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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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撰写人:_日 期:_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两加快一统筹”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统筹发展,教育为先;人才强区,教育为本”的工作要求,大力实施“面向全体,抓好骨干,强化团队,合理结构,完善机制”的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策略,系统加强我校骨干教师培养和使用,特制定如下办法。一、认定办法校骨干教师即区第三层次骨干教师,按照分期认定、优胜劣汰、滚动推进的方式认定,原则上每年认定一次。面向全校教师,通过比较系统的培养和使用锻炼,至xx年骨干教师比例达到专任教师的20%。首次认定时间为xx年xx月份,认定办法
2、如下:(一)认定条件骨干教师认定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师德,讲求实绩,全面考察,综合评价。认定时,应全面考核推荐人的各方面条件,注重教师的自我发展需求,注重群众公认。1、基本条件:热爱祖国,坚定信念,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服务学校,推动学校健康发展;教书育人,爱护学生,切实提高教育质量;敬业爱岗,为人师表,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治学严谨,教风端正,具有团结创新精神。在同等条件下,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优先。2、年龄要求:男57周岁以下,女52周岁以下长期在岗教师。3、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4、荣誉称号:原则上应获得区级及以上综合或相关荣誉称号。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可以适当放宽。
3、5、职称要求:骨干教师原则上必须担任其最高职称学科的教学工作,达到或者接近标准工作量。6、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有比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在本单位有较大的影响;有比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并已取得一定成效,有论文发表或在区级以上获奖;轻负高质,任教学科的教学质量处于全校的前列;其教学质量和教书育人工作得到师生和家长的广泛认可,能在本单位起到示范作用。(二)认定程序1、报名推荐骨干教师报名推荐工作应按照以下程序操作:本人申报教研组推荐教工评议校领导小组审核校内公示上报推荐名单。学校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推荐工作,严格把好资格审核关和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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