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处方审核点评中心建设指引(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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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广东省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处方审核点评中心建设指引(征求意见稿)为推动省内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处方审核点评中心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促进优质药学资源下沉基层,提升医共体内基层医疗机构的处方合格率和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国卫办医发201814号)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国卫医发20202号)关于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扩大基层药品种类的意见(国卫药政发202438号)关于印发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中心药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规2024
2、11号)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18)45号)广东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粤办函2022245号)广东省远程处方审核中心建设方案广东省远程处方审核分中心建设标准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广东省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处方审核点评中心建设标准。本标准适用于省内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处方审核点评中心的建设及处方审核点评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广东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的广东省远程处方审核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负责对各地区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处方审核点评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进行验收、授牌、监督管理、
3、质量控制和业务指导等工作。省中心办公室设在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一、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第一条各地区应创造条件加快建立中心。各市、县(区)根据辖区面积、人口、地理特点、医疗资源配置等具体情况,由本级卫生健康局、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总医院或药学专科联盟的牵头单位在本辖区或本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医联体、专科联盟)内组建中心。原则上,每个县(含县级市、区)统筹建设1个中心。中心建成后,可向省中心申请评审,评审合格后,予以授牌,同时在广东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具体组织架构见图1。图1组织架构图本级卫生健康局第二条中心负责本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医联体、药学专科联盟内医疗机构处方
4、审核与点评工作的规划、实施、合理用药管理、(远程)药学会诊以及相关人员培训等工作。同时,中心可面向本辖区内有需求的公立或民营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等提供以上服务。第三条中心牵头单位药学部(药剂科)设置,具有独立性,并需配备相应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心负责人原则上由牵头单位药学部任命。第四条中心下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由各医疗机构医务、药学、临床、质控、信息等部门负责人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负责中心的发展规划、管理、各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等工作。工作小组由各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药师、信息药师、点评药师、信息工程师等组成,负责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处方审核、处方点评、合理用药监控、信息维
5、护、日常管理、人员培训、系统上线、知识库建立与修订、规则库建立与修订、技术指导等工作。第五条实行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内唯一法定代表人的,通过“系统+药师”双重处方审核,对各成员单位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前置审核。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维持不变的,各成员单位委托中心开展集中前置处方审核工作。第六条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实行处方集中点评制度,通过系统和专任点评药师对各成员单位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抽查点评,形成点评报告,及时将点评结果反馈给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医师。二、人员资质与数量配备第七条中心负责人原则上应由本科学历及以上、副主任药师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3年以上处
6、方审核、处方点评或临床药学工作经验,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第八条处方审核药师应具备以下条件:取得主管药师(含主管中药师)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高等学校临床药学、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及以上;3年及以上门急诊、静配中心、病区处方调剂或2年及以上处方点评、处方审核、临床药学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文献检索能力;曾接受过国家卫健委紧缺人才-药师岗位培训项目处方审核药师培训并考核合格或市级以上专委会组织的处方审核药师岗位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第九条处方点评药师应具备以下条件:取得主管药师(含主管中药师)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高等学校临床
7、药学、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及以上;具有1年及以上门急诊、静配中心、病区处方调剂、处方点评、处方审核、临床药学工作经验;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具备一定的文献检索能力。第十条处方审核药师的配备:中心人员配备应与所需服务的病房床位数、高峰时间段所需审核的处方量等工作任务相适应,以确保完成处方前置审核工作为原则。可按照每300500张(住院医嘱单位为组)/日人工审核处方配备1名专职处方审核药师,负责日常处方审核和培训等相关工作。第十一条处方点评药师的配备:处方点评工作建议由处方审核药师牵头组织。中心建立专任点评药师库,每次处方点评工作视工作量从库中抽取适当数量的药师完成。三
8、办公场所与设施设备第十二条中心应有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且面积在15m2以上。设计及布局合理,确保工作流程顺畅。第十三条中心应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数据显示大屏、工作电话等。第十四条中心应具备独立的处方前置审核平台系统、处方点评系统,并有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运营记录。四、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第十五条中心应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标准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处方审核点评中心工作制度、处方审核工作制度、处方点评工作制度、知识库维护与升级工作制度、规则库维护与升级工作制度、文件管理工作制度、质量控制与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信息保密工作制度、中心负责人岗位职
9、责、处方审核药师工作职责、处方点评药师工作职责、处方审核操作规程、处方点评操作规程、知识库维护与升级操作规程、规则库维护与升级操作规程、处方审核质控操作规程、处方点评质控操作规程等。五信息化建设第十六条中心平台系统的建设,应以患者为中心,以药品说明书、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药配方颗粒等)相关法定标准为基础,结合循证医学证据和超说明书用药备案等依据,建立对患者用药的事前预防、事中干预、事后分析的安全审核和点评闭环。第十七条中心处方点评系统应具备对各成员单位线上处方抽样与点评功能,并能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开方医师,中心可通过平台查阅点评结果、申述内容及给出申述评估意见,并具备相应的统计分析功能。
10、第十八条中心处方审核系统应具备通过合理用药监控与统计报表模块实现对各成员单位用药数据的收集与统计分析功能,持续提高医疗机构的合理用药水平。第十九条利用大数据分析方法和工具建立药学专用的临床辅助决策系统,包括支持卫健委、医共体、医联体、药学专科联盟、基层医疗机构对重大临床政策调整的预警系统,提供管理科学化服务。同时,为医务人员提供快捷的药品知识库、临床治疗指南等信息查询检索服务。第二十条各中心应将处方审核报表(每半年一次)、处方点评报表(每半年一次)、年度分析总结报告等资料及时提交省中心,由省中心组织专家定期评估处方审核质量,协助中心做好质控工作。第二十一条鼓励中心实现上下级处方流转,协助县域医
11、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中心药房”,开方续药,畅通县域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第二十二条鼓励有条件的中心建立远程会诊模块,实现远程药学会诊及技术指导服务功能,远程会诊模块系统应当满足图像、声音、文字以及会诊所需其他医疗信息的安全、实时传输,图像清晰,数据准确,符合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指南标准,满足临床会诊要求。第二十三条鼓励各中心构建结构化电子药历模块系统,嵌入药师工作站与医生工作站内应用。通过电子药历系统实现药师与患者、药师与医生的实时对话,实现对在院、出院患者用药的全方位监控及制定个性化给药方案。六处方审核点评知识库的建立与升级维护第二十四条处方审核点评知识
12、库是建立和维护处方审核点评规则数据库的重要依据,知识库主要参考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政策规范、药品说明书、医药学知识、中医药学知识、相关诊疗规范及指南、循证医学数据库等。中心处方审核点评知识库的主要参考资料见表1。知识库嵌入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各成员单位医师、药师工作站,方便实时查询学习。第二十五条知识库需及时升级维护和修订。医疗机构在新药引进或药品厂家、规格、说明书版本等发生变更时,需于1周内将新增或变更的药品说明书提交中心,中心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匹配维护,并记录存档。医疗机构若发现说明书版本未及时更新或知识库内说明书缺失等情况,应及时告知中心,由中心维护更新,并记录存档。当知识库参考
13、资料的版本发生更新迭代时,中心应及时将知识库更新到最新版本,同时将相关规则进行同步更新和修订,并记录存档。表1知识库主要参考资料序号类别参考资料名称备注1说明书药品说明书最新版本2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原则等药品管理相关法规、政策文件、标准等最新版本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最新版本4中国国家处方集最新版本5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最新版本6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最新版本7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国家中医药局颁布的临床路径、诊疗规范、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最新版本8专著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最新版本9药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最新版本10药剂学(人民卫生出版社)最新版本11药物化学(人民卫生出版
14、社)最新版本12药物分析(人民卫生出版社)最新版本13内科学(人民卫生出版社)最新版本14外科学(人民卫生出版社)最新版本15诊断学(人民卫生出版社)最新版本16妇产科学(人民卫生出版社)最新版本17儿科学(人民卫生出版社)最新版本18皮肤性病学(人民卫生出版社)最新版本19中医内科学(人民卫生出版社)最新版本20中医诊断学(人民卫生出版社)最新版本21中药临床药学(人民卫生出版社)最新版本22中药学(人民卫生出版社)最新版本23中药药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最新版本24热病最新版本25新编药物治疗学最新版本26临床药物治疗学最新版本27452种注射剂安全应用与配伍最新版本28中国医师药师临床用
15、药指南最新版本29药师处方审核培训教材广东省药学会30临床处方审核案例详解丛书广东省药学会31外科药学广东省药学会32指南、共识临床指南、专家共识最新版本33处方审核标准索引广东省药学会34广东省超说明书用药目录广东省药学会(选用)35循证医学数临床决策系统UPToDate36据库BestPractice(最佳临床实践数据库)37NICE38Micromedex七处方审核点评规则库的建立与升级维护第二十六条处方审核点评规则库为基于知识库产生的计算机可读的规则或知识的集合。规则库对处方是否存在或疑似不合理问题起到筛查和提示作用。规则要素包括名称、定义、逻辑、参数、应用场景、判断等级以及具体提示等
16、第二十七条处方审核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处方是否符合法规、政策文件的要求;处方是否由执业注册并授予相应处方权的医师在执业地点开具;处方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条目是否规范;药品种类与处方类型是否符合规范;处方用药与诊断是否相符合;规定做皮试的药品,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处方剂量、用法是否正确,单次处方总量是否符合规定;用药疗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选用的药品剂型与给药途径是否适宜;是否存在重复给药的情况;是否有临床意义的不良相互作用情况;是否存在配伍禁忌;是否有用药禁忌;溶媒的种类、配液的浓度是否适宜;静脉输注的药品给药速度是否适宜;中成药、中药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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