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厂编制定员标准.docx
《水电厂编制定员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电厂编制定员标准.docx(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水电厂编制定员标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1本章适用于国家经营管理的水电厂和国家与集体联合经营管理的小水电厂及其输变电工程。第1发电厂的非生产人员比例,一般不得超过职工总数的18%。第1为了加强运行人员的平安教育、技术培训,确保平安生产,可按四班制配备人员。第1凡成立水电公司(地方电力公司、小水电公司、小水电总站等)的,其大修、安装、调试、物资供给等可由公司统一管理,此类人员纳入公司编制,其所属电厂及供电所即不另设或减少编制。五等电厂的编制定员按本章第五节执行。第二节编制定员的分等第1分等标准,如表3.2.1。水电厂分等标准表等别一二三四五装机容量(万千瓦)270230702103022.5102第1
2、使用条件一、对单一电厂,根据机组台数和装机容量这两个参数,具备其一即可确定等别。二、在确定电厂等别时,应以装机容量为主要参数,当机组台数超过按容量的分等时,只能比按容量确定的等别再提高一等。第三节机构设置第1水电厂的机构设置应根据精简统一,有利于加强企业管理,确保平安经济发电的原那么,一般实行厂、分场、班组三级管理。第1职能机构一般规定为,一、二等厂设一室六科,三等厂设六科,四等厂只设四科。管理简单的电厂,也可不设职能机构,只配必要的专业人员,由厂长直接领导。第1分场机构应根据设备容量和水工管理工作量的大小及机组台数的多少确定。一、实行运行统一、检修集中的大分场制。二、根据水工管理工作量和修配
3、任务的大小,酌情设立水工分场和修配分场。三、根据电力工业的开展方向(综合自动化、单元制、高参数、大容量机组),努力创造条件,逐步实行单元制集中控制,运行集中到厂,检修集中到公司的管理体制。四、对检修工作量饱满,检修分场人员过多的一、二等电厂,可经上级批准,酌情另设试验分场,或分为电器检修和机械检修两个分场。五、厂房建筑面积很大的电厂,可设置修缮分场或班组。第四节各类人员的定员标准第L4.1条生产人员一、运行人员根据电厂规模大小和各岗位专责的实际需要进行配备,一个值的人数配备标准,如表1.4. I-Io运行人员定员标准表表1等别二三四值长1111电气运行8764机械运行10765补充规定:1 .
4、机组台数在4台以下的各等电厂,其机械运行人员的配备均应比标准减少2人。2 .对来水含沙量很大或因其它特殊因素的影响,造成机械运行人员调整操作工作量过大的电厂,按本标准确实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其机械人员每值可增配12人。3 .汛期闸门启闭机必须倒班运行,而按本标准配备的运行人员无法兼管的电厂,每值可增配12人。6人。二、机械检修人员1.机械检修人员,如表L4.1-2。机械检修定员标准表表1转轮直径(米)一套大修人员一套小修人员配备标准5.53.31.22013264459728122355268819031436179899840526985981074860789410611557688710
5、411512466779511312313274861041211311418395112130140149注定员人数包括:发电机(电器局部),电动机,一、二次线,变、配电设备,继电保护,仪表(电、机),照明设备,高压试验,厂用系统。2 .电子计算机及集中检测的人员,有电子计算机的,按实际需要配备人员。有400点及以上集中检测设备的,每12套配46人。3 .电梯司机及维修人员,有电梯的电厂,一般可由检修人员兼管或实行自动控制,不设专人。对电梯运行十分频繁又不能实行自动控制的,每值值班人员可配12人,按234 .充电人员,一等电厂配备34人,二、三等电厂配备23人,四等电厂配备12人。5 .油务
6、人员,如表L4.1-4。油务人员定员标准表表1等别油务管理人员油务化验人员一级二级六台机以上四台主变以上五台机以下三台主变以下544323-433223322113四21112四、通讯人员应按本标准第二章第四节的同类人员标准执行。五、水工人员1 .水工机械检修、维护及灌浆人员,如表1.4.l-5o水工机械检修、维护及灌浆定员标准表等别水工机械检修人员水工维护人员水工灌浆五台机及以下六台机及以下机械起重电工机械起重电工人员一141657681618798101013161713144645151757578101415二101246210124623681213四10-121214补充规定:(1
7、)由于坝型不同各电厂有较大差异,水工人员的定员可按各自的特点有所增减,但增加人员不得超过定员标准的15%。(2)每年灌浆工作天数不超过100天的,按定员标准减少l3o(3)水工机械检修人员按闸门面积每200平米增加1人。2 .水工观测人员,参照本标准第二章第四节的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六、修配人员1.担负本厂机械检修、日常修配及常换备品、备件加工制作任务的电厂,按生产人员的8%和机械检修人员总数的25%配备修配人员。2.不担负常换备品、备件加工制作任务的电厂,按生产人员总人数的8%配备修配人员。七、汽车、拖拉机司机应按本标准第二章第四节的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八、土木修缮人员应按本标准第二章第四节的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水电厂 编制 定员 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