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水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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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缙云县水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规划(发布稿)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二一八年五月缙云县水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规划审 定 人:李永和审 核 人:蒋剑勇复 核 人:叶洪明项目负责人:闫 彦编 写 人:闫 彦 姚文捷 王秀芝项目组成员:潘丽枫 徐海霞 马 露 朱海洋 姚文捷 王秀芝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二一八年五月目 录1 规划背景12 现状与趋势32.1 现状32.2 发展趋势73 规划编制的范围及期限94 缙云水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104.1 规划指导思想104.2 规划原则114.2.1 以人为本原则114.2.2 全面协调原则114.2.3 持续发展原则114.2.4 因地制宜原则124.2.5 科学
2、创新原则125 规划依据136总体目标147 缙云水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布局167.1 好溪文化177.2 矴步桥文化197.3 水库文化227.4 电站文化248 缙云水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主要任务288.1 更加注重科学保护,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288.1.1 构建水文化遗产保护体系288.1.2 建立水文化遗产管理制度298.1.3 建立水文化遗产保护数据库298.1.4 建立和完善水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及保护体系308.1.5 水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注重“活化利用”308.1.6 水文化遗产保护更加注重品牌建设308.2 深入挖掘缙云水文化历史,认真梳理传统水文化历史的科学内涵318
3、2.1 缙云历史水文化318.2.2 缙云古代水利文化338.2.3 缙云水宗教文化358.3 坚持开发与利用并重,建设好溪民俗博物馆378.4 利用云影溪水,建设好溪文化绿道398.4.1 涉水艺文文化绿道398.4.2 涉水诗词文化绿道408.4.3 治水人物及传说文化绿道428.4.4 水民俗文化绿道448.5 加强好溪沿线水文化建设,提升治溪工程的文化品味458.6 营造和恢复具有“缙云水乡”特色的水利风景区468.7 建设缙云水电博物馆478.8 建设一批“水文化记忆工程”489 水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保障措施499.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水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领导小组499.2
4、加大政府投入,确保水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项资金499.3 制定规划,把水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纳入水利发展总体规划509.4 培育人才,加强水文化队伍建设509.5 加大水文化遗产全面恢复与修缮519.6 加强水文化的传播与教育52附件:缙云县水文化遗产普查数据分析531 规划背景缙云神山秀水,水资源丰富,水文化历史悠久,承载着缙云因水而生、因水而兴、因水而名的历史。缙云地域文化形态属于山水文化,山水文化形态的特点表现为山的刚强、水的灵动;表现为天人合一、崇尚自然;表现为儒、佛、道多元文化的交融。好溪是缙云人民的母亲河,是缙云文明的发祥地,是全县经济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数千年来水环境在不断变化
5、而文化凝聚成独特的水之魂,源远流长,凝铸在缙云大地之中,印记在一代又一代缙云人的心里,成为缙云民众的理念、风俗、生活、审美标准的主要内容之一,缙云水文化是独具缙云特色文化的亮点,在缙云文化建设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与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各种场合反复强调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意义,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他指出,要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必须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6、的决胜阶段,也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冲刺阶段。加强水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建立健全水文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强化缙云共同记忆、留住共有精神家园的基础,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是“培育新引擎,建设大花园”重要任务,是讲好缙云故事、助推振兴乡村战略的关键要素,是打造“诗画缙云”的全域旅游样本的重要行动。对树立缙云山水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对努力按照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五位一体”城市水系统的总体要求,具有重要作用。水文化遗产是人类水事活动中的遗存物,是人类治水历史和社会发展的见证,因此历史性是其显著特性,不同的历史时代、不同地域、不同民族呈现出不同的历史文化特征。水文化遗产具有
7、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科技与经济价值。为明确水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方向与任务,确定“2018年至2023”期间的水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重点,切实推动缙云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发展与进步,创新引领水文化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划。652 现状与趋势2.1 现状水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古堰、古桥、古堤、古井、古建筑、古庙宇、石刻、碑文、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水利工具、艺术品、文献、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文化表现形式,包
8、括口头流传、传统表演艺术、水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意见和水利部水文化建设规划纲要,2017年3月,丽水市水利局启动了九县(市、区)水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确定缙云县作为整个丽水地区水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试点县。4月缙云县政府下发文件成立“水利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5月缙云县建立起水文化遗产普查的组织机构,形成以水利团队为技术支撑,文化、交通、文物、农业、旅游、社会民间团体等相关部门相互协助的普查团队。2017年6月到9月,缙云县
9、水利局抽调人员组成水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组,全面开展水文化遗产普查。普查组历时三个多月,对所辖范围内涉水方面的古堰、古堤、古桥、古塘、古井、古埠头、祭水古庙,以及相关碑刻文献等进行深入普查。共计勘测了320个水文化遗产工程。总体描述统计在缙云县320项水文化遗产工程中,堰坝81座(25.31%)、桥115座(35.94%)、渡槽1座(0.31%)、塘12座(3.75%)、水电站3处(0.94%)、堤7座(2.19%)、渡6座(1.88%)、湖1座(0.31%)、坑2个(0.63%)、井32口(10.00%)、潭2个(0.63%)、庙9座(2.81%)、碑6座(1.88%)、遗址2处(0.63%)、
10、古村落5个(1.56%)、文献36篇(11.25%)。从地域分布看,除36篇文献外,在缙云县284项水文化遗产工程中,东渡镇15项(4.69%)、七里乡11项(3.44%)、新建镇67项(20.94%)、新碧街道21项(6.56%)、东方镇20项(6.25%)、壶镇镇63项(19.69%)、前路乡5项(1.56%)、大洋镇9项(2.81%)、大源镇4项(1.25%)、胡源乡10项(3.13%)、溶江乡3项(0.94%)、三溪乡1项(0.31%)、石笕乡4项(1.25%)、仙都街道9项(2.81%)、县博物馆1项(0.31%)。从年代分布看,除36篇文献外,在缙云县284项水文化遗产工程中,三国
11、2项(0.63%)、晋朝2项(0.63%)、唐朝5项(1.56%)、五代十国1项(0.31%)、宋朝11项(3.44%)、元朝13项(4.06%)、明朝28项(8.75%)、清朝109项(34.06%)、民国17项(5.31%)、建国后6项(1.88%)、无可考证90项(28.13%)。缙云县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文化遗产资源十分丰富。长期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缙云县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缙云县的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不少重要文化遗产遭到严重破坏,切实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已经成为当前一项刻不容缓的工
12、作。目前,缙云在水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等方面仍有不足,具体表现为: 一是水文化遗产保护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基础研究薄弱,缺乏系统的理论支撑;二是对于水文化遗产的价值认知能力有限,难以全面、系统挖掘和深刻阐释文化遗产的多元价值,难以讲好“缙云故事”;三是对于文化遗产保护的能力严重不足,在重要水文化遗产的抢救性保护和更大范围水文化遗产的预防性保护方面,都有瓶颈问题尚未突破;四是水文化遗产现状格局不明,统筹保护与开发的理念薄弱,遗产管理存在不协调现象,保护利用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等;五是对于优秀水文化的传承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能力有限,缺乏展示传播内容、形式单一,事倍功半,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公共文化需求。结
13、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基本要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水文化建设,挖掘水之魂、提升水之品、弘扬水之德,同时,把古往今来的“水文化遗产”成果保护和利用好,以行之有效的方式推广出去,惠及群众,服务社会,放大效应。2.2 发展趋势在新形势下,加强水文化遗产认知与保护、传播与影响,并作为重要的战略资源,不断催生缙云新兴产业,将会是水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领域未来一个时期的主旋律。未来5到10年,将是水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呈现出如下趋势:一是在充分认识水文化的力量和水文化遗产价值作用的基础上,各地将水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整体上升到重要战略层面。二是关于水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对增强国家软
14、实力作用的认识逐渐深入,从而引发水文化遗产保护与公共文化服务理念和观念产生深刻变化。三是对水文化的力量和水文化遗产增强民族自信、文化认同的价值挖掘,带动多学科交叉,促进水文化(文物)与科技的高度融合。 四是为充分发挥水文化遗产价值和服务作用,在新媒体和“互联网+”的环境下,传播手段和模式日益变革。五是水文化遗产保护与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科技创新,将会催生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3 规划编制的范围及期限本规划适用于缙云,编制期限2018年至2023年。4 缙云水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4.1 规划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系统治水的科学内涵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水利部水文
15、化建设规划纲要2011-2020)和浙江落实水文化建设规划实施意见,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要求,物质水文化遗产保护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非物质水文化遗产保护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确保水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坚持水文化遗产保护的依法性和科学性。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水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加大水文化遗产保护力度,逐步构建科学有效的水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提高全社会水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充分发挥水文化遗产在传承中华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作用。结合缙云水利现
16、代化的建设目标,围绕缙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水文化建设的实际情况,瞄准缙云人民群众对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文明、水民生的文化期盼,挖掘缙云水文化底蕴,弘扬缙云水文化传统,打造缙云水文化特色,为缙云水利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撑,为实现缙云美丽大花园做出积极贡献。4.2 规划原则4.2.1 以人为本原则要从人类文明进程的高度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要从资源水利、环境水利、生态水利、文化水利、民生水利的视角构建缙云水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利用格局,体现人民群众需求,保护与利用成果要为人民群众共享。保护与利用成果既发挥有形功能,又发挥生态、环境、人文等无形功能的工程,进而规范水利发展行为和社会涉
17、水行为,努力营造保护与利用遗产的气氛,建立遗产保护性区域,推进护遗产、利遗产活动,使人们在一切涉水活动中都要形成亲水、爱水、护水的“利水”自律意识和行为。4.2.2 全面协调原则要体现整体推进与重点建设相协调,长远规划和阶段发展相结合,兼顾地域差异性,体现文化多样性。在水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中把水与文化相融合,把活水与人文相渗透,把水工程与水美学相彰显,把水环境与水生态相映衬,坚持突出重点、打造亮点、以点带面,多主体、多层面推进。水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要统筹协调缙云区域和行业发展对水利的新需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机统一。4.2.3 持续发展原则水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是一
18、项全新的宏伟的系统工程,必须本着长远规划与阶段性发展相结合的思路,立足现实、循序渐进,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要遵循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方针,通过培育和发展水文化事业,构建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行业特色的缙云水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保障体系。4.2.4 因地制宜原则因地制宜,即根据环境的客观现实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因地制宜原则,就是要实事求是地从缙云地区水域的实际状况出发,围绕该地区的特点、亮点制定规划,谋划发展,从而增强规划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缙云“八山一水一分田”,江河湖形态共有,儒、佛、道多元文化同在,要尊重现状、依托特色、发挥优势,与当地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现状紧密相结
19、合,做到因地制宜地规划水文化遗产保护利用。4.2.5 科学创新原则坚持继承和弘扬优秀水文化传统,吸收和借鉴省内外优秀水文化成果,始终把水文化创新作为水利事业发展的战略基点和前进动力。遵循水利科学发展规律和水文化建设特点,在实践基础上,坚持理论的创新;在归纳的基础上,坚持演绎创新;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目标创新,充分体现创新理念、人文关怀、时代特征和个性特色。积极推进水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促进缙云水文化与经济、科技融合发展,保护与利用好更多的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社会效益与民生权益俱佳的优秀水文化产品,促进水文化建设的繁荣。5 规划依据缙云水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规划依据,主要包括三大类。(
20、1)法律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2)文件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关于切实加强水利公益性宣传的意见、关于实施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意见等有关文件。(3)规划类水文化建设规划纲要(2011-2020)、浙江省“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浙江水利现代化规划、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贯彻水利部水文化建设规划纲要(2012-2020)实施方案、缙云“十三五”水利发展建设规划、缙云“十三五”规划等
21、有关规划。6总体目标到2023年,水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总体目标是:形成比较完善的水文化遗产保护体系,遗产保护与管理工作实现信息化、数据化、网络化,水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达到品牌化、特色化、持续化。努力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文化遗产保护多元投入机制,建立水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建设良性互动的模式,确保全县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水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具体建设指标如下:(1)到2020年,注重水文化遗产与大花园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结合,水文化提升工程要以生态为基础构建和谐生态环境,与环保、城建、旅游、文化、交通等建设融为一体,挖掘、打造20个能彰显水文化底蕴、水遗产魅
22、力的“示范性水文化遗产提升工程”。(2)到2022,改建和新建20个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重要水文化遗产设施,逐步形成与乡村振兴战略相适应的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的水文化遗产设施。沿着好溪流域布局“水文化遗产民俗馆”、“水文化遗产展示基地”、“大洋水库水情教育基地”、“抽水蓄能电站科普馆”、“水文化遗产驿站及小品”,“水文化遗产绿道”、“水文化记忆工程”等,提高水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核心力。(3)重视培养水文化人才,加快培养高素质的水文化管理干部和水文化业务骨干,提高水文化队伍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十三五”期间,缙云县水利局要成立水文化机构,要有一支专兼职结合的水文化队伍,培养造就一批在省内有一定
23、影响力的水文化带头人和创新团队。形成一批水文化研究成果和水文化作品。(4)广泛开展群众性水文化遗产保护活动,每年精心策划和举办一次重大水文化遗产节庆活动。大力推进乡镇水文化、旅游水文化、节庆水文化、民俗水文化、公益水文化等活动。在全县主要乡镇基本形成适应大花园建设要求的基层水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新格局。7 缙云水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布局缙云县水资源较为丰富,主要以地表水为主,水资源可利用量约为4.53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资源3749立方米,高于全省人均水资源。全县河流均为山溪性河流,主要有好溪、新建溪、永安溪三条,分属瓯江、钱塘江、灵江三个水系。缙云自然环境独特,资源环境丰富,人文环境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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