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跨山统筹富民安居”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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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跨山统筹富民安居”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跨山统筹富民安居”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丽政发2024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丽水市“跨山统筹富民安居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丽水市人民政府2024年11月27日丽水市“跨山统筹富民安居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巩固“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20192023年)工作成效,持续推进人口内聚外迁,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一步有效统筹新型城镇
2、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缩小“三大差距和市委关于山区公共服务跨山统筹一体化改革试点的部署要求,全面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以优化乡村布局、加快产业振兴、提升公共服务、促进共同富裕为导向,接续实施“跨山统筹富民安居工程三年行动。2024-2026年,持续推动山区农民下山搬迁、安居致富,适时开展跨县域搬迁安置试点,有序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高质量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进程。工作原则是:坚持范围不变、政策延续,“跨山统筹富民安居工程三年行动的组织机构、推进机制、搬迁范围、
3、安置方式不变,县域内安置的人均补助标准原则上保持不变,与上一轮“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无缝衔接;坚持跨山统筹、城乡融通,以优化城乡要素配置为导向,全市域统筹搬迁计划,跨区域统筹安置资源,抓好搬迁人口市民化和公共服务一体化,有效保障搬迁户在农村的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数字赋能,按照“搬迁需求自愿上报、安置房源自主选择的原则,及时回应搬迁群众关切,加快搬迁工作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搬迁户全生命周期数字化服务,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质效。二、主要任务(一)统筹搬迁需求和安置资源。以“先定区域再定人为导向,在“跨山统筹富民安居工程的政策范围内,结合山区公共服务跨山统筹一体化改革试点,对符合迁出区域要求的村
4、组开展农户搬迁意愿调查摸底。全面摸排各县(市、区)适用于搬迁户安置的安置房、商品房库存,做好供需对接。现有匹配房源不足的部分,可根据人口和产业布局优化调整需要进行布局建设,尽快补齐房源缺口。根据需求和资源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跨县域搬迁安置试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列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工作均需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加快宅基地复垦。健全“搬迁-安置-复垦联动推进机制,对符合复垦条件的,搬迁一户、复垦一户,确保当年完成搬迁、当年开展复垦。对通过项目包装有复垦潜力的,充分挖掘宅基地房前屋后、院子、道路和空闲地等资源,通过
5、多个地块整体打包的方式进行复垦。加强项目谋划,争取把更多宅基地复垦项目纳入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探索整合利用不宜复垦宅基地、碎片化集体建设用地。(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三)盘活迁出地资源。按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园则园的原则,盘活迁出地土地资源,不断拓宽搬迁群众增收渠道。鼓励支持在迁出区开展土地规模经营、依法依规实施国家储备林项目或油茶等木本油料种植项目,退耕还林还草。深化农业标准地改革,引导搬迁群众将原有山林、耕地等生产要素通过出租、入股等形式进行流转,增加财产性收入。对部分搬迁村有保留价值的房屋,通过招商引资进行田园综合体、农家乐民宿开发利用,增加村集体收入。(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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