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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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鄂尔多斯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鄂尔多斯市第五次党代会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作为“十四五”重点工作目标,成立了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创建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环生态(201976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届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
2、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锐意攻坚、砥砺前行。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紧扣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按照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和建设内蒙古先行示范区的目标定位,加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生态环境管理现代化建设,构建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生态文明建设支撑体系,筑牢鄂尔多斯市现代化建设的绿色生态屏障,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样板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可持续发展先行区、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双赢实践区、
3、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策源地、宜居宜游高品质生活示范区。(二)基本原则生态立市,协调发展。树立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把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作为制定鄂尔多斯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准则,将鄂尔多斯市的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将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这一要求始终贯穿到全市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生态保护等各项事业之中。立足优势,绿色发展。充分发挥鄂尔多斯市资源能源、自然景观、文化资源的特色,大力发展绿色能源、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环境污染小、经济高效、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生态产业,控制高能耗、高污染、生态影响大的产业发展,大力推行节能降碳减污增效协同治理,实现鄂尔多斯市绿色跨越式发展。民生为本,共建共享。坚持把保
4、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鄂尔多斯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基础教育、社会保障、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的快速发展。全力提高全市生态文明意识水平,积极推进文化事业发展,大力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让全市人民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政策引导,机制长效。建立与完善鄂尔多斯市保护与发展相协调的经济政策、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监管与考核机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与措施,建立符合鄂尔多斯市实际的生态文明建设约束机制,持续推进生态建设工程,引导绿色产业发展、民生改善与生态环境保护,制约不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经济建设和资源开发活动。(三)主要目标2021年启动创建工作,2022-2023年各项指标全面达标,20
5、22-2025年择机申报并通过国家考核验收,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现鄂尔多斯市生态系统功能显著提升、生态安全屏障能力明显加强、生态环境支撑能力长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优美、生态文化繁荣、生态文明建设机制全面完善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新格局。二、主要任务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体系,在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方面,实施十个专项行动,推进34项工作任务。(备注:各旗区为实施方案的实施主体,以下工作任务均需各旗区落实,不再一一列出。)(一)实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专项行动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责任分解机制,建立专班、专项推动生态文明创建工作,细化工作方案,研
6、究部署重大目标任务,定期调度推动、督查督办,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指标任务落地落实。(牵头部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2、提高实绩考核比例。完善党政干部考核评价任用制度,建立与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实绩挂钩的领导干部奖惩机制,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考评力度,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比例。到2022年底,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绩考核比重不低于20%。(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3、强化河长制成效。组织开展河道水质和污染源现状调查,推动重点工程项目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完成水环境治理任务。落实好河(湖)日常巡查和综合整治工作,基本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环境清洁优美的目
7、标。(牵头部门:市河长办)4、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的环境许可、环境质量、违法排污、行业整治、公众关注热点、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引导公众理解、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到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保持100%。(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5、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在组织编制各类规划过程中要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功能区要按照总体规划编制规划环评,实施的项目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到2025年,全市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达1
8、00%。(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二)实施环境质量改善专项行动6、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优先发展集中供暖,加快实施各类分散式清洁供暖,新建建筑全部实现清洁供暖。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各旗区督促指导企业对照标准要求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整治。全力降低移动源污染,推进低空面源污染整治。加强PM2.5和03协同控制,大力推进VoCS治理,实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强化自动监控体系建设,加强矿区污染治理。加强重点地区环境整治,强化准格尔旗、达拉特旗区域联防联控,深入开展鄂托克旗棋盘井、蒙西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强
9、化与乌海地区的联防联控,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强化城市声环境管理,加强噪声污染治理。到2025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及PM”浓度下降幅度达到自治区下达的考核任务要求。(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市农牧局、工信局、住建局)7、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的建设,提升污水收集率和处理能力。强化工业园区焦化、制药、食品加工等行业水污染治理。实行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分需回用。推动实施黄河干流生态修复工程、黄河支流水环境治理重点工程和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推进滩区居民迁建。持续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确保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比例提高幅度、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
10、黑臭水体消除比例持续改善。到2025年,全市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提高幅度、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以及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要求。(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市水利局、工信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三)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专项行动8、优化生态空间格局。以黄河沿线生态廊道、无定河生态廊道、库布其沙漠、毛乌素沙地、西部干旱硬梁区、东部丘陵沟壑生态治理区、历史遗留矿区等为重点,加快开展荒漠化治理、十大孔兑综合治理、河湖湿地生态修复、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和绿色矿山建设等重大工程。到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不低于35.52%o(牵头部门:市林草局,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生态
11、环境局、水利局)9、科学推进林草建设。加快退化林分修复、低质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等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不断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严格执行草原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划定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合理调整载畜量。开展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防控工作,提升绿色防控水平。到2025年,全市林草覆盖率稳定在70%左右。(牵头部门:市林草局,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10、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就地保护体系,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规划落实。建立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体系,优化建设动植物园、濒危植物和迁地保护中心等保护设施。开展物种多样性调查与评估,逐步建成生物多样性长期观测网络。严格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定期开展外
12、来物种调查监管和综合防治工作。加强野生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保障粮食安全。到2023年,实现受保护的国家一、二级野生动植物物种数占本地应保护的国家一、二级野生动植物物种数比例不低于96%,外来物种入侵不明显。(牵头部门:市林草局,责任部门:市农牧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住建局)(四)实施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专项行动11、安全处置危险废物。严格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对产生、经营单位实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系统。完善危险废物全过程动态环境监管体系,动态更新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推进全市医疗废物全过程规范管理。到2025年,全市危险废物处
13、置利用率达100%。(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市应急管理局、卫健委、交通运输局、农牧局)12、源头防控土壤风险。运用自治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建立市级疑似污染地块清单、污染地块清单。严格建设用地准入,严禁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建立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强化未污染土地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13、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风险源分类档案和环境信息数据库,加大煤化工、生物制药、石化等重点行业风险源管控力度。加强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完善环境污
14、染突发事件预警应急管理机制,健全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制度,加强应急队伍和专家库建设,提升环境应急应对能力。完善风险预防与化解机制,做好舆情监控和环境信访案件查处工作,维护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不发生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到2023年,对鄂尔多斯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修订。(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市应急管理局、工信局、水利局)(五)实施空间格局优化专项行动14、加强生态空间分区管控,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实施两级控制和监管的要求,建立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等生态环境“三线一单”空间管控体
15、系,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评估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效能,完善自然保护地分级管理体系,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分类有序解决保护地交叉重叠等问题,实施分级分类分区的差别化管控策略,加强保护地管护能力,确保到2025年,建立完善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确保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林草局,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15、河湖岸线保护率推动实施黄河干流生态修复工程、黄河支流水环境治理重点工程和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加快推进滩区居民迁建。到2025年底前,完成重点流域范围内所有排污口排查,基本完成重点流域干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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