强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残疾人的救助保护、寻亲返乡和落户安置工作。提高符合条
13、件的残疾人医疗救助水平,强化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互补衔接,减轻困难残疾人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加强困难残疾人急难临时救助,在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做好对困难残疾人的急难救助。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3 .完善帮扶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优待政策。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并不断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制度、残疾人信息消费支持政策等。加大对残疾人生活用水
14、电、气、暖等基本生活支出费用优惠和补贴。落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政策,为残疾人携带辅助器具、导盲犬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提供便利,残疾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县内公交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鼓励各地对残疾人进行驾驶技能培训一次性补贴。鼓励对智力、精神残疾人和重度肢体、视力残疾人进入公共文化体育场所给予一名陪护人员门票免费。(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旅游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4 .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落实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资助参保政策。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残疾职工缴纳各项社会
15、保险费,鼓励灵活就业残疾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对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和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鼓励残疾人开展种植、养殖项目投保农业保险,符合条件的可按照规定享受各级财政保费补贴。支持就业残疾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推进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逐步推进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病残津贴政策。在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中,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对残疾人实施优惠保险费率。建立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制度。鼓励残疾人参加补充养老、补充医疗等商业保险。(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县农业农村局,
16、各乡镇人民政府)5 .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开展残疾人长期照护服务。着力增强县级特困供养机构对残疾人特困对象的照护服务能力。加大对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扶持力度,完善残疾人托养补助政策,实施残疾人托养补助项目,支持乡镇(街道)残疾人日间照料托养机构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机构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完善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功能,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优先收住符合条件的盲人、聋人等老年残疾人。推进对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的照护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建立专门的示范性、综合性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依托和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设施等
17、方式,为困难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等社会化照护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6 .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安全便利。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对残疾人住房救助对象给予倾斜照顾。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中,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对无力自筹资金的残疾人家庭采取建设过渡房或实行“交钥匙”工程等方式给予帮助。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建设无障碍设施。(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7 .加强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重大
18、疫情、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方案保障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加强残疾人集中场所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安全保障、应急服务和消防安全能力建设。开展残疾人应急科普宣传,引导残疾人增强自救互救能力。切实落实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对困难残疾人救治救助政策和基本生活保障。做好农村残疾人因灾倒房重建工作,适当给予补贴。对因疫因灾等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或经灾害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人家庭或个人,通过临时救助或给予生活保障。推动村(社区)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协助残疾人更好应对突发灾疫事故。(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残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
19、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专栏3残疾人社会保障重点项目1 .资金类:.(1)最低生活保障:确保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符合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入保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纳入低保,其中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获得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人家庭,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实施护理补贴差别化待遇政策,探索推动护理补贴覆盖范围向有护理需求的三、四级智力精神等非重度残疾人延伸。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
20、3) “一户多残”特殊困难家庭补贴:对“一户多残”特殊困难家庭提供专项补贴。(4)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为就业年龄段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尽可能覆盖至全体残疾人。(5)残疾人托养资助:对有托养需求的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提供资助。(6)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合理确定康复救助标准,加强救助资金监管,提升康复质量。(7)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完善现有辅助器具补贴政策,健全辅助器具适配评估制度,科学调整补贴目录和补贴标准。(8)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建立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制度,合理调整改造补贴目录和补贴标准。(9)残疾人
21、电信业务资费优惠:全面落实并完善对现有残疾人及其监护人基础通信套餐资费半价优惠政策。2 .服务类:(1)困难残疾人走访探视服务:村(居)委会和残疾人协会对困难残疾人开展经常性走访探视,及时反映和解决问题。(2)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托养服务:乡镇(街道)根据需要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或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会福利机构、社会组织、企业等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等提供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运动能力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等服务。对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专项补贴。(3)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低保、低收入
22、家庭重度残疾人数量和服务需求较多的乡镇(街道)可建立专门的集中照护服务机构;有条件的村(社区)依托公共服务设施,为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或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4)疾人社会工作和家庭支持服务: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为残疾人建立社会支持网络,让更多残疾人有“微信群”、“朋友圈”。为残疾人家庭提供临时照护“喘息服务”、心理辅导和康复、教育等专业指导。逐步在残疾人服务机构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5)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困难残疾人急难救助:对因疫情防控在家隔离的残疾人,要落实包保联系人,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帮助。因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
23、被监护人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村(居)委会或者民政等相关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护。8 .落实残疾军人和伤残人民警察抚恤优待政策。构建科学化残疾评鉴、制度化退役安置、规范化收治休养、标准化待遇保障的伤病残军人安置管理和服务优先体系,落实残疾军人抚恤金政策,妥善解决伤病残军人生活待遇、子女入学等实际困难。根据军人、人民警察抚恤优待等规定,加强相关抚恤优待工作。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优先享有扶残助残政策待遇、普惠性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9 .逐步完善在罗残障台胞的福利保障。推动在罗残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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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 残疾人 保障 发展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