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江阴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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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阴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编制原则2突发地质灾害等级2.1 小型突发地质灾害2.2 中型突发地质灾害2.3 大型突发地质灾害2.4 特大型突发地质灾害3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3.1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3.2 办事机构及职责3.3 成员单位职责3.4 市指挥部工作组3.5 现场指挥部及主要职责3.6 基层突发地质灾害指挥机构4预防与预警4.1 预防措施4.2 风险预警5应急处置和救援5.1 灾情报告5.2 先期处置5.3 灾区监测5.4 应急响应5.5 响应终止5.6 信息发布5.7 后期处置6应急保障6.1 队伍保障6.2 资金保障
2、6.3 物资保障6.4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6.5 技术保障7监督管理7.1 责任与奖惩7.2 预案管理7.3 预案演练7.4 宣传培训8附则8.1 名词术语8.2 预案衔接8.3 预案实施时间1总则Ll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进一步提高江阴市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高效有序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避免
3、或最大程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及无锡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江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江阴市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山体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L4编制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立足防大灾、抗大险,做到关口前移,注重平时防范和减轻灾害风险,建立健全群
4、测群防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分级启动应急预案。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建立健全按地质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属地政府为主的应急工作机制,完善联动协调和快速反应机制,快速、准确、高效应对突发地质灾害。2突发地质灾害等级突发地质灾害及其险情分别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和危害程度的大小分为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四个等级。2.1 小型突发地质灾害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突发地质灾害。2.2 中型突
5、发地质灾害因灾死亡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为中型突发地质灾害。2.3 大型突发地质灾害因灾死亡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100O万元以下的为大型突发地质灾Wo2.4 特大型突发地质灾害因灾死亡30人(含)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以上的为特大型突发地质灾害。2.5 指挥体系与职责江阴市应对突发地质灾害指挥机构为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3.1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必要时,由市长担任,分管副市长担任常务
6、副指挥长。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I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局、人武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应急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宣传部(网信办)、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文体广电旅游局、卫生健康委、人武部、红十字会、生态环境局、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局)、气象局、武警江阴中队、江阴供电公司、中国移动江阴分公司、中国电信江阴分公司、中国联通江阴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职责: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省、无锡市、江阴市关于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的
7、有关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组织险情、灾情会商研判,以及突发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工作;按要求决定启动IV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报请市政府启动I、Il和Ill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统一指挥全市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组织驻澄部队、武警、消防救援等队伍参与抢险救灾;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灾情和救援信息上报,以及地质灾害舆情应对工作;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协调、指导、监督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及其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研究决定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其他重大事项。3.2 办事机构及职责市指挥部办
8、公室设在市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应急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为联络员。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协调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及其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汇总、上报有关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和应急救援信息;组织相关单位参与险情、灾情会商研判,提出启动、终止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建议及应急处置方案;根据市指挥部要求,组织工作组赶赴灾区指导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负责起草市指挥部有关文电材料,编报险情、灾情及救援信息简报;协调督促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工作,根据市指挥部领导的部署要求协调相关单位参与应
9、急处置工作;承担市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3.3 成员单位职责应急局:承担市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掌握灾情发展动态,起草灾情报告,向市政府、指挥长、现场指挥长汇报;会同相关工作组制定抢险救援力量调度方案;协调有关单位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次生灾害防范工作;联系、协调救援队伍参与地方抗灾救灾工作;协调增派处置力量及增加救援物资;协助市委宣传部做好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工作;提请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协调解决现场处置无法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困难。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突发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指导开展突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
10、预报预警和工程治理工作;承担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宣传部(网信办):做好灾情和救灾信息新闻发布的组织和管理;负责把握抢险救灾宣传导向;协调、指导新闻单位做好抢险救灾现场情况新闻宣传报道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统筹协调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统一安排新闻媒体采访,做好舆情收集分析和舆论引导管控;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灾害发展趋势及防御对策等相关信息。做好灾情和救灾信息新闻网络发布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做好抢险救灾现场情况、灾情和救灾信息等新闻的网络发布;负责网络舆情的管控、监测工作。发改委:负责配合因灾害损毁基础设施修复工程实施方案论证审核;负责政府重大救灾项目的安排。负责根据市级
11、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年度购置计划做好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指挥部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救灾物资;协助做好救灾物资的紧急配送。教育局:负责统计教育系统灾情,并调集人员和物资赶赴现场;设置隔离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根据现场指挥部指令,确定具体的疏散区域和疏散行动方案、疏散路线和临时安置场所;转移安置受影响的老师学生等校内人员,妥善解决灾区学生就学问题;组织开展学生防灾减灾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工信局:指导协调受灾害威胁区域有关工业企业人员疏散转移并开展自救互救;协调各通讯运营商保障通信畅通,并在全市发布防灾减灾公益信息。公安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各级公安机关参与抢险救灾,配
12、合当地政府组织疏散、撤离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实施灾区交通管制依法打击灾区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民政局:负责组织做好福利机构、救助机构及人员的安全管理和组织疏散工作;指导救灾捐赠工作;妥善做好遇难人员遗体处理工作。财政局:负责筹措、调度救灾资金,及时下达救灾经费并监督使用。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灾区开展危房应急评估,消除可能造成二次危害的隐患。城管局:负责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供水、供气等生命线设施保障工作,避免遭受地质灾害损毁;督促指导相关单位抢修损坏的供水、供气等公共设施,保障正常运行。负责收集、运输和处理灾后生活垃圾并实施监督
13、管理;协助维护灾区现场秩序。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抢修所管理的受损坏公路和设施,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通道畅通;组织协调运力,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以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负责督促和协调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灾后的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工作。水利局:负责组织排查水利工程隐患和抢修因灾损毁的水利设施;承担灾区相关水情和汛情的监测和通报,做好因突发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商务局:负责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的日常监测,配合物资储备部门做好灾后生活必需品的组织、供应。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抢修广电基础设施;负责全市广电设施、旅游设施、文物等受损情况统计;负责组织指导受灾害威胁区域景区
14、景点游客疏散转移和隐患排查;完善灾区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建立完善应急广播体系,确保公众能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府部门发布的权威地质灾害信息。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受灾害威胁区域医疗场所人员疏散转移;负责组织调度医疗卫生技术力量,开展医疗救护和抢救伤病员工作;加强灾区卫生防疫,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工作,必要时提供医疗技术支持。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驻澄部队、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抢险救灾行动。红十字会:负责向社会公开募集救灾救助及灾后恢复重建所需的物资和资金;组织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地质灾害诱发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周围区域环境组织应急监测,提出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的要求或建
15、议,并对事故现场污染物的清除、放射源的安全转移以及生态破坏的恢复等工作予以指导。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局):组织、调度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协助灾区政府疏散和营救危险地区群众。气象局:负责加强气象实时监测,联合自然资源规划局、应急局及时、准确发布突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及时通报灾区重大气象变化,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提供气象服务。武警江阴中队:负责组织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配合公安部门维护当地秩序,保卫重要目标。江阴供电公司:负责灾区范围内所辖电力系统恢复及产权范围内电力设施的抢险、抢修工作,为应急抢险提供电力保障,及时恢复灾区电力供应。中国移动江阴分公司、
16、中国电信江阴分公司、中国联通江阴分公司:负责抢修、恢复通信基础设施,保证通信畅通;负责实现灾区现场与市指挥部之间视频、音频、数据信息的双向传递。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部分成员单位,参与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3.4 市指挥部工作组市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组、紧急救援组、生活救助组、医疗卫生组、物资保障组、疏散警戒组、新闻宣传组、基础设施保障组、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以及应急专家组10个工作组。市指挥部根据需要,在险情灾情现场设立市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时,现场指挥部的组织架构可参照上述分组进行组建,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派员参加现场处置工作。(1)综合协调组:由应急局牵头,宣传部(网信办
17、发改委、公安局、自然资源规划局、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局)、气象局、武警江阴中队等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承担综合协调、指令接收转发、信息收集上报、调配救援力量和资源等工作;负责救援队伍的调集工作;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督促落实现场指挥部议定事项;审核把关信息发布;做好灾害救援工作文件、影像资料的搜集、整理、保管和归档等工作。(2)紧急救援组:由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局)牵头,公安局、应急局、人武部、武警江阴中队等单位参加。主要职责:制定实施抢险救灾力量配置方案,调配救援队伍和装备,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维护抢险救灾现场秩序;清理灾区现场,抢救国家重要物资。(3)生活救助组:由应急局牵头,发改委
18、住房城乡建设局、红十字会等单位参加。主要职责:为受灾人员提供临时安全住所;组织做好灾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4)医疗卫生组:由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有关医疗单位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5)物资保障组:由应急局牵头,发改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红十字会等单位参加。主要职责:储备适量物资;负责协调物资的平衡、分配,监督、检查救灾物资的使用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资运输工作;配备专用救灾车辆、通讯设备、数字摄录器材等装备。(6)疏散警戒组:由公安局牵头,武警江阴中队等单位参加。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可能受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灾区保护和警戒、维护现场秩
19、序等工作;实行交通管制和疏导,开辟应急通道,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和物资装备应急通行需要,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7)新闻宣传组:由宣传部(网信办)牵头,自然资源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文体广电旅游局、应急局等单位参加。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媒体的现场管理,做好灾害舆论引导工作,组织新闻发布工作;做好新闻应对发布和集体采访活动的组织工作;做好媒体沟通协调和组织联络工作。(8)基础设施保障组:由城管局牵头,工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体广电旅游局、江阴供电公司等单位参加。主要职责:负责恢复受损毁的供水、供气、供电、通信、水利设备设施和轨道交通设施,保障其正常运行。(9)次生灾害防范处置
20、组:由应急局牵头,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局)、气象局等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派出应急专家赶赴灾区,调查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发展趋势,指导制定应急防治措施;加强灾害发生地的气象监测,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当发生次生、衍生突发事件时,现场指挥部及时报告市指挥部指挥长,视情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10)应急专家组:应急局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市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健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决策咨询机制,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应急救援、灾害监测及趋势预测、灾害损失评估等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3.5 现场指挥部及主要职责发生较大及以上地质灾害后,根据险情和灾情处置需要,市指挥部组
21、织成立市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参照市指挥部工作组组织架构组建和运行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派员参与现场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和市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及应对情况迅速了解、掌握情况,分析灾害发展趋势,指导事发地政府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开展灾害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分配救援任务,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灾人员;协调事发地政府组织做好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物资等保障工作。3.6 基层突发地质灾害指挥机构各镇(街道、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建立健全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辖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统一指
22、挥和协调辖区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4预防与预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立足预防为主,在灾害发生前,严格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启动相关预警响应。4.1 预防措施自然资源规划局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标明辖区内突发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类型、分布以及防灾责任人,说明主要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和区域,提出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具体有效的预防措施,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4.2 风险预警4.2.1 预警分级自然资源规划局、应急局、气象局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警分为四个等级,由弱到强依次
23、为IV级(提醒级)、Ill级(注意级)、Il级(预警级)、I级(警报级),分别表示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有一定风险、风险较高、高、很高,分别对应地质灾害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4.2.2 预警信息发布预警信息由自然资源规划局、应急局、气象局联合发布。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地质灾害进行分析研判,形成预警信息,立即指令相关单位发布突发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并适时调整预警等级,更新预警信息内容。预警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危险程度和应采取的防范措施等。IV级(蓝色)和川级(黄色)预警信息:受市政府委托的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发。H级(橙色)和I级(红色)预警信息: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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