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学期末复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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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本章主要内容 1.1 税收的产生与发展 1.2 税收的概念 1.3 税收根据 1.4 税收职能与作用1.1 税收的产生与发展1.1.1 税收的产生 世界上已知最早的税收制度,是古埃及在公元前30002800年间建立的。 我国税收的产生史记记载:自虞、夏时,贡赋备矣。 演进过程夏代,开始实行井田制;商代,贡法演变为助法;周代,助法进一步演变为彻法;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初步确立起了完全意义上的税收制度。1.1.2 税收与社会公共需要 根据需要主体的不同,人类的需要可以区分为私人个别需要和社会公共需要。 私人个别需要的主体是普通意义上的社会成员,它具体包括生存需要和发展需要。 社会公
2、共需要的主要内容:1、由不同社会共同体之间的矛盾冲突产生的需要;2、由同一社会共同体内部不同个人或集团之间的矛盾冲突产生的需要;3、由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共同的生产活动和消费活动产生的需要;4、由人的自身发展所产生的需要。税收与社会公共需要 私人事务具体包括生活资料的生产和生产要素的供给两个方面。私人事务的执行者一般为家庭或厂商。 社会公共事务具体包括保卫社会和平、维持社会秩序、兴建公共工程和举办各种公共事业。 早期,社会公共需要较为简单,社会公共事务是由全体或部分社会成员兼职承担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公共需要的外延逐步扩张,社会公共事务也日渐复杂。原来由社会成员兼职执行的社会公共事
3、务,开始改由一部分社会成员专职执行。税收与社会公共需要 税收是与政府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有着本质联系的一种产品分配形式,它是在原始社会末期的社会公共事务执行者发展演变为政府的过程中,为满足政府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需要,而从社会产品分配的一般形式中逐渐分化并独立出来的。 税收的产生和存在,是由经常化的社会公共需要、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独立化的经济利益主体的存在等多方面因素共同决定的。1.1.3 人类文明的演进与税收的发展 原始文明时期的税收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物质财富极度匮乏。基于崇拜的纳贡、建立在武力基础上的战利品以及基于集体活动的劳役是此时公共资源积累的主要方式。 农业文明时期的税收农业成为社会
4、财富最主要的来源,税收主要依托于土地和农业,并始终受到农业生产有限性的制约。在税收结构上主要以农业税收为主,税收征管也多以包税制为主。人类文明的演进与税收的发展 工业文明时期的税收工业以及工业化衍生出的发达的商业和服务业突破了土地等自然资源的束缚,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财富。 长期的经济增长,税收的规模持续扩大,税收的征收方式也日趋复杂化。税收确立方式的变化 自愿贡献自由贡献是一种由下敬上的关系,具有较大的自发性和随意性,并不十分严格。 还处于萌芽阶段,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税收。 请求援助请求援助是先由上对下提出请求,再由下对上给予援助;下对上援助什么、援助多少以及何时援助,是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的。
5、 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具有了税收的一些性质,但还不是很完备。税收确立方式的变化 强制课征专制课征的税收是单纯的由上取下的关系。取什么、取多少和何时取,取决于专制权。进入专制课征阶段,是税收开始从不成熟形态走向成熟形态的标志。 立宪协赞政府的税收活动,无论是开征新税、废除旧税,还是制定或修改税法,都必须以不违反宪法为原则,并经过民选代议机关的同意。税收法定主义的确立,是税收进入立宪协赞阶段的主要标志。1.2 税收的概念1.2.1 西方对税收概念的界说 早期西方社会对税收范畴的认识托马斯霍布斯:主权者向人民征收的税,不过是公家给予保卫平民各安生业的带甲者的薪饷。科尔伯特:征税的艺术就是拔最多的鹅毛又使
6、鹅叫声最小的技术。孟德斯鸠:税收是公民所付出的自己财产的一部分,以确保他所余财产的安全或快乐地享用这些财产。西方对税收概念的界说 近代西方社会对税收范畴的认识亚当斯密:作为君主或政府所特有的两项收入源泉,公共资本和土地既不适合用以支付,也不够支付一个大的文明国家的必要开支,那么这些必要开支的大部分,就必须取决于这样或那样的税收。萨伊:赋税是指一部分国民产品从个人之手转到政府之手,以支付公共费用或提供公共消费。瓦格纳:从财政意义上来看,赋税是作为对公共团体事务设施的一般报偿,公共团体为满足其财政上的需要,以其主权为基础,强制地向个人征收赋课物。西方对税收概念的界说 现代西方社会对税收范畴的认识巴
7、斯特布尔:赋税是个人或团体为履行公共权力所进行的公共活动,在财富方面被强制分担的贡献。塞里格曼:赋税是政府对于人民的一种强制征收,用以支付谋取公共利益的费用,其中并不包含是否给予特种利益的关系。井手文雄:租税是国家依据其主权(财政权),无代价地、强制性地获得的收入。西蒙詹姆斯和克里斯托弗诺布斯:税收是由公共政权机构不直接偿还的强制性征收。税收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价格。1.2.2 我国对税收概念的界说 将税收界定为一种财政收入。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制订并依据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国家为满足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利,按预定的标准,向居民和经济组织强制、无偿地征
8、收取得的一种财政收入。 将税收界定为一种分配。政府为满足一般的社会共同需要,按事先确定的标准,对社会剩余产品所进行的强制、无偿的分配。政府凭借政治权力,按照预定标准,无偿地集中一部分社会产品形成的特定分配关系。国家为满足一般的社会公共需要,补偿由此发生的社会公共费用,按照法律规定的对象和标准,占有和支配一部分剩余产品而形成的一种特定的分配形式。1.2.3 对税收概念的基本认识 税收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在现代社会政府征税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政府征税依托的是公共权力并借助法律形式来进行。对税收不同角度的认识 从分配的角度看政府以税收手段占有和支配一部分社会资源,就是税收参与
9、分配的过程,参与分配的最终结果表现为政府获得了一定的财政收入。 从生产的角度看政府是在社会分工中专门为社会成员提供其生产生活所不可或缺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经济部门,它在提供和生产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定的成本和费用。税收是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费用或者说是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成本的补偿。对税收不同角度的认识 从交换的角度看一方面政府向社会成员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享用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社会成员也要向政府缴纳税款,这实际上可以被看作是社会成员以纳税的方式与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相交换。从分配角度界定税收 作为一个分配范畴,税收是分配形式、分配活动和分配关系的统一。
10、从现象形态看,税收是一种分配活动;从税收在社会再生产中的地位看,它就是一种分配形式;在实质上,税收体现出一种分配关系。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以公共权力为依托,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向社会成员强制地征收而取得的一种不直接偿还的财政收入。1.2.4 税收的形式特征税收的形式特征 税收的无偿性形式上政府不需要向纳税人付出任何代价就占有和支配一部分社会产品。税收的无偿性是就政府和具体纳税人对社会产品的占有关系而言的。就政府与全体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看,税收也体现出了一种互利关系,它具有整体有偿性。税收的形式特征 税收的强制性任何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
11、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税收的强制性具体包括纳税义务形成上的强制性和纳税义务履行上的强制性两方面的内容。强制性是税收作为公共产品的价格这一基本性质所决定的。税收的形式特征 税收的确定性(规范性)税收是按照法律事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连续征收和缴纳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税收的确定性既能防止政府侵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又能保证政府获得稳定可靠的财政收入以更好地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1.3 税收根据1.3.1 税收根据 税收根据是对政府征税侵犯私人利益是否具有合法性作出的解释和说明。 税收根据要回答的是政府为什么有权利向社会成员征税或社会成员为什么有义务向政府缴税的问题。1.3.2 西方的税收根据
12、理论 公共需要说主要代表人有法国的波丹和卜攸、德国的克洛克以及意大利的柯萨等。人民具有某种公共需要,为满足这种需要,就要由政府履行相应的职能;而要由政府履行相应的职能来增进公共福利,就要使其拥有一定的资财,从而人民就要向政府纳税,因而税收存在的客观依据就在于公共需要或公共福利的存在。1.3.2 西方的税收根据理论 利益说主要代表人物有英国的霍布斯和亚当斯密、法国的卢梭和蒲鲁东。政府征税的根据,就是政府维持社会秩序为人们提供利益的交换代价。税收价格说认为,政府的征税权利来自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政府提供了公共产品就必须以税收作为公共产品的价值补偿,税收就是政府为了补偿公共产品的成本,而向从公共产品
13、中受益的消费者收取的一种特殊形式的价格。1.3.2 西方的税收根据理论 牺牲说主要代表人物有法国的萨伊、英国的穆勒和巴斯泰布尔等。税收是国家基于公共职务活动的需要而向人民的强制课征,对国家而言是强制权的实施,对人民来说纯粹是一种牺牲。 其它学说保险说掠夺说社会政策说经济调节说1.3.3 我国的税收根据理论 国家政治权力说国家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总要凭借某种权力,国家征税凭借的不是财产权力,而是政治权力。 国家职能说国家为满足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就必须以强制的、无偿的方式参与对社会产品的分配。我国的税收根据理论 国家社会职能说在社会正义范围内,参与分配的根据只能是参与生产;国家以执行社会职能为社会再生
14、产提供必要外部条件的形式参与生产。 法律权利交换说税收之所以存在除了国家的存在之外,还在于人民的权利需要得到政府的确认和保护;税收就是个人和企业获得各种权利而承担的义务并付出的一种费用,它是一种超经济的法权关系的经济体现。1.3.4 对税收根据的基本认识 只有联系特定的经济体制来研究税收根据,才能使税收根据理论与现实结合得更紧密、也更具现实解释力。 市场经济就是利益经济,其等价交换的基本法则表现为利益的等价交换。 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行的等价交换原则,在本质上要求政府模拟市场价格机制来征税,。 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完全可以将政府行使其职能为市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与纳税人的纳税视为双方进行市场式的交换
15、活动。 政府与纳税人利益的交换,是税收根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特有表象。1.4 税收职能与作用1.4.1 税收职能 财政收入职能:政府按照一定的原则,通过征税的方式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占有部分社会资源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社会公平职能:税收在取得财政收入的过程中,通过征与不征、多征与少征等方式,来影响和改变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状况。 调节经济运行职能:政府有目的地利用税收手段来影响和改变各经济活动主体的利益,以使得他们的行为尽可能地符合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与此同时也保持宏观经济的平稳运行。1.4.2 税收作用 税收无用论是非税论在税收作用上的具体反映。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税收制度多次被简化
16、直至被取消。 税收万能论把税收视为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的灵丹妙药,主张用税收来解决现实经济生活中的一切问题。进口调节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个人收入调节税、集体企业奖金税、事业单位奖金税、特别消费税、烧油特别税和筵席税等税种就是在税收万能论思想的指导下出台的。税收作用 辩证认识税收作用:税收作用是相对的、有限的。 税收自身的功能具有局限性。任何一个税种,其征税对象都是特定的,税收作用的发挥只能限制在征税范围之内,其作用对象也只针对特定的纳税人。税收作用 税收作用还受到征税深度的限制。税收的作用是通过税收负担水平的界定和调整来实现的,其力度受到纳税人缴纳税额的限制。税收作用的有效性还有赖于
17、纳税人对税收政策或税收制度调整带来的税收负担变化的敏感性,有时纳税人对税收负担变化的行为选择使得税收作用达不到预期的效果。税收作用 税收制度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可能限制税收作用的发挥。由于多方面的现实原因,税收制度在设计时就没有达到最优,在这样一种情况下,税收的作用必然也是具有局限性的。在现代社会,税收制度是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的,在一定时期内应具有相对稳定性,而不能频繁地调整。即使要调整,也需要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由此也决定了税收作用于社会经济存在着明显的时滞。税收作用的发挥还要受到一定征管水平和税收成本的制约,离开现实的征管水平、不问税收成本,也是不可能使税收作用得到应有的发挥的。
18、第二章本章主要内容 2.1 税收活动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2.2 税收活动主体的约束规则 2.3 税收非正式制度安排2.1 税收活动主体的权利与义务2.1.1 税收活动主体的细分 纳税主体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在税收活动中,负有缴纳税款义务或实际承受税收负担,同时又独立享有相应权利的经济活动主体。 我们都是纳税人一袋价格为2元的盐,包含大约0.29元的增值税和0.03元的城市维护与建设税;在餐馆吃饭,餐费的5.5%是营业税及城市维护与建设税;购买一件价格为100元的衣服,其中包含14.53元的增值税和1.45元的城市维护与建设税;购买一瓶价格为100元的化妆品,除14.53元的增值税外,其中还包含25
19、64元的消费税和4.02元的城市维护与建设税。2.1.1 税收活动主体的细分 征税主体征税主体是在税收活动中享有征税权利的行为方。一般只有政府才有权利征税。 用税主体依照法律的规定使用税款的行为方,政府是税款的具体使用者。纳税人并没有真正将税款给政府,而是委托政府利用这些钱去组织资源,向他们提供市场上无法购买到的公共产品和服务。2.1.2 纳税人的权利 赞同纳税权纳税人缴纳税款必须经过社会公众自己同意,没有纳税人的同意,政府是不能课税的。 政府服务权纳税人享有从公共产品和服务获益的权利。 代表选举权由纳税人选举产生真正能够代表其利益的民意代表。 税款节俭权纳税人有权要求政府合理地使用税款、不
20、得随意浪费的权利。2.1.2 纳税人的权利 纳税人在税收活动中享有的权利,是其宪法权利的具体体现和进一步的细化。 纳税人在税收征管中的权利:知情权、正当程序权、要求保密权、申请减免税权、申请退税权、陈述申辩权、复议和诉讼权、请求国家赔偿权、控告检举权、请求回避权、举报权、申请延期申报权、取得代扣代收手续费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索取完税凭证权、索取收据和清单权以及拒绝检查权等。2.1.3 纳税人的义务 依法纳税的义务依法纳税是纳税人最基本的义务。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任何人不得免除纳税义务,也不得任意增设或变更纳税义务。 接受税务管理的义务税务管理是确保正常的税收秩序和税收活动的开展的需要,主要
21、包括依法进行税务登记、设置账簿、保管凭证、纳税申报、按规定安装和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等。2.1.3 纳税人的义务 接受税务检查的义务税务检查是预防、发现和处理税收违法行为,防止税款流失,维护税法尊严,营造公正有序税收环境的基本手段。 提供涉税信息的义务除通过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向税务机关提供直接纳税信息外,纳税人还应及时提供其它影响到纳税人纳税行为的相关信息,以便税务机关依法妥善处理有关的税收事宜。2.2 税收活动主体的约束规则2.2.1 制度的基本逻辑 制度经济学对制度的界定:用于支配特定主体的行为活动方式以及各行为主体之间相互关系的规则体系。 非正式制度安排人们对他人行为方式的一种稳定预期,这
22、种预期来源于人类的社会共同知识,它是在长期交往中自然形成并共同认可和遵守的,主要包括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道德、风俗习惯以及意识形态等。 正式制度安排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有意识地创造的一系列规则的总和,它包括政治规则、经济规则和契约等。 实施机制2.2.1 制度的基本逻辑 税收制度在税收活动中规范和约束征税主体、纳税主体和用税主体的行为及其相互间关系的一系列规则的总和。2.2.2 税收正式制度安排 税收基本法是一个国家对正式税收制度安排中的根本性问题和共同性问题所进行的规范。 税种制度是政府以法律或法规形式确定的各种征税办法的总称,它是国家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征税的依据,也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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