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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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一节薪酬管理规定第一条薪资管理(一)工资结构由个人(基本工资40%)+(岗位工资30%)+(绩效工资20%+)+(各种补贴10%)+(工龄工资)构成。具体金额由人事部按公司规定流程已入职审批表为依据、合同签定执行。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一般是指劳动者完成标准工作时间内完成一定劳动量所取得的工资。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是指以岗位劳动承担的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等评价要素确定的岗位系数。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把员工的工作绩效同工资挂钩起来的一种工资形式,它用来奖励那些业务能力强、表现优秀的员工。显然,绩效工资的作用是把那些优秀员工和一般员工区别开来,多劳多得。因此,绩效工资可以起
2、到激励员工的作用。各种补贴:通讯费、交通费,带证补贴;包括:中级职称(技能鉴定二级)300元/月;高级职称(技能鉴定一级)500元/月;二级建造师500元/月;一级建造师2000元/月。资格证为:预算员、资料员、质检员、测量员、材料员、施工员、安全员技术证书100元/月。职称说明:各种资格证人员为(八大员);各类初级职称人员为:(助理工程师);各类中级职称人员为(中级工程师);各类高级职称人员为(高级工程师);项目管理证:二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工龄工资:自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在本企业工作满一年者,每年增加100元/月工龄工资。(二)所有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因项目停工,在机关办公室上班期
3、间的个人工资按全额工资的70%比例进行发放。(三)集团正式在编人员月工资在5000元及以上的按月发放80%基本工资,20%绩效工资根据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后发放。(四)试用期薪资按照其所录用的岗位核定工资的80%发放,但不低于劳动部门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15日内因一方的原因劝退或者离职的员工不予发放工资。转正时间在当月15日前的企业当月可以缴纳五险,15日以后转正的,企业从次月开始缴纳五险。(五)下列规定的各项金额须从薪酬中直接代扣代缴:1、个人所得税;2、社会统筹保险费(个人应负担部分);3、其它各类公司统一规定的相关费用;4、因个人行为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受到处罚的;5、因职工个人原因对企
4、业造成损失应负赔偿的,企业可以视其情节从职工薪资中扣除全部绩效工资和部分固定工资。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员工,系指集团公司正式录用的全体从业人员。公司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行政命令,按照本制度对员工实施管理,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第三条人力资源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的原则。凡是集团公司机构设置和调整及人员编制管理和员工的招聘、调动、任免、奖惩等重大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必须按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由人力资源部按规定程序和办法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背。(二)系统实用的原则。围绕构建一个既具有系统性、前瞻性,又具有实用性、可操作性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必须突出需要加
5、强的方面,解决人力资源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健全和提升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第二节用工管理第四条集团公司总部和分(子)公司实行定编定员,员工配备依据人员编制和岗位职责实施。(一)定编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实施。既要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又努力降低用人成本。(二)集团总部主要根据部门调整后的工作职能定编。(三)分(子)公司主要根据各自经营规模和净上缴利润定编。分(子)公司管理人员聘(任)用,可以少于编制数,但不得超过编制数。大公司可以一人一职,小公司可以一人多职。第五条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如有职位空缺或新增,应遵循“先内部调整,后外部招聘的原则,内部没有合适人选,方可考虑
6、外部招聘。第六条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市场拓展和项目开发对人才的需求,于每年10月底前提出下年度人才需求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年度招聘计划经公司领导研究,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意后实施。如急需增加用工的,按上述流程特办。第七条集团公司招聘的总部、分(子)公司管理人员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大专学历且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安排在实体公司或一线的项目管理培养生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第八条招聘程序(一)人力资源部负责应聘人员资格把关,筛选后将简历递交相应部门或用人单位进行预选。预选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面试。(二)面试过程中,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应聘人员资料的证书真实性,专业对口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应聘人
7、员专业素质和岗位技能知识,填写面试记录和结论意见。第九条招聘高级管理人才时,应聘人员经人力资源部和用人单位面试后,由集团公司领导进行最后一轮面试确定是否录用。第十条新入职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体检,体检合格的人员,方可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录用审批表经人事主管副总及以上签字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录用手续。第十一条规范用工管理,严禁擅自招聘。(一)各分(子)公司凡对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继续使用的人员,均须按制度办理续签手续。(二)严禁分(子)公司私招乱雇,随便进入,一经发现,集团公司责令分(子)公司负责人对违规录用的人员予以辞退,并承担造成的损失。集团公司对分(子)公司负责人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第十二条
8、经确定录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个人资料到人力资源部报到。由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登记,签订劳动合同,核定薪酬、参保等有关事项。第三节劳动合同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凡经公司录用的员工均须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聘用的社会兼职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及超过企业法定退休年龄的其他录用人员除外)。第十四条公司总部、分(子)公司人员原则上均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因申报资质等方面的需要,需将员工转到子公司名下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配合办理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第十五条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签署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劳动合同,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合同文本准备、
9、报批、鉴证、归档整理等相关工作。第十六条集团公司使用统一的劳动合同格式文本。劳动合同主件系以国家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格式文本为基础修订的格式文本,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范要求。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类。集团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针对不同对象协商确定不同的合同期限。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特殊情况,合同期限按法定代表人批准执行;续签期限一般为35年;依法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员工本人意愿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第十八条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合
10、同期限三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第十九条集团公司紧缺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特殊人才等,视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免除试用期。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内容以印制文本为准,双方另有约定的,需在合同文本中注明。劳动合同签订后,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培训协议、竞业协议等专项协议及变更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附件,同具法律效力。如专项协议与劳动合同发生冲突,以合同或协议中订立日期较晚的为准。第二十一条公司对聘用的社会兼职人员、退休返聘人员、超过企业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及
11、非全日制工作的员工,签订聘用协议,依法用工。第二十二条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确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和义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之外,还包括劳动合同书、聘用协议书、专项协议、变更合同的约定及公司经法定程序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第二十三条公司招聘的培养生根据公司安排,应到基层不同岗位锻炼一至两年,此安排不视为劳动合同的变更,签订劳动合同前须告知用工者。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期内,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公司规章制度相关规定,对员工可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五条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不含)以下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60天,人力资源部向员工主管领导征询续签意见,在此基础上将续签人员名单报公司
12、领导审定。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人力资源部应向员工书面告知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员工在接到书面告知后的15天内书面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主动辞职。第四节聘(任)用管理第二十七条公司配备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数进行。第二十八条公司总部、分(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聘(任)用,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第二十九条管理人员聘(任)用条件(一)各单位新聘(任)用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身体健康、忠诚敬业、并且在遵章守纪、团结协作、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勤奋开拓,维护集体利益、管理能力、成本观念、学习创新等方面有较好表现的在册职工。少数特别优秀、有专业特长,年龄
13、在三十五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能胜任管理岗位的公司在册职工,表现突出,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经公司考核录用的应届大专以上相关专业毕业生。凡聘用须持证上岗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证等岗位技能证书。未经公司批准,各单位不得聘用与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妇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或与其配偶有直系关系的人员从事项目经理、财务、材料、安全等岗位的工作。(二)新聘下列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要求:集团总部:总经理任职条件和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高级职称,从事工程施工及经济管理15年以上,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及全面驾驭企业管理与发展的能力,忠诚敬业,身体健康。副总经理任职条件和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
14、历,高级职称,从事工程、经济管理10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较高的决策水平,忠诚敬业,身体健康。正副总工程师任职条件和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高级工程师,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10年以上,对行业技术有较深的认识和理解,在专业方面有所建树,有重大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的经验,忠诚敬业,身体健康。正副总会计师任职条件和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高级会计师,从事财务管理工作10年以上,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忠诚敬业,身体健康。正副总经济师任职条件和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高级经济、工程类职称,从事工程或管理工作10年以上,忠诚敬业,身体健康。各部室正副职负责人任职条件和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相应中级以上
15、职称,有较高的(专业)管理水平,忠诚敬业,身体健康。区域公司:区域公司总经理任职条件和要求:大专以上学历,高级以上工程、经济类职称,10年以上本行业工作经验,具有较为丰富的分(子)公司管理经营,有较高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平衡能力,对所管理的区域有一定的认识,忠诚敬业,身体建康。分(子)公司:经理任职条件和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工程、经济类职称,10年以上本行业工作经验,有较高的交往和谈判能力、丰富的管理经验,对所在市场有较深的认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忠诚敬业,身体健康。副经理任职条件和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工程、经济类职称,10年以上本行业工作经验,或一直从事本行业满2
16、0年以上,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特长,忠诚敬业,身体健康。技术负责人任职条件和要求:大专以上本专业学历,中级以上工程类职称,10年以上本行业技术工作经验,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创新意识,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忠诚敬业,身体健康。第三十条竞争上岗(一)竞争上岗,有利于拓宽用人视野,彰显重德才、重实绩、重公认”的用人导向。(二)适用范围:集团总部各部门正副职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按企业章程规定由选举产生的除外),分子公司正副职经理。如有特殊需要,也可对其他管理人员实行竞争上岗。(三)竞聘程序:竞争上岗,一般分为拟订简章,发布公告、宣传发动、报名和资格审杳、适岗评价、笔试面试(特
17、殊情况可只面试)。面试测评中,对竞岗人选的岗位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评。最终根据适岗评价、面试、测评得分按权重折算成综合成绩,确定入围人选,最后由领导小组确定聘(任)用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也可以简化竞争上岗流程或不经过竞争上岗流程,直接按聘任用流程聘任管理人员。第三十一条高管服务年限及同业竞争集团副总经理及以上高管、分(子)公司经理、项目经理自最新职务任职宣布起,必须在公司服务满五年。任职集团副总经理及以上高管、分(子)公司经理的人员在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在原任职区域内从事建筑行业同类业务。具体由竞业协议约定。第五节员工流动管理第三十二条员工流动管理包括:员工入职、
18、调动、待岗、辞职、辞退、退让、退休等管理。第三十三条新员工入职管理(一)新员工经正式录用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并统一安排入职。新员工凭人力资源部开具的报到通知单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及时将报到回执反馈给人力资源部。(二)公司对新员工采取指导人管理。即试用期间,新员工所在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帮助和指导,试用期满指导人应有试用期评定和是否转正的建议意见。评定必须详细、真实、客观、有针对性。(三)试用期员工必须每周向指导人提交工作总结,人力资源部及时听取用人部门对试用期人员的评议,了解其思想及工作情况。(四)试用期评定结果,须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在试用期满一周前报人力资源部,经公司领导研究批准后办
19、理转正或辞退手续。第三十四条员工调动管理(一)集团公司高层、中层,分(子)公司中层以上(含中层)管理人员的任职、调职以集团公司文件为准,人力资源部负责备案登记。(二)其他员工的调动,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领导批件,发报到通知单给相关单位。(三)奉调人员接到调任通知后,属单位中层的应于15日内,一般人员应于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到新单位报到;特殊情况,由本人申请,可酌情批准延宽期限。(四)所在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指定工作移交接收人和监交人。交接工作须本人亲自办理,移交内容包括工作事项(包括未完工作)、文件、电子档案、资料、客户关系、信息平台权限、办公用品等。交接须有详细的书面材料说明,不留后遗症。交接单一
20、式三份(可复印),人力资源部留存原件,移交人、接收人各留存一份。(五)在员工调任过程中,新任员工未到职前,人员暂缺的岗位工作原则上由直属上级代理。第三十五条员工待岗管理(一)因无法胜任岗位工作或其他情况,经公司决定进行待岗的人员,合同期内待岗时间不超过半年。若待岗期满仍未上岗,公司给予辞退;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延长待岗时间,若法律规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具备时,应当及时解除劳动合同。(二)员工待岗期间公司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不享受其他待遇。第三十六条员工辞职管理(一)员工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情况离开公司,而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二)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日(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向
21、所在单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本人亲笔签名。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的,应在报告上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应在两天内通知单位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三)集团高管层、分(子)公司经理辞职的,由公司领导磋商报董事会。公司对其离任审计,对其任期存在问题保留追究责任或法律诉讼的权利。(四)员工提报书面辞职报告(本人手写签名)后仍须继续上班,直至辞职批准或提出辞职报告满30天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若连续旷工3天以上,经催促未到岗,视为自动离职,公司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追究其违约责任,员工按照月工资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必须退还公司为其支付的专项培训费,违反竞业限制的高
22、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应当根据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五)员工离职时,所在单位应督办有关工作事项、文件、电子档案资料等交接手续,在离职当日通知人力资源部,同时告知信息中心关闭其信息平台权限;若因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职,离职人员带走公司财物和技术秘密,由所在单位负责人承担责任。(六)员工辞职手续办完后,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订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协议书或解除(终止)聘用关系协议书。第三十七条员工辞退管理(一)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公司给予辞退: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2、不能胜任应聘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者。3、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
23、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4、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予续签合同者。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上述1款提前3天通知员工本人,25款提前30天通知员工本人。(二)员工违反公司惩处规定,符合开除情况的,予以辞退,立即解除劳动关系。(三)按上述条款辞退员工本人时,听取公司部门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工(四)被辞退的人员须按照规定妥善办理工作移交和电子档案资料移交等手续,否则不予结算工资和办理有关手续。第三十八条退让、退休管理(一)退让制是指选举或聘(任)用的管理人员,到达接近法定退休年龄,提前退让职务和岗位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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