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岸海域空间资源动态监视监测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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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 37/ XXXXXXXXX近岸海域空间资源动态监视监测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Dynamic Monitoring of Offshore Spatial Resources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37/ XXXXXXXXX目次前言11 范围22 规范性引用文件23 术语和定义23.1 断面基准点daum point23.2 工作基点working point24 参考基准24.1 坐标系统34.2 地图投影34.3 高程基准34.4 深度
2、基准35 监视监测内容35.1 海岸线35.2 海湾35.3 河口45.4 潮间带46 监视监测范围46.1 海岸线46.2 海湾46.3 河口46.4 潮间带47 监视监测方法与要求47.1 遥感监视监测47.2 现场监视监测58 动态变化分析88.1 动态变化内容88.2 动态变化分析方法99 成果资料及要求119.1 成果资料119.2 成果要求12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海域使用分类14附录B (规范性附录) 记录表16参考文献2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海洋局提出并监督实施。本标准由山东省海洋标准化
3、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水产设计院,山东省海洋工程咨询协会,烟台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贺志鹏、李阳、刘浩、梁峰、岳英洁、毕永坤、杨怡红、刘麒、高鹰、于冬、王腾、王钧俊、单长贺、孔祥菲、周斌、张健桥。近岸海域空间资源动态监视监测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近岸海域空间资源动态监视监测的参考基准、内容、范围、方法与要求、动态变化分析和成果资料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管辖海域、海岛范围内,包括海岸线、海湾、入海河口、潮间带等近岸海域空间资源基本情况及其动态变化情况的监视监测。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
4、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7930 1:500 1:1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T 7931 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T 12327 海道测量规范GB/T 12763.1海洋调查规范GB/T 12898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7501 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GB/T 32067 海洋要素图式图例及符号GB/T 33182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 1:5000 1:10000正射影像地图CH/T 2009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30
5、07.2 数字正射影像图HY/T 123 海域使用分类HY/T 124 海籍调查规范HY/T 164 海岸带制图图式HY/T 251 宗海图编绘技术规范SL257 水道观测规范DB37/T 3588 海岸线调查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断面基准点daum point距离监测区域有一定距离,地质条件稳定,易于保存,便于水准联测的点。3.2 工作点working point断面起点。4 参考基准4.1 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4.2 地图投影高斯-克吕格投影。4.3 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4.4 深度基准理论深度基准面。5 监视监
6、测内容5.1 海岸线海岸线基本情况监测包括以下内容,具体要求参见附录B(表B.1海岸线现场调查记录表、表B.2海岸线调查汇总表):a) 海岸线位置、类型、分布、长度;b) 海岸线利用的位置、类型、长度;海岸线监视内容包括:a) 海岸线开发利用现状;b) 岸滩冲淤现状。5.2 海湾海湾基本情况监测包括以下内容,具体要求参见附录B(表B.3 海湾监视监测表):a) 海湾类型;b) 口门位置、口门宽度、海湾面积、岸线位置、类型、长度;c) 湾内水下地形;d) 海湾开发利用现状等。海湾监视内容包括:a) 海湾开发利用现状;b) 海湾岸线开发利用现状;c) 岸滩冲淤现状。海湾分类根据海湾形态判别,按表1
7、分为开敞型湾、半开敞型湾、半封闭型湾和封闭湾。表1 海湾分类海湾类型开敞度开敞型湾0.2半开敞型湾0.10.2半封闭型湾0.010.1封闭湾0.015.3 河口河口基本情况监测包括以下内容, 具体要求参见附录B(表B.4河口监视监测表):a) 口门位置、河口宽度、岸线位置、类型、长度;b) 河口水下地形;c) 河口开发利用现状等。河口监视内容包括:a) 河口开发利用现状;b) 河口岸线开发利用现状;c) 河口冲淤现状。5.4 潮间带潮间带基本情况监测包括以下内容,具体要求参见附录B(表B.5潮间带监视监测表):a) 潮间带宽度、面积;b) 开发利用现状。潮间带基本情况监视内容:a) 潮间带开
8、发利用现状;b) 潮间带冲淤现状。6 监视监测范围6.1 海岸线省政府批复的海岸线。6.2 海湾海岸线至海湾口门内的全部海域。6.3 河口从海岸线至口门的河口段以及从口门到水下三角洲前缘坡折的口外海滨段。6.4 潮间带海岸线至0米等深线间的海岸带。7 监视监测方法与要求采用遥感监视监测与现场监视监测相结合的方法对近岸海域空间资源进行监视监测,通过遥感监视监测提取海岸线、海湾、河口、潮间带的空间属性信息及开发利用现状,通过现场监视监测对遥感监测提取的信息进行现场核查并对遥感监测提取信息以外的监测要素进行现场监测。7.1 遥感监视监测7.1.1 遥感影像选择采用监测实施前半年内的遥感影像,空间分辨
9、率优于1m,影像云覆盖率不应大于10%,相邻影像之间不应小于影像宽度5%的重叠,选用层次丰富、图像清晰的影像。7.1.2 遥感影像处理影像几何校正处理及影像融合按照GB/T 7930的规定执行。7.1.3 信息提取信息提取主要工作内容如下:a) 根据收集的数据资料,结合实地踏勘验证,开展遥感影像信息提取,建立海岸线、海湾、河口遥感影像解译样本库;b) 采用人机交互法,按照DB37/T 3588界定方法,提取海岸线位置、类型、属性及海岸线两侧开发利用现状等;c) 采用人机交互法,参照海域卫星遥感动态监测技术规范界定方法,提取海湾、河口的口门宽度、岸线、面积及开发利用现状。信息提取的主要技术要求:
10、a) 信息提取比例尺1:10000;b) 特征点平面位置中误差应按GB/T 33182的规定执行;c) 线状矢量数据提取,精度优于2个像元;面状矢量数据提取,精度优于4个像元,最小图斑面积不小于25mm2;d) 矢量数据拓扑检查,保证线状矢量数据连续、无悬点、无重叠,面状矢量数据无重叠;e) 向海一侧,解译信息类型按照HY/T 123的规定执行(参见附录A 海域使用分类)。7.2 现场监视监测7.2.1 现场监测7.2.1.1岸线监测7.2.1.1.1监测方法对可以到达的区域采用GNSS测量方法进行现场监测,对于难以到达的区域采用航空摄影测量方法进行监测。7.2.1.1.2技术要求岸线监测技术
11、要求如下:a) 岸线监测时,测量岸段应按顺序编号,按DB37/T 3588要求填写岸线位置、类型和岸线两侧开发利用情况,具体要求参见附录B(表B.1海岸线现场调查记录表,表B.2海岸线调查汇总表);b) 测量路线沿遥感影像提取的海岸线布设,测量点选取海岸线拐点、类型分界点、遥感解译验证点等特征点;c) 监测岸线测量点应有代表性,对于直线型海岸线,测点布设间距不超过200m;对于弧线型海岸线,测点布设应体现其弧线形态;对于折线型海岸线,测点布设应体现折线形态,测点最大间距一般不超过100m;在变化复杂及特殊岸段应加密观测点,测点最小间距一般不小于10m;d) 现场测量点的平面位置的点位中误差为0
12、1m,按照HY/T 124的规定执行;航空摄影测量平面位置中误差为1m,按照CH/T 3007.2的规定执行;e) 市、县(区、市)的海岸线的分界点的位置,应由调查人员进行现场确定;f) 现场测量执行CH/T 2009的规定;g) 航空摄影测量执行GB/T 7930、GB/T 7931的规定。7.2.1.1.3监测成果基于基础地理数据和内外业调查分析成果,编制成果矢量数据集,数据格式采用Geodatabase格式;矢量数据集相关的属性数据执行DB37/T 3588的规定。矢量数据集应通过拓扑规则检查,形成线状要素矢量数据。绘制海岸线类型与分布、海岸线利用现状等专题图,进行岸线长度量算,统计岸
13、线类型。7.2.1.2水下地形监测7.2.1.2.1监测方法采用验潮模式或无验潮模式测量方法,监测水下地形。7.2.1.2.2技术要求水下地形监测技术要求如下:a) 监测点深度中误差Ms应符合表2要求。表2 深度中误差基本精度指标深度H深度中误差Ms最大限差20m0.2m0.4m20m1%H2%Hb) 水位控制、水下测量测线布设、测深定位及水下地形图绘制的要求按照GB/T 12327的规定执行;c) 水深改正等后期数据处理及水深图编辑按照GB/T 12327的规定执行;d) 水深图绘制按照HY/T 251的规定执行。7.2.1.2.3监测成果监测成果有水深图、水下地形图。数据格式采用Geoda
14、tabase 格式,矢量数据集应通过拓扑规则检查,形成线状要素。矢量数据集相关的属性数据,见表3。编制水深DLG数据和成果矢量数据集,数据格式采用Geodatabase格式;矢量数据集相关的属性数据,按表3要求。矢量数据集应通过拓扑规则检查,形成线状要素矢量数据,绘制水深图、水下地形图。表3 矢量数据属性表序号字段名称字段类型字段长度小数位数备注1所在行政区长整型30按行政区划代码填写到县、市、区2水深值短整型51经改正的等深线数值3高程值短整型51经改正的等高线数值4备注文本型100需要备注的内容7.2.1.3断面监测7.2.1.3.1监测方法使用GNSS水准法、单波束测深法,对特定断面进行
15、监测。7.2.1.3.2技术要求断面监测技术要求如下:a) 断面监测以工作基点为起始点,垂直于海岸线方向,并结束于0米等深线的交点;b) 基准点、工作基点高程按照GB/T 12898中四等水准测量的规定进行,填写断面监测记录表,格式参见附录B(表B.6断面监测记录表);c) 工作基点应均匀分布在监测对象内,对存在影响冲淤变化因素的区域、地形变化复杂的区域,可酌情增加密度;每次监测前工作点应进行水准联测;d) 水深小于1m采用水准法测量,水深1m-2m采用水准法和单波束测深仪同时施测,水深大于2m采用单波束测深仪进行水深测量,水深测量参考GB/T 17501的规定执行;e) 断面监测点深度中误差
16、为0.2m,2倍中误差为最大限差;f) 对各断面数据进行样条插值处理,绘制监测区域的断面曲线。7.2.1.3.3监测成果基于断面测量数据绘制成果断面图。7.2.1.4开发利用现状监测7.2.1.4.1监测方法采用遥感监测,实地调查、测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开发利用现状监测。7.2.1.4.2技术要求开发利用现状监测技术要求,如下:a) 遥感监测提取开发利用图斑,按照7.1.3要求执行,实地调查确定开发利用图斑的边界、内容及海域使用类型,并对遥感监测未提取的图斑进行补充调查;b) 对已开发利用海域进行边界、拐点、特征点测量,平面位置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0.1m,按照HY/T 124的规定执行;c) 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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