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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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总则1.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科学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切实保障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1.2编制目的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持续增强应急管理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应急保障能力、社会协同应对能力,全面提高示范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1.3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
2、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制定本预案。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示范区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是示范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纲,是指导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各基层组织和单位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依据。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1.5工作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建立健全示范区党工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
3、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危害。坚持居安思危、预防为主。提高全社会防范意识,落实预防措施,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等各项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因素及时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下,行业(领域)部门分类管理、源头防控,应急管理部门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建立完善示范区和片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指挥机制。在事发地党委(党工委)领导下,片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先期
4、应对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统筹领导本示范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注重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建立健全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军队为突击力量、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社会救援组织为辅助的应急力量体系,健全各类力量快速反应、协调联动机制,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坚持依法依规、科技支撑。依法维护公众合法权益,实现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1.6突发事件分类分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类别:(1)自然灾害
5、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职业中毒事件、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极端暴力犯罪事件、群体性事件、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重大、
6、较大和一般。各类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在相应的示范区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未明确列入专项应急预案的偶发突发事件的级别按照相近或者相似的专项应急预案标准确定。1.7应对原则与应急响应分级1.7.1应对原则突发事件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逐级介入的原则。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时,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示范区管委会进行先期处置,示范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具体实施,必要时由示范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组织实施;初判发生较大突发事件时,原则上由示范区管委会负责应对,由专项应急指挥部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牵头部门具体实施;初判发生一般突发事件时,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应对,事发地片
7、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先期处置。1.7.2应急响应分级示范区应急响应按照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由高到低对应分为四级:I级、11级、11I级和IV级。(1)启动I级、级响应由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启动In级响应由示范区分管领导同志决定,启动IV级响应由突发事件牵头部门决定。(2)I级、II级响应由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指导协调;In级响应由示范区专项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同志组织指导协调;IV级响应由突发事件牵头部门负责同志组织指导协调。(3)突发事件发生后,示范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片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基层组织和单位等,根据突发事件初判级别
8、应急处置能力以及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层级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1.8应急预案体系示范区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示范区管委会及其部门、片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基层组织和单位制定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为应急预案提供支撑的工作手册和事件行动方案。本预案与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相衔接。1.8.1应急预案(1)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示范区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示范区管委会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2)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示范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针对保护重要目标物、
9、保障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3)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示范区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针对保护重要目标物、保障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4)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村(社区)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1.8.2支撑性文件(1)应急工作手册应急
10、工作手册是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自身承担职责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的工作安排,内容一般包括风险隐患分析、处置工作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等。示范区各类应急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编制相应工作手册,把每一项职责任务分解细化、具体化,明确工作内容和流程,并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基层组织和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可单独编制应急工作手册,或将有关内容融入应急预案。(2)事件行动方案事件行动方案是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救援队伍、专家队伍等按照应急预案、应急工作手册或上级指挥机构要求,为执行具体任务,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的工作安排或现场处置方案。事件行动方案要明确队
11、伍编成、力量预置、指挥协同、行动预想、战勤保障、通信联络、具体对策、实施步骤等内容。2组织指挥体系2.1示范区组织指挥机制在示范区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示范区管委会是示范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制定示范区应急管理政策措施,组织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示范区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由示范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以下简称总指挥部)、示范区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专项指挥部)组成。总指挥部、专项指挥部是示范区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必要时设立现场指挥部,指导基层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
12、原则上由专项指挥部负责应对,必要时由总指挥部负责应对。2.1.1总指挥部总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各专项指挥部开展工作,负责应对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总指挥部总指挥长由示范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指挥长由示范区管委会相关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承担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职责的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部门及济源市人武部、武警河南省总队济源大队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示范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指挥部办公室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应急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应急处置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总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督促落实总指挥
13、部议定事项和工作安排,负责做好总指挥部日常工作,指导协调专项指挥部办事机构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示范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向总指挥部提交示范区较大及以上灾害和事故情况报告,研究提出总指挥部重点工作安排建议,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参与各类较大及以上灾害和事故应急救援救助,协助总指挥部做好较大及以上灾害和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协调专项指挥部对突发事件发展态势提出应对建议,协调做好较大及以上灾害和事故发生后的救急、救援、救灾工作。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方针政策,执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按照总指挥部要求,依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负责制定与实施相关类
14、别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明确专项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和响应分级标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救援、恢复重建等工作;负责突发事件防范、应急资源保障等工作。2. 1.2专项指挥部总指挥部下设防汛抗旱、生态环境、社会安全、森林防火、地质灾害、交通运输、公共卫生、食品药品、消防安全、安全生产、抗震救灾、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专项指挥部。专项指挥部在总指挥部指导、协调下,承担相关领域突发事件的指导协调和组织应对工作。各专项指挥部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相关类别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明确专项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和响应分级标准;负责相关专项突发事件应对的综
15、合协调工作;承担专项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各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牵头部门和支持部门配合做好相关类别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工作,配合做好相关类别专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承担专项指挥部的相关工作。2. 1.3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现场组织指挥协调的工作需要,由专项指挥部或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牵头部门设立现场指挥部(必要时由总指挥部设立),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由专项指挥部或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牵头部门指定(必要时由总指挥部指定),成员由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及事发地片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担任。现场指挥部承担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各项
16、指挥、协调、保障工作,可设立综合协调、抢险救援、资料保障、监测预警、舆情引导及信息发布、医疗保障、治安维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置、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专家支持、调查评估等应急处置工作组,根据现场需要视情调整。2.2基层组织指挥机制片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强化应急管理职责,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监测监控、排查管控风险,组织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协助做好村(社区)应急管理相关工作。3监测预警3. 1风险防控(1)示范区有关部门和片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突发事件风险调查和评估制度,制定风险分类分级
17、管理办法,依法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辨识和评估,建立清单与台账,加强监督检查,针对风险隐患采取安全防控措施,建立信息共享与公开机制。示范区有关部门要定期综合评估和分析潜在风险,研判突发事件可能趋势,提出防范建议,报示范区管委会并抄送示范区应急管理局。(2)片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完善社区、村、重点单位网格化风险防控体系。示范区有关部门要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隐患,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对重大风险点和危险源,要制定防控措施、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3)示范区有关部门和片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编制城乡建设规划要充分考虑公共安全风险因素,坚持底
18、线思维,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强城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抓好以源头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完善以城乡医疗救治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为重点的公共卫生保障体系,健全以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等机制为重点的社会安全基础能力建设。(4)示范区有关部门和片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重大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督检查,重大关键基础设施要科学选址、优化布局,开展可行性论证和风险评估,增强防灾抗灾和风险管控能力;运营与维护单位要建立完善日常安全风险管理制度。3.2信息监测示范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要逐步建立示范区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监测体系,完善信息资源获取和共
19、享机制,并和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突发事件信息监测体系相衔接。示范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和片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突发事件信息监测,加强对突发事件信息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建立突发事件常规数据库。各有关单位要无偿提供有关数据和信息,支持、配合突发事件常规数据库建设。突发事件常规数据库内容包括:(1)主要危险物质的种类、数量、特性及运输路线;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及分布;潜在的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类型及影响区域。(2)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发生的类型、影响区域及后果。(3)城市建成区和农村分布、地形地貌、交通和基础设施情况;重要保护目标及分布;
20、常年季节性的风向、风速、气温、降水量等气象条件;人口数量、结构及分布。(4)应急力量的组成及分布;应急设施、物资的种类、数量、特性和分布;上级应急机构或相邻地区可用的应急资源。(5)可能影响应急处置的不利因素。3. 3信息报告(1)示范区有关部门和片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创新基层网格员管理体制机制,统筹各类信息员资源,建立统一规范的基层网格员管理和激励制度,承担风险隐患巡查报告、突发事件先期处置、灾情统计报告等职责。鼓励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主动向所在地片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主管部门或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突发事件发生或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后,基层网格员和相关
21、单位、基层组织、企业等要及时向所在地片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相关信息。示范区有关部门和片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示范区管委会及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等有关情况。一般、较大突发事件信息,敏感信息,发生在重点地区、重要时期的信息,要及时报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敏感信息,发生在重点地区、重要时期的信息,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一般、较大突发事件信息,要及时报省委、省政府。(2)报告内容一般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性质、简要经过、影响范围(含环境影响)、人员伤(病)亡和
22、失联情况、房屋倒塌损坏等经济损失情况、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损毁情况、现场救援情况和已经采取的其他措施等。(3)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示范区有关部门和片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向示范区管委会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同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部门和企业,并及时续报突发事件处置等有关情况。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或影响到境外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按照相关规定办理。3.4风险预警预警信息是指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信息。预警信息发布工作遵循“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发布、资源共享”的原则。示范区有关部门
23、和片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统筹预警信息发布,确保预警信息发布及时准确。1.1.1 1确定预警级别示范区有关部门接到突发事件相关征兆信息后,要及时组织进行分析评估,研判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强度和影响范围以及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突发事件类别,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执行,并在有关专项预案中明确。可参考如下原则: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橙色预警:预
24、计将要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1.1.2 发布预警信息示范区有关部门和片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分析评估结果,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6)38号)及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立即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向示范区管委会或上级相应部门报告。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报告和通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必要时示范区管委会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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