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反腐倡廉规定.doc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反腐倡廉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反腐倡廉规定.doc(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反腐倡廉规定 根据上级党组织及学校实际,经总支委员会研究,特制定我校反腐倡廉补充规定如下:第一条 全体三处人员、校级干部,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必须模范遵守、坚决执行上级反腐倡廉的有关制度、规定,必须自觉接受党组织、职工群众的监督。第二条 党总支坚持每半年一次召开“民主生活会”,自查、互查廉政工作;党总支坚持每学期召开一次“三处人员反腐倡廉学习、讲评会”。第三条 学校职工代表经党总支安排,可以随时检查学校任何部门、任何干部的廉政工作。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必须予以配合,不得阻拦、拒绝。否则,将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责任制考核处罚。第四条 学校不设立“小金库”或帐外资金
2、三处及各年级组均不得自行截留存放各种资金。否则,对决定人、保管人以违反财经纪律处罚。第五条 严格规范公款宴请。公款招待必须做到:1、确有必要。被招待者必须是与我校党务、业务有直接关系者,严禁用公款招待亲朋好友。未经学校党政领导同意,不得自行邀请外单位人员来校吃喝。2、慎重审批。公款招待必须经党政两个主要领导共同商量决定是否请客、费用标准、陪客人员。3、控制陪客。当客人只有1人时,陪客者不得超过2人;当客人在2人及2人以上时,陪客人数不得超过客人数。第六条 严格规范基建维修。五千元以下基建维修项目,由校长决定向其他校领导通气;五千元以上基建维修项目必须在行政会或总支会上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学校 规章制度 反腐倡廉 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