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企业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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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单 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分管负责人: 电 话: 建档时间: 年 月 日建档说明一、基本内容1 、职业健康检查委托书;2、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登记表;3、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一览表;4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情况一览表;5、职业禁忌(包括疑似职业病)处理和安置记录;6、职业病患者名单及诊疗安置记录;7、职业健康监护情况汇总表;8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评价报告书;9、职业健康监护情况报告书。二、档案格式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在总封面和总年度目录后按年建立, 每年 的档案内容都包括封页、 目录及以上基本内容, 并采取活页
2、夹形式 装订。三、法律责任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11 年修订)第七十二条 第 款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由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 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 以下的罚款。2、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47 号)第四十九条第 款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 建立、 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的,给予警告,责 令限期改正;逾 期未改正的,处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条第 款之规定:用人单位未 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 立职业
3、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 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责令限 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3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第二十七条第款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 定组织 职业健康检查、 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 实告知劳动者的,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总年度目录年度内容页码年度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单 位: 建档时间: 年_ 月_ 日档案负责人: 统计员:分管领导:统计时间:年月曰年度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目录1 年度职业健康检查委托书;(注:包括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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