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单一来源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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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项目验收第三方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TCC2451611017采购人: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二o二四年三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一 .总则8二 .磋商文件12三.响应文件13四 .响应文件的提交17五 .开启和评审18六 .确定成交21七 .询问与质疑22A.其他23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24第四章采购需求27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31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6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项目验收第三方咨询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血1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网站(WWW)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4月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l项目编号:JSTCC24516110171.2 项目名称: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项目验收第三方咨询服务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 预算金额:120万元人民币1.5 采购需求:中标单位将接受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依据国家、江苏省相关政策规定,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项目进行验收评审,出具项目验收评审意见,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本招标项目根据项目服务内容划分为1个包,服务期限为9个月。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数量(个)服务内容关键核心技术(装备
3、攻关项目验收评审服务12060开展验收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项目验收工作,主要包括项目验收资料初审、组织专家现场核查和会议评审、会后材料审核和归档等多个环节。1.6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1.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1.8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的财务报表(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
4、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2.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2.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5、条件。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31特定资格条件:无2.3.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2.32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2.3.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llp:/WWW)、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被列人失信被
6、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在WWWJSICC.cn免费注册并关注本项目,关注项目并线上付款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档)。特别提醒:(1)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在“JTCC(旧版)”注册过的供应商,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注册咨询电话:400-058-0203,技术电话:025-83303461)。(2)注册时的联系
7、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WWW(3)供应商必须在上述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及文件下载,否则系统到时即关闭,不再支持文件下载。平台服务费:500元人民币。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四、响应文件提交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8口15点00分(北京时间)提交方式及地点:现场递交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404室五、开启时间:2024年4月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404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 .政府采购支持政策:(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8、业发展管理办法(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五)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六)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人:黄先生联系方式:025-6965273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405室联系人:于海涛、王牌联系方式:025-822818993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于海涛、王牌电话:025
9、8228189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口”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2.1采购人名称: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联系人:黄先生联系方式:025-696527382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405室联系人:于海涛、王牌联系方式:025-82281899电子邮箱:jstcc050934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8.1现场考察不组织59.
10、1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610.1联合体磋商不接受711.1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812.1样品样品提交:不需要913.1采购进口产品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014.1采购预算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114.2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215.1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320.5报价报价的其他要求:无1421.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其日历天1522.1磋商保证金不需要1623.1响应文件份数正本文件的份数:壹份副本文件的份数:工份电子文档的份数:3_份(内含正本PDF格式扫描件及
11、同版本WPS兼容格式文件)。报价一览表的份数:壹份172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全部纸质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及电子版文件)均应密封,否则响应将被拒绝。密封包装上应注明:项目编号:包号(如有):本文件于一年月日时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地址、邮编: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825.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927.3信用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审报告中。截止时点:响应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
12、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2029.1磋商小组3人以上单数。2139.3公告媒体江苏省政府采购网2242.1履约保证金不要求提供2343.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询问时间:2024年04月03H12:00形式:以书面形式,盖章扫描件及WPS兼容格式文件发至电子邮箱jstcc05092444.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形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扫描件及质疑WPS兼容格式文件发至电子邮箱jstcc05092545.1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人应按照苏招协2022002号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所规定的服务收费标准100.00%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费用一次付清
13、成交人应事先提供开票资料,否则代理机构有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646.1其他规定采购项目属性:服务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U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 .定义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 “采购方”是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合称。2.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
14、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 “成交供应商”是指在响应过程中获得采购项目合同签订资格的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是由专家经过评审后推荐并经采购人确认的。2.6 “评审专家”是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建,依法履行评审采购活动职责的评审成员。2.7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8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2.9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10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2.
15、11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 .适用法律3.1 本次采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 .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1.1 中小企业定义:4.1.1.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
16、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41.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
17、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1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1.1.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1.2 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
18、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1.3 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
19、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1.4 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如涉及)。4.2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2.1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
20、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2.2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方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2.3 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
21、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2.4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如涉及)。4.3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5 .相关费用5.1 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6 .保密6.1 本磋商文件所包含的信息属于保密信息,采购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获取磋
22、商文件的供应商被视为无条件对本磋商文件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7 .语言文字、计量单位7.1 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7.2 所有文件中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 .现场考察8.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现场考察的,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以获得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8.2 供应商不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参加项目现场考察的,视同放弃现场考察,采购方将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考察。以
23、此为由,影响后期响应文件相关的磋商、签约、履约条件的,是供应商自身的风险,采购方对此不承担责任。8.3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9 .磋商前答疑会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方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前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询问。9.2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询问送达采购方,以便采购方在会议期间澄清,逾期的询问将不被接受。10 .联合体响应10.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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