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违约处罚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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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弥勒项目工程违约处罚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确保弥勒城区段改造工程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加强项目沿线的环境保护工作,规范管理者、施工人员及监理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市政公司人员、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本着对建设项目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合同协议书约定对本工程项目实行严格管理,合同违约人将以此为依据承担违约责任。第三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施工规范、规章、办法等,凡违反规定的,均要承担违约责任。第二章 对工程质量的违约处罚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质量管理
2、质量监督及检验、试验检测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质保体系的正常运转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若质保体系及 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完整;除责令限期补充、完善外,并处以施工单位1万元的违约金。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按投标承诺书中的人员到位,人员配置必须满足合同文件及工作正常运作的要求,无特殊情况,不得变动人员。如未经市政公司批准擅自更换的,将处以项目经理30万元/人次,项目技术负责人25万元/人次,其他人员15万元/人次。如果市政公司、监理要求更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按期更换,10天以外每推迟一天罚款10000元。第六条: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应按投标书中的承诺进场,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如果进场设备、机型
3、与条款中的不一致,又未经市政公司同意擅自更换的,每台(部、架)处以机械台班费2倍的违约金,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履行者,加倍处以违约金,并暂停拨付工程费,直到符合要求。第七条:施工单位需树立现场施工牌,违者处以500元/处的违约金;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挂牌上岗,若不执行,每人每次处以50元的违约金。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如发现不执行者,每人每次50元的违约金。第八条:每点每处的施工必须要有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在场,若现场无质量管理人员在场,则处以每处每次1000元的违约金。第九条:测量是现场的灵魂,对于测量工作要严格要求:1、测量仪器必须保证按时进行检核并附相应的检核证明,如发现测
4、量仪器检核期限已过扔在使用的,每次处以5000元/次的违约金。2、对于测量资料不按时上报的,处以2000元/次的违约金。第十条:试验检测是一项重要工作,它为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验收以及指导生产提供科学依据,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弥勒城区段改造工程管理实施办法及合同文件的规定执行。违反者按以下规定进行违约处罚:1、试验检测设备应符合合同文件要求,并保证完好,否则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并限期执行合同文件,逾期仍未执行者,加倍处罚。2、试验检测项目必须满足规定要求,试验检测频率不低于规范和合同要求。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后果,处以5003000元的违约金。3、试验检测必须在监理工程师的旁站下进行,采用统一
5、的表格形式记录及计算,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资料必须进行归档管理,否则除限期整改外,并处以责任单位5000元/次的违约金。4、试验检测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及时准确,严禁弄虚作假、擅改数据的行为。若有违反,必须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处以5005000元/次的违约金。5、混凝土或砂浆的现场拌合明显使用污水的,除工程返工外,每次处以5000元违约金。第十一条:涵洞构造物基坑、软基处置基坑等隐蔽工程检验,采用施工单位、市政公司或监理到场检验的方法,无市政公司现场代表或监理在场,不得进行检验;否则除重新检验外,并处以施工单位2000元/次的违约金。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对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应认真核对。对没有设计
6、图纸或设计图纸未批准施工单位盲目施工的工程,必须返工重做;对图纸的明显错误或监理工程师明显错误的决定,施工单位有责任向监理单位或市政公司提出;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第十三条:无论何种工程,施工单位都应严格按照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否则,对所做工程除返工处理外,并处以偷工减料的单项工程造价2倍的违约金(如各章节有相关细化规定,按照各章节相关规定实施)。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施工,强化工序管理,严把操作工艺关,坚持逐级工序逐级交接制度,坚持上道工序不合格或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下道工序不准施工的原则。若有违反,达不到相应的质量要求,分别按以下
7、规定进行违约处罚,屡教不改者则勒令施工单位更换相关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1、路基土石方工程(1)路基土石方开挖前,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测,对设计文件中的导线、中线、标高、水准点、地面线进行复测,并将复测结果报送监理工程师核查。如未经核查批准擅自破坏桩志、地面线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并处以30000元的违约金。(2)每个合同段的填方地段必须进行填前处理及修筑填方试验路段并上报批准,否则将视情节轻重对违约人处以500020000元的违约金,并返工重做。(3)填挖结合部位必须按有关要求及规范挖台阶处理,不挖台阶或不符合规范要求者,除要求立即返工外,并处以违约人1000元/处的违约
8、金。(4)填方路段填筑必须坚持插杆挂线,按试验路段确定的松铺系数、严格控制层厚,分层填筑。违反者,处以每10米段每超厚1cm(最大超厚处)500元的违约金,并返工重新填筑。(5)借土填方的填料必须经试验确定后市政公司批准,不按此规定擅自取土填筑者,除工程返工外,处以50000元的违约金。(6)填料为硬质材料的最大尺寸不超过压实层厚的2/3,并应均匀分布,以便达到要求的压实度,否则,处以500元/处的违约金,并处理至符合要求。(7)填石路堤必须先填筑试验路段,依据试验确定的数据,严格控制粒径、层厚及施工操作工艺。不按所确定的数据填筑者,处以已施工路段2050元/m2的违约金,并返工处理达到有关规
9、定的要求。(8)“三背”回填应选择符合规定的材料填筑,根据现场实际选择相应的压实机具,应对称回填压实的结构物必须按规定填筑。若材料不符合要求及未按施工工艺要求填筑的,处以500元/ m2的违约金,并返工重做。(9)土石方开挖前应严格控制开挖线,路堑开挖边坡必须平顺、美观,严禁超挖或欠挖,否则处以施工单位10005000元/处的违约金,并返工重做。(10)石方开挖应采用能保证边坡稳定的方法施工,必须采用爆破施工时应以小型及松动爆破为主,严禁过量爆破对边坡稳定构成威协;爆破应满足安全生产规定,对爆破的位置、用药量、警卫人员、警戒范围等必须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方可作业。若违反规定,处以每处500
10、0元的违约金,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11)路基填筑必须超宽填筑以保证路基边缘的压实度,按照设计横断面全宽每边加50cm填筑。路基填筑必须全幅分层水平填筑,每填筑一层,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才能填筑上一层。不超宽填筑或超填宽度不足者,将处以每侧每10米段500元的违约金。(12)路基填方边坡的整修必须做到整齐、美观,否则,将处以违约人每侧每10米段500元的违约金,并处理至符合要求为止。(13)整个施工期间必须保证排水畅通,如因排水不畅而造成的工程损坏,将视情况对施工单位处以每处5002000元的违约金,并由施工单位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2、砌筑工程(1)砂浆配合比必须经市
11、政公司、监理工程师认可,总监批准后方能实施。砂浆配制使用重量比,拌和必须使用砂浆拌和机,现场必须有施工配合比标示牌。若违反,处以1000元/处的违约金,并停止施工,直到满足要求才可复工。(2)支砌要求采用座浆、挤浆法支砌施工,镶面石应丁顺相间排列或两顺一丁,垛板宽度符合要求,不符合者,视情节处以2002000元/处的违约金;未按分层支砌,错缝达不到最小规定值,砌浆不饱满者,处以5002000元/处的违约金;砂浆应随拌随用,使用超过初凝时间或砂浆强度达不到要求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004000元/处的违约金,并将不合格砂浆支砌的工程返工。(3)支砌构造物必须采用靠坡架,前后挂线支砌,确保砌体的几
12、何尺寸。若未采用靠坡架、砌体几何尺寸不满足规范要求,除按设计要求整改外,处以10002000元/处的违约金。(4)顶面高程、底面标高达不到设计规定者,除按设计要求整改外,按砌筑工程长度每10米段处以20004000元的违约金。(5)不得在已砌好的砌体上加工石料或卸料时撞击砌体。违者,除将已损坏的砌体返工外,并对违约人处以3001000元/处的违约金。(6)沉降缝必须垂直、贯通,缝宽不得超过规定要求且不得有咬口现象,填土前应按设计对沉降缝进行填塞。违反者,除要求返工补救外,并处以2000元/道的违约金。(7)砌体工程冬季施工,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应停止砌筑工程施工或采取保温措施并经监理工程师同
13、意后再行施工。违反者,除要求返工外,并处以施工单位10005000元/处的违约金。(8)泄水孔在立面布置上要求彼此间错,泄水孔外露部分要统一尺寸,泄水孔的流水面要求做成光滑流畅的外倾斜坡,不准有阻塞现象。违反者,除要求返工外,并处以施工单位100元/孔的违约金。3、混凝土工程(1)混凝土工程要求加强工序控制,施工单位应加大对原材料的试验检验力度,并按批准的配合比施工,若有违反,处以10000元/次的违约金;对主要结构混凝土的计量必须采用带自动配料机的拌和楼进行拌合,若有违反,处以20000元/次的违约金;运输、振捣等应满足施工技术规范,否则,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2)混凝土冬季施工,当
14、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混凝土施工,必须采取保温措施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能施工。若有违反,视情节除处以500010000元/处的违约金,并且已施工完的混凝土工程必须返工。(3)混凝土使用的集料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所使用的外加剂必须经试验确定,否则,处以违约单位5000元/次的违约金。(4)钢筋的各项指标施工单位应按要求检验并由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违约单位3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5)混凝土浇筑完成后,按规范要求进行养生,否则,对违约人处以1000元/处的违约金。若不及时改进,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造成混凝土不合格的必须返工处理,并处以施工单位4000元/处的违约金。
15、6)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否则,除返工处理外还视情节轻重处以施工单位500020000元的违约金。(7)混凝土工程除必须保证内在质量外,施工单位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混凝土的外观质量。若出现蜂窝麻面、边棱不顺、模板接缝明显、颜色不均及外观尺寸不准确等问题,视情节轻重对施工单位处以300010000元/处的违约金,并承担一切相关责任,按要求补救处理。(8)混凝土工程不得出现露筋、露骨、空洞等严重病害,否则,除补救或返工至达到设计要求外,视情节轻重对违约人处以200010000元/处的违约金。4、特殊路基工程(1)对于高填、深挖地段或路段经过不良地质地段。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对地质水文作详细
16、的调查,做好排水工作,设立观测点,在施工中严格监测,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若不设观测点或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除给予施工单位警告、整改、通报批评的处理外,并视情节处以500010000元/次的违约金。(2)对发现病害工程的地段,施工单位应杜绝一切不当的施工行为(如滑坍体上堆弃废方、停放大型机械等),否则,处以10000元/次的违约金。若因管理或施工不当,使工程病害加剧和扩大,其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3)工程病害的处治措施要及时、准确,这样可以减小或控制病害的扩大、节约投资。若因施工单位组织不力、延误工期,除要求限期改进外,并处以10000元/处违约金。若造成了更大的质量隐患,其责任
17、全部由施工单位负责。(4)病害工程的施工应按规定设置有效观测点准确地进行定期观测,并负责完成观测资料的管理报备。若未按要求设置观测点,除应限期改正外,每点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5)对于填方路基必须按施工规范严格进行沉降观测, 如发现不按规范进行沉降观测的,处以5000元处罚金并立即整改。5、CFG桩的施工(1)在CFG的施工当中必须有技术人员、实验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在场指导施工,如发现上述人员脱岗,现场立即进行整改,并处以1000元/人/次的处罚,发现三次以上者处以5000元/人/次。(2)现场严格检查和调整桩距、桩长,发现桩距、桩长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处以2000元的处罚金,并做返工处理。(
18、3)混合料的拌合必须严格按照施工配合比进行拌合,如发现现场不按配合比拌合,不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做的处以每次10005000元的处罚金并进行停工整改。(4)对于施工完成后进行桩基检测,如在检测当中出现不合格现象的,处以每根桩2000元处罚金。6、路面工程(1)路面工程所有碎石,在强度、磨耗率、压碎值等指标都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要求全部采用联合碎石机加工,否则,除不准使用已加工的碎石外,对施工单位还应处以每处500010000元的违约金,并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整改。(2)施工单位应严格工艺控制,认真做好试验路段的铺筑,提供相关技术系数,以使后续施工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若达不到技术规范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及
19、质量稽查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单位处以警告、通报批评、停工整顿、返工的同时视情节处以施工单位100020000元/次的违约金。(3)严禁在已铺设好沥青面层的地段拌和砂浆,确要存放砂浆,必须加以铁板铺垫,用完后及时清理干净,避免污染路面,否则,除责成施工单位清理外,还对造成路面污染地段1000元/处的违约金。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监理指令和要求。若有违反,除要求写出整改措施外,并处以3000元/次的违约金。第十六条: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其所承建的工程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除要求返工外,对施工单位处以警告、通报批评、停工整顿,同时视情节处以5000100000元的违约金。如隐瞒不报、想蒙
20、混过关者,一经查实处以200050000元/次的违约金,并加罚原金。第三章 工程进度的违约处罚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认真严谨的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并按规定时间上报与工程进度有关的所有表格,对不按时上报的处以500元/天违约金。第十八条: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连续两个月进度计划不能完成的,视具体情况处以1000050000元/次的违约金。第十九条: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负责人、试验负责人及总监、副总监、总监代表离岗时必须请假。3天以上向市政公司请假,擅自离岗者将处以责任单位10005000元/天的违约金,并限期返回。第二十条:施工过程中,未经市政公司批准擅自将主要施工机械调离施
21、工现场,除要求限期返回外,并处以每台(架、部)机械台班费2倍的违约金。第二十一条:如果施工单位因力量不足,管理混乱等自身因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监理部和市政公司应发出书面警告,并召开现场会,提出整改措施。施工单位应加大人力、物力、设备投入,加强现场管理,并作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供监理部和市政公司检查落实。如多次整改仍无效果,市政公司将要求施工单位更换项目经理;若造成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市政公司将采取措施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进行分割,甚至终止合同,以保证工程进度目标的实现。并且责任单位应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二十二条:根据合同文件及阶段任务目标的要求,经检查,承包人完成了阶段目标任务,市政公司退
22、回给承包人本阶段目标工作量的1.5%的进度保证金。如没有完成阶段目标任务,1.5%的进度保证金不予退回,待全面完成总工期目标后予以退回。如果承包人没有完成总工期目标,则进度保证金将作为进度违约金而不予退回。第四章 工程安全生产的违约处罚第二十三条: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并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包含保通部分)。若组织机构、规章制度不完整,除限期补充、完善外,并处以承包单位1万元的违约金。第二十四条:市政公司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按百分比进行检查考评(评分办法详见弥勒城区段改造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对评分不及格的施工单位按如下规定处以第一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相应的违约金:1、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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