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义工组织建设服务规范.docx
《消费维权义工组织建设服务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消费维权义工组织建设服务规范.docx(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ICS03.080.01CCSA00B3308浙江省衢州市地方标准DB3308/T1712025消费维权义工组织建设服务规范SpecificationsforconsumerrightsprotectionvoIunteerorganizationconstructionandservice2025-04-13实施2025-03-13发布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衢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标
2、准起草单位:龙游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游县检验检测研究院、衢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戴星、杨菲、雷蕾、吴磊、范小青、蓝航。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消费维权义工组织建设服务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费维权义工组织建设服务的基本要求、组织建设、人员管理、业务管理和改进提升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消费维权义工组织建设、运行、服务的全过程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消费维权义工组织consumerrightsprotectionvoIunteerorganization协会、企业、爱心组织等
3、各类社会群体自愿提出设立申请,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指导,通过线上线下阵地,多形式、多元化协助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3.2消费维权义工consumerrightsprotectionvoIunteer自愿向消费维权义工组织提出申请,由消费维权义工组织聘请登记,从事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3.3消费争议consumerdisputes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与经营者之间产生的消费纠纷。3.4消费争议调解Consumptiondisputemediation通过劝导、协商等方式,引导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消费纠纷的活动。4基本要求1.1
4、 应按主管部门的要求合法成立,并应遵循合法、公平、高效的原则开展工作。1.2 应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开展工作的目标和宗旨。1.3 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收取费用或者其他牟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商品和服务。1.4 不得从事有偿服务,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品牌。5组织建设5. 1组织成立6. 1.1消费维权义工组织成立时,应符合相关规定。7. 1.2消费维权义工组织工作范围应包括:a)制定、完善消费维权义工组织工作制度;b)招募、登记、培训、指导、管理、考核、表彰消费维权义工及维护合法权益;c)建立消费维权工作档案;d)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
5、性标准;e)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f)对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g)对于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鼓励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h)筹集、使用和管理消费维权义工组织活动资金、物资。8. 1.3消费维权义工组织应建立保密机制,具体要求应包括:a)未经消费者同意或消费者不同意的信息,应严格保密;b)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C)其他公示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违反公序良俗的信息,应严格保密。5.1.4应对消费维权义工组织的组织运行状况、服务过程、义工个人档案等内容进行记录
6、5.2线下阵地布置5.2.1 宜在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商业步行街、景区等群众集聚的室内室外场所设置固定消费维权阵地,宜在经营户经营场所、休闲区等场所设置流动消费维权阵地。5.2.2 消费维权场所宜符合以下要求:a)设置办公区、调解室等区域,配置各类宣传、消费争议调解等所需设备;b)醒目位置悬挂消费维权义工组织名称和标识;c)统一消费维权义工组织的标识、队旗、队徽等;d)在墙体、走廊、楼道等公共空间,展示义工简介、发展历程、团队文化、口号宣言、义工风采、消费维权经典案例、荣誉成果以及地域特色元素等内容;e)结合地域文化特色,因地制宜创建消费维权场景。5. 3数字化建设5.3. 1宜运用网站、手
7、机应用软件、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服务阵地。5.3.2线上服务阵地宜具备以下功能:a)消费争议投诉;b)消费维权法律咨询;C)消费维权义工资格申请;d)消费维权义工组织相关信息公示;e)组织运行状况、服务过程、义工个人档案等内部信息不公开记录;f)平台服务意见、建议反馈;g)资金、物资捐赠申请。6人员管理6. 1人员配置6.3.1 消费维权义工组织应设置调解员、宣传员等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权限。6.1.2每个消费维权义工组织应有3名及以上义工。6.1.3消费维权义工应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审核认定的方式产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a)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熟悉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b)热心社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消费 维权 义工 组织建设 服务 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