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业顾问提成确认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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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置业顾问提成确认制度为了规范案场,使案场有秩序的进行日常销售工作,在遇到客户归属争议时做到公平、公正、规范,特制定以下销售部客户确认制度:接待完成后,需做好详细的记录即:填写当日工作日志。工作日志是记录置业顾问接待客户的原始凭据,客户的归属以工作日志上所登记的时间及先后顺序为准,客户归属以第一接待人接待为准,并且以当天记录为准。漏记、忘记事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补填。1、首接客户确认制度,即客户成交业绩归属于第一次接待的置业顾问。客户确认严格以置业顾问已上交的工作日志及文字记录为准。每日上班根据置业顾问既定顺序排定接待客户和接听电话。2、客户时效性确认:1)来访客户,客户确认有效期为10日,超过10
2、日在工作日志及文字记录上无跟踪记录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客户。2)来电客户,要求置业顾问必须在接听客户来电后回复致谢及邀约短信,并登记客户全名及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完成以上工作此客户视为该置业顾问的有效客户,属该职业顾问客户。3、来电客户跟踪,即客户致电后,置业顾问需在3日内进行电话回访及邀约,超过3日在工作日志及文字记录上无跟踪记录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客户。在后期需要继续跟踪,客户确认有效期为15日,超过15日在工作日志及文字记录上无跟踪记录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客户。4、当值置业顾问在接待客户前应做好接待客户的所有准备工作,如因非工作原因导致客户到访时未能正常接待的,视为自动放弃本轮接待权利,下一
3、轮序置业顾问应马上上前接待客户。5、接待客户时,置业顾问应第一时间问清客户是否第一次到访,或是否有与其联系的置业顾问,如客户为第一次到访或不能准确说出其他置业顾问姓名的,当值顾问应继续为其进行销售服务。如客户可以准确说出其他置业顾问姓名的,当值顾问应主动为其联系其所知人员,当值置业顾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客户联系其所知人员,或表现不满情绪。6、置业顾问每次接待来访客户后,需再次核查确认客户情况。如发现该客户为其他置业顾问有效期客户,应主动归还该置业顾问,由该置业顾问进行后期跟踪服务。7、置业顾问接待过的客户以工作日志上注明的接待日期为准。第一次接待客户时未下定的,须及时填写工作日志,第二次客户
4、看房过程中,如果不是同一个置业顾问接待的,且直至签约为止仍未认出客户的,业绩及佣金归属接待置业顾问所有;如签约前已经认出客户的,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由其他置业顾问接待,否则业绩及佣金归属为接待置业顾问;如签约前认出客户的,应拿所登记工作日志向接待置业顾问说明情况,并继续接待。出现争议的,由案场经理根据情况做出佣金及业绩归属裁决。8、接待上门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是置业顾问在其他项目的客户或熟人,但该置业顾问从未向该客户介绍过我项目,或客户并未提及置业顾问的名字,则视为客户与置业顾问无关,按正常的上门或热线客户接待;朋友或老客户带客户来看房,但没有指定接待人员的,则视为新客户,由当值置业顾问接待。指定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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