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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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知识讲座1规范性文件定义规范性文件定义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一定织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公文。时期内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公文。”第一,外部性。涉及公民、法人或者组织权利义务。第一,外部性。涉及公民、法人或者组织权利义务。1.1.直接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直接对公民、法人
2、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2.2.直接或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直接或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第二,普遍适用性。第二,普遍适用性。第三,反复适用性。第三,反复适用性。2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五条第一款 (一)具有制定规范性文件主体资格(一)具有制定规范性文件主体资格 1.1.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2.2.政府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3.3.政府派出机关;政府派出机关;4.4.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二)禁止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机构:(二)禁止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机构:1
3、1.议事协调机构议事协调机构;2.2.部门派出机构部门派出机构;3.3.部门内设机构。部门内设机构。3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一)规范性文件禁止规定事项(一)规范性文件禁止规定事项(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第第六条)六条)1.不得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不得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政收费;2.不得违法限制、剥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违法限制、剥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的权利;3.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4.不得规定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不得规定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二)规范性文件不得越权制定
4、二)规范性文件不得越权制定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第五条第三款:“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职权的事项,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由本级人民职权的事项,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或者由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或者由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范性文件。”4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一、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起起草草审审查查公公布布决决定定三统一三统一5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规范性文件:1.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2.2.办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公室经本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
5、人民政府办公室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属于本级人民政府规范级人民政府同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属于本级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性文件,按照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3.3.政府派出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参政府派出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参照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照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6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程序(一)起草者的确定(一)起草者的确定 1.1.政府规范性文件一般由实施部门起草,起草部门政府规范性文件一般由实施部门起草,起草部门再指定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具体起草。政府规范性文件再指定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具体起草。政府规范性文件需要部门联合起草的,
6、需明确主办部门,再由主办部门需要部门联合起草的,需明确主办部门,再由主办部门指定其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起草。指定其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起草。2.2.委托专家起草或者专家参与起草。委托专家起草或者专家参与起草。(二)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必经程序(二)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必经程序 1.1.调研论证,必要时应当进行成本效益分析。调研论证,必要时应当进行成本效益分析。2.2.广泛听取意见。广泛听取意见。3.3.部门充分协商。部门充分协商。涉及重大行政决策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时还需要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时还需要经过以下程序:经过以下程序:1.1.在政府网站或报纸等媒体上公开征求意见。在政府网站或
7、报纸等媒体上公开征求意见。2.2.举行听证会听证。举行听证会听证。3.3.组织专家论证。组织专家论证。7 应当邀请专家、组织起草或者委托专家、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的情形:1.规范性文件拟规定的事项专业性强 2.涉及公众切身利益 3.社会关注度高8重大行政决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的涉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的涉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下列行政决策事项关的下列行政决策事项(一)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二)编制各类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
8、和专项规划;(三)编制财政预决算,重大财政资金安排;(四)重大政府投资项目;(五)重大国有资产处置;(六)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住宅建设、安全生产、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措施;(七)重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九)其他需由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9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形成及报送(一)一个部门起草的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形成及报送(一)一个部门起草的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形成及报送1.1.部门承办处室形成初稿;部门承办处室形成初稿;2.2.部门法制机构审核;部门法
9、制机构审核;3.3.部门负责人讨论。部门负责人讨论。经过以上程序,修改形成的最后一稿为送审稿。经过以上程序,修改形成的最后一稿为送审稿。部门将送审部门将送审稿等材料报送政府审查决定,稿等材料报送政府审查决定,径送政府办公室。径送政府办公室。(二)多个部门联合起草的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形成及报送(二)多个部门联合起草的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形成及报送1.1.主办部门起草处室形成初稿;主办部门起草处室形成初稿;2.2.主办部门法制机构审查;主办部门法制机构审查;3.3.协办部门负责人讨论;协办部门负责人讨论;4.4.主办部门负责人讨论或者协助主办部门负责人集中讨论。主办部门负责人讨论或者协助主办
10、部门负责人集中讨论。经过以上程序,修改形成的最后一稿为送审稿。送审稿经多经过以上程序,修改形成的最后一稿为送审稿。送审稿经多个起草部门负责人共同签署,个起草部门负责人共同签署,由主办部门将送审稿等材料报送由主办部门将送审稿等材料报送政府审查决定政府审查决定,径送政府办公室。,径送政府办公室。10提请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请示格式提请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请示格式局(委局(委/办)办)关于制定关于制定的请示的请示市(县市(县/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为了为了,根据,根据,特请市(县,特请市(县/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现将。现将(送审(送审稿)稿)报
11、请审查决定。报请审查决定。当否,请批示。当否,请批示。附件:附件:1、(送审稿)(送审稿)纸质文本纸质文本3份、电子文本份、电子文本1份份2、起草说明起草说明10份份3、依据和参考资料、依据和参考资料1套套4、征求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征求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1套套(公章)(公章)年年月月日日11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程序 政府办公室的审查 1.审查内容:(1)材料的齐备性;(2)材料的规范性;(3)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2.审查通过的,移送本级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3.义务性规定:保证法制部门的合法性审查时间。12娄底市行政机关内部行政行为规范(试行)娄底市行政机关内部行政行为规范(试行)
12、娄底市人民政府令娄底市人民政府令第25号 第十三条 各级政府部门代政府草拟的规范性文件,需要其他部门会签的,会签部门能够当场办理的应予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从收到文稿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会签。经过相关部门会签后,送政府法制部门审查,材料齐全的,政府法制部门应当从收到文稿及其他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查;材料不全的,应当从收到文稿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起草部门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情况复杂,需要与相关部门会商的,可适当延期。13(二)政府法制部门的合法性审查 1.审查内容:(1)制定主体:有无制定主体资格。(2)制定权限:是否超越权限。(3)制定程序:是否广泛听取意见,是否依法举行听
13、证、是否经过专家论证等。(4)内容:是否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5)形式:是否符合公文处理办法有关规定。2.政府规范性文件经法制部门审查后,形成向本级政府提交的书面合法性审查报告。3.合法性审查中起草单位的配合义务:法制部门在进行合法性审查时,有权要求起草单位补充依据、说明情况或者要求有关单位协助审查,起草单位和有关单位应当配合,不得拒绝。4.合法性审查的地位:未经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得提请审议。14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告格式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告格式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关于的合法性审查报告的合法性审查报告 市(县/区)人民政府:厅(委/局/办)
14、起草的(送审稿)已经我办审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审查过程 年月日,政府(局/委/办)办公室将(送审稿)送我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接到送审稿后,我办即安排专人进行了研究,并(对审查过程和所做的工作作出描述)。二、合法性情况 (1)制定主体、制定权限或送审稿主要内容不合法的,应当建议不予制定该规范性文件;(2)制定程序不合法应当补正。应当公布征求意见稿但尚未公布、应当听证但尚未听证、应经专家论证但尚未论证的,建议退回起草单位补正程序;(3)个别具体规定不合法的,应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具体分析,并提出明确、具体的修改建议。三、登记、编号和公布 经市(县/区)人民政府审议决定并经市(县/区)长签署后,我办
15、将依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登记、编号和公布。(公章)年月日15政府规范性文件决定程序(一)决定形式1.集体审议决定(原则上):政府规范性文件,由政府领导人集体审议通过,审议通过的,由主要领导人签署。2.临机决定(例外):因重要紧急情况必须立即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送审稿经合法性审查通过后,可以直接提请政府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负责人决定并签署。不管决定形式如何,办法规定了合法性审查是必经程序。(二)决定所依据材料1.送审稿、起草说明、制定依据等材料。2.政府法制部门的合法性审查报告。16 因重要紧急情况必须立即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送审稿经合法
16、性审查通过后,可以直接提请政府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负责人决定并签署。1.发生了重要紧急情况,且必须立即制定规范性文件。重要紧急情况是指可能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严重受损、影响社会稳定或者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情形。发生了以上情形,如果必须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防止上述严重后果的发生,那么就适用该规定。2.制定规范性文件可以不经集体审议。由于情况重要紧急,来不及召开会议研究,只能由行政首长或者分管副职直接决定和签署。17政府规范性文件“四统一”程序第十七条:政府规范性文件审议通过,并经主第十七条:政府规范性文件审议通过,并经主要政府负责人签署后,由本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登要政府负责人签署后,由本级人民政
17、府法制部门登记、编号,交本级政府公报和政府网站公布。记、编号,交本级政府公报和政府网站公布。1.1.政府法制办接到到政府办公室通知该文件已经政府法制办接到到政府办公室通知该文件已经审议通过即将签署发文后审议通过即将签署发文后,应当及时编号,并将编号应当及时编号,并将编号号码报给政府办公厅(室)。号码报给政府办公厅(室)。2.2.政府办公厅(室)收到编号后,在文件政府办公厅(室)收到编号后,在文件左上角左上角印好登记号印好登记号,形成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最终电子文档,形成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最终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本,将其移交给政府法制办公布。和纸质文本,将其移交给政府法制办公布。18湖湖南南省省人人民民政
18、政府府文文件件湘政发 号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印发湖南省汽车产业振兴实施规划(湖南省汽车产业振兴实施规划(年)年)的通知的通知19二、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起起草草审审查查公公布布决决定定三统一三统一20部门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1.政府组成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政府组成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2.2.垂直管理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垂直管理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3.3.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21部门规范性文件起草程序 (一)起草者的确定 1.指定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起草。部门联合规范性文件,由主办部门指定其内设机构或
19、下属机构起草。2.委托专家起草或者专家参与起草。(二)起草程序:1.调研论证,必要时应当进行成本效益分析。2.广泛听取意见。3.部门充分协商。起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社会关注度高事项,或者涉外、涉港澳台事项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还需要经过以下程序:1.请示政府同意;2.在政府网站或报纸等媒体上公开征求意见;3.举行听证会听证;4.组织专家论证。22应当举行听证会的情形:1.涉及公众重大利益。(指有可能对公众的财产权、健康权等合法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如手机漫游费标准听证会。)2.公众意见有重大分歧。(公众对规范性文件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明确反对或不赞成的。)3.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可能造成社会不稳定,
20、如食盐价格调整)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如城乡规划法规定,城乡规划草案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征求公众或专家意见)23制定之前请示政府同意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政府工作部门拟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事项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事先请示本级人民政府同意。”部门部门政府领导政府领导政府办公政府办公厅(室)厅(室)请请示示政府法制部门政府法制部门政府领导意见合法性审查合法性审查反馈政府领反馈政府领导意见导意见通通知知三三统统一一24特定部门文件制定请示格式厅(委厅(委/局局/办)办)关于制定关于制定的请示的请示 市(县/区)人民政府:为了,根据,我局(委
21、/办)拟制定。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一、制定该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及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二、该规范性文件的适用范围、适用对象、适用时间。三、拟规定的制度、管理措施及其依据、可行性。当否,请批示。(公章)年月日 25同意制定特定部门文件通知格式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同意制定关于同意制定的通知的通知 局(委/办):你局(委/办)年月日向市(县/区)人民政府递交的局(委/办)关于制定的请示(号)收悉。经研究,并经市(县/区)人民政府决定,同意你局(委/办)制定,请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制定工作。(公章)年月日 26不同意
22、制定特定部门文件通知格式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不同意制定关于不同意制定的的通通知知局(委/办):你局(委/办)年月日向市(县/区)人民政府递交的局(委/办)关于制定的请示(号)收悉。经研究,并经市(/县/区)人民政府决定,不同意你局(委/办)制定。(公章)年月日27(三)部门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形成和报送 1.部门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由起草处室集体讨论形成。2.起草处室将送审稿、及其起草说明、制定依据等材料送至部门办公室。为了方便报送同级政府法制部门统一公布,此时起草处室还应当将送审稿的电子文档移送至部门办公室。28 起草部门撰写的起草部门撰写的起草说明起草说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应当包
23、括以下内容:容:(一)制定该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有关法律、政策依据;(二)起草的指导思想与宗旨;(三)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四)相关部门协商会签情况及对不同意见的协商处理情况;(五)执行该规范性文件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六)其它应当说明的事项。29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程序(一)办公室的审查(与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程序一样)1.审查内容:(1)材料的齐备性;(2)材料的规范性;(3)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2.审查通过的,移送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3.义务性规定:保证部门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时间。30(二)部门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 1.审查内容:(1)制定主体:有无制定主体资格。(
24、2)制定权限:是否超越权限。(3)制定程序:是否请示政府同意,是否广泛听取意见,是否依法举行听证、是否经过专家论证等。(4)内容:是否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5)形式:是否符合公文处理办法有关规定。2.部门规范性文件经法制机构审查后,形成向本部门(具体为厅务会)提交的书面合法性审查报告。3.合法性审查中起草单位的配合义务:法制机构在进行合法性审查时,有权要求起草单位补充依据、说明情况或者要求有关单位协助审查,起草单位和有关单位应当配合,不得拒绝。31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告格式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告格式法制科(办)法制科(办)关于关于的合法性审查报告的合法性审查报告局局/
25、委委/办务会议:办务会议:科科/室起草的室起草的(送审稿)(送审稿)已经我科已经我科/办审查,现将情况办审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报告如下:一、审查过程一、审查过程年年月月日,办公室将日,办公室将(送审稿)(送审稿)送我科送我科/办进行合法性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接到送审稿后,我科审查。接到送审稿后,我科/办即安排专人进行了研究,并办即安排专人进行了研究,并(对审查过程和所(对审查过程和所做的工作作出描述)。做的工作作出描述)。二、合法性情况二、合法性情况(1)制定主体、制定权限或送审稿主要内容不合法的,应当建议不予制定该规制定主体、制定权限或送审稿主要内容不合法的,应当建议不予制定该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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