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管理中心管理守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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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管理中心管理守则预防火灾是员工日常、劳动生活中T牛责无旁贷的大事,人人都是义务消防员、义务宣传员,任何人违反公司管辖区域内的防火管理规定,造成不良或严重后果的,除受到公司处理外,还要根据责任后果轻重承担法律责任。1、员工必须自觉自愿学习消防知识,接受消防知识培训,熟悉辖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器材的位置、灭火器材和使用方法和维护,发现消防隐患及时报告。2、器材按规定摆设后J不可人、单位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随意使用或移位置。3、责任人必须经常性(或每天)检查灭火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器材的质量情况,发现问题主动整改。4、任何人违反工作规章制度而引起火警、火灾的,公司除追究
2、其本人相关的责任处对有关责任人也根据其责任大小追究一定的责任,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5、外来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防火管理规定。6、因施工需要动火的工作,施工单位必须在动火前到大厦物业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后方能动火,动火时必须通知公共事务部派员监督,监督员确定安全后方可继续使用火源。7、施工单位在动火前必须采取足够的防火措施,并要指定责任人,动火完毕必须清理现场,确定安全后方能离去。8、未经批准擅自动火的,追究施工部位的负责人责任外,并根据影响和损失大小,扣发工程施工款,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9、在重点危险地段动火(变压器室、电房、停车库、电脑室、电话机房,各种机电房、楼层天花板、
3、仓库),必须由有关部门会审决定方能动火。动火前必须做到六不四要一清即:【六不】1)未办妥动火手续,不动火;2)防火,灭火设施、器材不落实不动火;3)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不动火;4)附近难移动的易燃易爆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5)凡储存盛装易燃、易爆的液、汽体的场所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清洁干净,不准动火;6)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不动火。【四要】D动火前在要指定现场负责人。2)动火时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3)现场负责人在动火时发现不安全苗头,要立即停止动火。4)发现火警(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和采取有效抢救措施。【一清】D动火后,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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