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指南_地方标准草案报批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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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XXXX-XXXX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指南Guidelinesforintellectualpropertyaidservice(报批稿)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目次前言II1 范围32 规范性引用文件33 术语与定义34 服务原则34.1公益原则34.2公平原则34.3保密原则34.4请求原则34.5回避原则35服务支持45.1基础设施45.2服务人员46服务内容46. 1一般咨询47. 2专项援助47服务流程57. 1申请57. 2受理57. 3实施68. 4归档88服务评价与改进88. 1服务评价89.
2、2服务改进89公益宣传89. 1宣传内容810. 2宣传方式9附录A(资料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申请表10附录B(资料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意见书11附录C(资料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回访问卷12-LX.刖百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指南1 范围本文件提供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的服务支持、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评价与改进的指导性建议。本文件适用于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2 规
3、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知识产权维权援助intellectualpropertyaid为存在知识产权维权需求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的公益服务。注:本文件涉及的知识产权维权需求包括与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等维权需求。3.2服务提供者serviceprovider向申请人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的组织。4 服务原则4.1 公益原则向维权援助申请人提供维权援助,不以营利为目的,不收取任何费用。4. 2公平原则对相同类型事件提出的维权援助申请
4、设定统一的维权援助受理标准。5. 3保密原则除法律规定应当披露或者在特殊情况下申请人要求/同意披露的内容外,服务提供者对申请人提供的个人信息、技术信息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6. 4请求原则依申请受理维权援助,受理范围不得超越当事人申请范围和服务提供者工作职责。7. 5回避原则与维权援助申请人、维权援助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对维权援助过程公正性产生影响的服务提DB37/TXXXXXXXX供者或服务人员自行回避,也可以依维权援助当事人要求回避。5服务支持5.1基础设施服务提供者宜配备:a)固定办公场地,悬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牌匾;b)设置办公室、调解室等功能性区域,配备必要办公设备;c)办公区域悬
5、挂服务范围、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工作制度、评价机制等内容。5. 2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宜具备以下条件:a)统筹和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b)对来访当事人做到举止文明、耐心细致、热情接待;c)法律学科背景,熟悉基本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d)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能力。8. 3管理制度服务提供者宜制定服务范围、工作职责、工作流程、保密制度、人员聘用、人员培训等管理制度。9. 服务内容9.1 一般咨询一般咨询适用于咨询指导类服务,包括下列内容:a)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及政策;b)有关知识产权的授权确权程序;c)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状态;d)有关知识产权的维权渠道及纠纷处理方式;e)有关知识产权的证据保存及取证方
6、法;f)有关知识产权的信息检索利用方式。6. 2专项援助专项维权援助服务包括:a)侵权判定咨询:提供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咨询参考意见;b)纠纷调解:为有调解需求的涉案双方提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服务;c)驻场维权:为展会、交易会、大型体育赛事、创新创业活动、文化活动等提供驻场维权援助服务;d)电商维权:为电子商务活动中出现的知识产权纠纷提供维权建议;e)海外维权:为国际贸易往来中出现的知识产权问题提供相关建议;f)分析预警:为公共研发、经贸、投资、技术转移或知识产权对外转让等活动组织提供分析预警。7. 1申请7.1.1 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向服务提供者提出维权援助申请:a)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申
7、请人的户籍所在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营业地在服务提供者行政区划所在地的;b)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地在服务提供者行政区划所在地的。7.1.2 申请途径申请人宜通过以下途径提出维权援助申请:a)电话;b)面访;c)纸件邮寄;d)电子邮件;e)网络在线提交;f)其他方便申请人提交维权援助申请的途径。7.1.3 申请材料申请人提出知识产权援助申请的,宜提供如下材料:a)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申请表(见附录A);b)申请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文件;c)提供相关权利证明文件;d)援助事项和事由的证明文件,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进展等相关材料。行政部门委托侵权判定咨询的,提供委托书和案件相关材料。行政部门或
8、法院委托/委派纠纷调解案件的,提供委托/委派调解函和案件相关材料。7.2受理7.2.1受理程序7. 2.1.1服务提供者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8. 2.1.2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或不充分的,通知申请人补充材料,申请人在收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不按要求补充或说明的,视为主动撤回申请。9. 2.1.3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人员与申请人、待审查的维权援助申请有利害关系的,自行回避;申请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7.2.2不提供服务的情形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服务提供者不宜提供维权援助服务:a)申请人已经向其他服务提供者提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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