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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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为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健全养老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十五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五五”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成就“十四五”期间,我县老龄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县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五年
2、间,全县老龄事业投入不断加大,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年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深化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老年人生活环境明显优化,惠老举措全面落实,尊老敬老社会氛围日益浓厚;老年文化、体育、教育事业快速发展,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全县老龄事业呈现快速、健康、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第二节“十五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环境“十五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加快老龄事业创新发展,既面临重大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重大机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和养老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推进
3、老龄事业改革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全国人大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重新修订的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已正式施行,为发展老龄事业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县把加快养老服务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对建立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障体系提出明确要求;“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的长足发展给“十五五”时期老龄事业创造了良好环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为发展老龄事业注入强大动力;劳动年龄人口仍相对充足,社会参与老龄事业发展积极性不断提高。严峻挑战。至2026年底,全县老年人口7.9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3.27%。预计到2030年,全县60周岁以上老
4、年人口将达到10万人。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老年人重点关注的社会保障、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等任务将更加繁重;城乡、区域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不均衡问题更加突出;老年人权益保障、社会参与、社会优待和精神关爱需求更加多元;提升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任务更加紧迫。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融入老龄事业发展全局,坚持“党
5、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乡愁故里、生态桃源、美丽”发展目标和“七大行动”整体布局,努力挖掘人口老龄化给社会发展带来的活力和机遇,加快补齐养老事业短板,全面提升老龄事业发展水平,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确保全体老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新成果。第二节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协调推进。紧紧围绕“乡愁故里、生态桃源、美丽”发展目标和“七大行动”整体布局,把老龄事业发展纳入社会经济发展全局。统筹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突出发展重点,破解发展难点,充分发挥老龄事业在社会经济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兜底保障,共建共享。坚持保障和改善老年人生活、健康条
6、件,在着力保障好特困、失能等特殊老年人群体养老需求的基础上,提供面向全体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确保全体老年人依法享有各项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逐步增进老年人福祉,增强全体老年人的获得感,实现不分年龄,人人共享。坚持多元参与,合力推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突出党委、政府在老龄事业发展中的主体责任地位,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在老龄事业发展中的重要职能作用,形成发展合力,促进应对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第三节发展目标到2030年,全县老龄事业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一致,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老年社会保障不断完善,医养结合取得新突破;养老服
7、务体系建设更加健全,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老年社会优待有效落实,优待范围逐步扩大;老年社会环境明显优化,宜居建设成效明显;老年社会管理显著加强,社会参与条件更加改善;老龄工作机制更加顺畅,队伍更为健全,老龄事业更具活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成,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十五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主要指标序号项目指标2025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30年责任单位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9.7199.6599.7099.6699.72人社局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30.78
8、30.7930.8030.8130.82人社局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万人)4.454.704.754.804.85人社局4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5.945.525.585.625.8医管中心管理部5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595959595医管中心管理部6老年人健康管理率(%)87.0889.5808080卫计局7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张)20.527.331.53435民政局8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比例(%)05152530民政局卫计局9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10096.56045353535卫计局11每万名老年人拥有医疗机构康复医学科床位数(张)4.555
9、566.5卫计局12提供老年人康复服务的乡镇100100808080卫计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13拥有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的数量00111民政局卫计局14建制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3150.4607070民政局15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75789095100民政局16拥有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的数量01111名舲办17新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个)00112名舲办18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覆盖率(%)00100100100Z龄办19新建公共设施和养老场所无障碍率()100100100100100住建局2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1.71.81.861.9
10、22文体新局21乡镇老年人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86959595100文体新局22老年教育参与率(%)3032333435教育局23老年体育人口占比()5560626565文体新局24老年协会城市社区创建率(%)100100100100100名龄办25老年协会农村社区创建率(%)100100100100100名舲办26村(居)老体7580859098文协创建率(%)体新局27老年志愿者占比()(注册)1481112Z龄办28“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创建率()512406080文体新局第三章主要任务第一节老年社会保障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到2030年,社会保险制度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进
11、一步增加,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4.8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0.82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5.8万人,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建立高龄老年人保险制度,为全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至少投保费30元。鼓励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积极探索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大兜底老年人救助力度。加大社会救助力度,确保所有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保障范围。实施精准帮扶,加大对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重点优抚对象、
12、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的帮扶救助力度。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加强对老年人的“救急难”工作。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将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纳入救助范围。鼓励开展面向老年人的募捐募赠、志愿服务、安全知识教育、突发事故防范、防骗知识等形式多样的公益慈善活动。完善特困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以特困重度失能老人为实施对象,以低保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完全失能老人为重点,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其中市级承担60元,县级承担240元。并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覆盖面,使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得到补贴金或服务券。补贴资金可用于老年人亲属、邻居或中介组织、居
13、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基层老年人组织等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生活照料、家政服务、代购物品等服务。对部分特别困难的对象,探索推行分级补贴。建立基本养老服务评估基础数据、落实公示和统计报告制度。完善补贴资金的监督监管制度,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位。发展老年人社会福利。加大对老年福利事业的投入,推动老年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2018年起,实现全县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补贴,每人每月50元,对其中的低保老年人,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津贴。提高百岁以上老年人固定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300元,其中市级承担100元,县级承担200元。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高龄补贴发放
14、标准或拓宽发放范围。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及特别扶助制度,奖励扶助金标准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增长而增长。责任单位:各乡镇、财政局、人社局、医管中心管理部、民政局、老龄办)第二节医养融合发展加强老年医疗保健服务。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和促进工作,加强老年病的防治研究,普及老年保健知识。开展义诊和健康咨询活动。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大数据平台,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的能力。支持医保定点社区医疗机构与日间照料中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和农村幸福院签约合作,设立诊疗延伸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条件的,按规定纳入
15、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范围。老年人在诊疗延伸点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医保准入条件的,医保主管部门要将其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按规定结算。2018年底前,所有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大力推进慢性病管理进社区,探索家庭护理型床位管理。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积极推行政府购买健康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到2030年,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率达9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达65%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普遍建立健康
16、档案,并为签约服务的高龄、重病、失能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深度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围绕医养护一体化核心,大力推进医养融合发展。通过“养中有医”“医中办养”等方式,逐步提高医养结合水平。加快发展护理型养老服务,保障失能、失智等特殊老年人服务需求。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综合医院与老年专科医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疗养院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坚持“试点先行,逐次推开”,以县老年公寓、咕山镇敬老院、湖洋镇敬老院、苏坑镇嵩溪村居家养老服务站为试点,内设医务室、护理站、康复站等医疗机构。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
17、养机构等,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对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医养护一体化分类施策。根据护理型床位需求,着力研究推动护理型养老院建设,政府兴办养老院应以护理型养老院为主,重点服务贫困家庭失能老人。到2030年,符合我县实际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序共享,覆盖城乡、规模适度、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服务机构总床位比例达到30%以上,所有养老机构都能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8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向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服务,争取建成1所以上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积极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
18、院设立老年专科门诊,有条件的设置老年病临床科室,争取开设老年专科门诊和老年病临床科室的医院比例达到35%,每万名老年人拥有专业机构康复床位达6.5张。开展创建医养结合示范单位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民政局、卫计局、医管中心管理部、老龄办第三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覆盖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新建、改建一批规范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探索近家短期住养服务模式,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网格化布局、标准化建设,整合优化现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新建城区和住宅区要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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