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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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编号行政处罚事项违法行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依据裁量阶次具体标准适用条件1对通信建设工 程施工单位在 施工中偷工减 料的,使用不 合格的建筑材 料、建筑构配 件和设备的, 或者有不按照 工程设计图纸 或者施工技术 标准施工行为 的行政处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19年修订)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 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 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第二十七条
2、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 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 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279号2019年修订)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 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 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 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 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 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
3、 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 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 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 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 证书。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 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 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不予处罚责令改正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 .不按照工程设计或技术标准施工,及时主动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所列其他情形的。一般处罚责令改正,并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 分之三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 五以上百分之七以下
4、的罚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未造成危害后果的:1 .偷工减料的。2 .使用不合格的设备材料的。3才亶自修改工程设计的。4.无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仍然施工的。从重处罚责令改正,并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三以上百 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 七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其他行政处罚移 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L拒不改正的。2 .造成质量事故、网络运行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的。3 .造成工程存在严重缺陷,经返修和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4 .受到同类行政处罚后一年内(从行政处罚生效后起算)再次违反相关规定 的。2对通信建设工 程勘察单位
5、 设计单位未按 照工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进行 勘察、设计行 为的行政处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19年修订)第十九条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 负责。第二十条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第二十一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279号2019年修订)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 30万元以下的罚款:(-)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 标准进行勘察的;(二)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 行工程设计的;(四)
6、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 标准进行设计的。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 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 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 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 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 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不予处罚责令改正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 .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及时主动改正,未造成危害 后果的。2 .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设计,能合理解释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所列其他情形的o一般处罚责令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 款,对单
7、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七 以下的罚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L勘察、设计要求低于强制性标准要求。2 .未在施工图设计图纸中明确涉电、有限空间、动火、高处等高危作业工程 安全强制性标准,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例如触电、中毒和窒息、淹溺、火 灾、烧伤、烫伤、高处坠落等。3 .在既有建筑物内进行施工,勘察单位未针对既有建筑物承重是否满足项目 承重要求进行评估的。4 .在既有建筑物内进行施工,勘察单位评估既有建筑物不满足承重要求并提 出项目实施可能遇到的风险以及防范措施,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单位风险提 示和建议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具体设计指导意见的。5 .未根
8、据勘察成果进行设计,且不能说明合理理由的。从重处罚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 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七以上百分之十 以下的罚款;其他行政处罚移交相关部门依法 处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L拒不改正的。2 .经认定因设计不合理造成质量事故、网络运行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的。3 .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的o4 .受到同类行政处罚后一年内(从行政处罚生效后起算)再次违反相关规定 的。编号行政处罚事项违法行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依据裁量阶次具体标准适用条件3对通信建设工 程承包单位将 承包的工程转 包或者违法分 包行为的行政 处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
9、院令第279号2019年修订)第十八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 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 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勘察、设计 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 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第三十四条
10、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 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 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 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279号2019年修订)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 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 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百 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 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 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可以 责令停
11、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 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 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 监理酬金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 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 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七十三条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 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 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注:转包、违法分包情形认定参照建 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 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 1号)一般处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监理 单位处合同约定价款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 三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
12、 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零点七以下的罚 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七 以下的罚款转包、违法分包工程,且未造成质量事故、网络运行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的从重处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监理 单位处合同约定价款百分之三十五以上百分之 五十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 百分之零点七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对单 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七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 款;其他行政处罚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L拒不改正的。2 .造成质量事故、网络运行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的。3 .受到同类行政
13、处罚后一年内(从行政处罚生效后起算)再次违反相关规定 的。4对通信建设工 程建设单位未 组织竣工验 收,擅自交付 使用等有关规 定行为的行政 处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19年修订)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 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
14、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279号2019年修订)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 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不予处罚责令改正符合下列情形之一:L缺少部分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所列其他情形的。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 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 的;(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 程验收的。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 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 额5%
15、以上10%以下的罚款。一般处罚责令改正,并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 分之三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 五以上百分之七以下的罚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 .未进行单项工程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已交付使用超过6个月的。2 .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进行验收的。3 .造成危害后果且无法整改的。从重处罚责令改正,并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三以上百 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 七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 .拒不改正的。2 .造成质量事故、网络运行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的。3 .造成工程
16、存在严重缺陷,经返修和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4 .受到同类行政处罚后一年内(从行政处罚生效后起算)再次违反相关规定 的。编号行政处罚事项违法行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依据裁量阶次具体标准适用条件5对将通信建设 工程发包给不 具有相应资质 等级的勘察、 设计、施工单 位行为的行政 处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19年修订)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279号2019年修订)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 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 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 不具有
17、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 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 以下的罚款。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 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 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不予处罚责令改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 .工程未开工,能够及时改正的。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所列其他情形的。从轻处罚责令改正,并处五十万元罚款,对单位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 数额百分之五的罚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 .工程已开工,且发包给有相应系列资质但等级不够的勘察、设计、施工单 位,能够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2 .符合中华人民
18、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所列其他情形的。一般处罚责令改正,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七十万元以下的 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 七以下的罚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 .工程已开工,且发包给无相应系列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2 .工程已开工,且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的。3 .造成危害后果且无法整改的。从重处罚责令改正,并处七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 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七以上百分之 十以下的罚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L拒不改正的。2 .造成质量事故、网络运行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的。3 .受
19、到同类行政处罚后一年内(从行政处罚生效后起算)再次违反相关规定 的。6对通信建设工 程施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未 履行安全生产 管理职责行为 的行政处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3年)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 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 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 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
20、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 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 院令第393号2003年)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 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 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 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 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 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 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 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
21、不得担任 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人。不予处罚责令限期改正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 .主要负责人未根据最新要求,及时组织制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改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2 .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及时改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所列其他情形的。一般处罚责令停业整顿,对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处 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 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 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人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逾期未改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从重处罚责令停业整顿,对主要负责人、项目负
22、责人处 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 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 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 责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 .拒不改正的。2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3 .未按要求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4 .受到同类行政处罚后一年内(从行政处罚生效后起算)再次违反相 关规定的。编号行政处罚事项违法行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依据裁量阶次具体标准适用条件7对通信建设工 程施工单位专 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未履行 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行为的行 政处罚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91号2021年修正)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组织
23、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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