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环境保护规定.docx
《东南大学环境保护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东南大学环境保护规定.docx(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东南大学环境保护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实施南京市有关环境保护条例,使我校有一个安静、 清洁、 和谐的环境, 保障师生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保护和改善校园环境,是关系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和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 各院系、 各单位必须有一名领导同志负责环境保护工作, 重点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环保员。【 第三条】学校后勤管理处是对学校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进行综合防治和实施监督、管理的机构。【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和南京市有关环境保护条例,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举和控告。【 第五条】 对
2、保护和改善环境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由学校给予表扬和奖励, 对违反本规定, 污染了环境或造成严重后果者, 根据不同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并令其停止作业,限期治理。第二章 后勤管理处的相关职责【第六条】 后勤管理处下设环境绿化管理办公室,其相关职责如下: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和南京市有关环境保护法规;二、宣传环境保护的意义,普及环境科学知识、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环境意识。积极推行国内、外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先进经验和技术;三、负责拟定、解释学校的环境保护规定,并监督实施;四、组织校园环境监测、污染源调查与控制,掌握全校环境状况和发展趋势,提出改善措施;五、组织和协调有关环境保护的
3、校际交流和合作;六、加强与市、区环保局的联系,不断改进我校的环境保护工作第三章 对新建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第七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临时施工的简易工程等,都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三同时” 的原则, 设计施工前必须向环境绿化管理办公室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八条】 建设项目工程完成后, 建设单位必须提交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经相关单位共同审查防治设施的运转情况, 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正式投产或使用。【第九条】 各院系、各单位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科研项目、产品,应向环境绿化管理办公室报告并提出防治措施。审查同意后才能进行。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的管理【第十条】
4、饮用水质量是关系全校师生员工健康的大问题,必须严格管理一、严禁在水源50 米范围内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堆和废渣堆等污染源;二、校内各食堂、餐厅饮用水,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水质检查。【第十一条】 严格控制向下水排放各类污染物,各院系及有关单位向下水排放有毒废水都必须把所含毒物种类、 数量, 上报环境绿化管理办公室办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排放。一、排入下水的下述污染物:汞、镉、砷、铅、铜、镍、锌及其无机化合物,六价铬和三价铬化合物、硫化物、氰化物、挥发性酚,有机磷农药、矿物油、硝基苯类、苯胺类、苯、苯系物、氟化物、油脂及其他悬浮物等。都必须严格执行排放标准。二、校医院产生的含有病原体(如伤寒、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东南大学 环境保护 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