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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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03.080.20CCSA16B41河南省地方标准DB41TXXXX-XXXX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总则15建设要点26运行管理37服务提供58评价与改进8附录A(资料性)商标品牌指导站铭牌9附录B(资料性)指导服务建议书清单10附录C(资料性)指导服务建议书示例11参考文献25.,1刖后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
2、任。本文件由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河南省商标协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西怀、刘子厚、王晨希、陈迪、袁媛、李鹏宇、李杨、张蕾、吴书朋、李娇娇、杨颐嘉、姜海欣、夏菲、韩笑莹。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指南1范围本文件提供了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总则、建设要点、运行管理、服务提供和评价与改进等相关内容的指导。本文件适用于开展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管理与服务相关活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15566.1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1商标品牌指导站由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与各类知识产权公益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高校院所等单位联合设立,由所在单位提供场地、人员、经费,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提供业务指导,为本区域、本行业市场主体提供商标类知识产权专业指导服务的社会公共服务机构。4总则A1聚焦需求导向紧扣本区域、本行业市场主体在商标品牌服务方面的实际需求,精准推进商标品牌指导站(以下简称“指导站”)的建设与服务工作,全面满足市场主体在商标注册、运用、管理
4、及保护等全流程需求。41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商标品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与薄弱环节,提供靶向性指导和服务,助力市场主体破解实际难题,切实提升商标品牌工作的整体效能。A4立足服务发展以赋能区域经济发展为核心目标,通过强化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推动商标品牌战略深度实施,提升区域品牌的市场影响力与核心竞争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综合考量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特点及市场主体数量分布等因素,科学规划指导站布局,确保商标品牌服务实现全覆盖、均衡化发展。4?聚力提质增效强化指导站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服务的专业水准与精细程度,确保指导站高效履职,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可靠的商标品牌服务。5建设要点41组织机构
5、指导站结合自身服务定位与规模,科学设置组织架构,小型指导站可一人多岗,大型指导站可细化分工,具体架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层级:a)管理层:D站长:承担指导站整体统筹职责,负责制定年度及中长期工作计划,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内外部资源,推动各项工作落地实施;2)副站长(可选):协助站长开展工作,根据分工分管具体业务板块,确保专项工作高效推进。b)主要业务部门:D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事务、人事管理、财务核算、档案管理及后勤保障等工作;2)商标品牌服务部:提供商标注册咨询、品牌规划指导、商标运用策略建议等服务;3)法律维权部:开展商标权益保护咨询,协助处理商标侵权纠纷,提供维权路径指引及法律支持;4
6、培训宣传部:组织商标品牌相关培训活动,开展政策宣传与品牌推广,提升市场主体商标品牌意识;5)信息调研部:收集分析商标品牌领域数据信息,开展区域品牌发展调研,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撑。41资源配置5.2.1人员5. 2.1.1指导站宜配备与服务功能和规模相适配的服务队伍,具体涵盖固定服务团队、专业导师/团队及引进的第三方专业合作机构相关人员等方面,其中:a)固定服务团队:人员数量配备与工作量匹配,不宜少于2人,可由承建单位或本辖区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担任,主要负责企业培训、指导、咨询及日常管理等工作;b)专业导师/团队:由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指派的联络员、知识产权专家等组成,主要承担企业专题培训、维权咨
7、询、投诉举报处理等工作,且每年提供专业指导和帮扶服务不少于3次;c)第三方合作机构:人员来自具备专业资质的知识产权事务所、商标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为企业提供商标品牌申请注册、评估、许可、交易、质押融资、保险、确权维权等指导服务。5.2.1.2具备以下素质是指导站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重要因素:a)品德良好、责任心强,热爱商标品牌事业;b)拥有与所从事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c)熟悉各级政府及部门出台的支持商标品牌、知识产权、质量、标准化发展的文件与扶持政策;d)了解各类注册、品牌创建、知识产权管理、示范申报、项目建设、帮扶补助等基本工作流程。5.2,2场所设施5.2.2.1指
8、导站宜设在市场主体聚集、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环境良好的场所。5.2.2.2 具备相对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场地规模、功能布局能满足日常接待、会议、宣传、培训、指导等活动开展需要。5.2.2.3 配备必要的办公服务设备,商标品牌指导服务设施、用品、图文资料等摆放整齐规范。5.2.2.4 指导站宜展示建设和服务成果,内容丰富、特色鲜明。5.2.3经费保障5.2.3.1建设运营主体给予指导站必要的工作经费,包括但不限于资料费、宣传费、培训费等。同时,可通过争取政府专项补贴、社会力量资助等多种渠道拓宽经费来源,确保经费供给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5.2.3.2经费管理需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建立规范的财务
9、管理制度,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和审批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5.2.3.3根据指导站服务规模扩大、服务项目增加等实际情况,对工作经费进行动态调整,以适应指导站发展需求。44信息化建设强化商标品牌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优化管理流程,记录和保存相关信息。运用大数据等工具,对商标注册、使用、变更、转让、许可等情况的实时监控。指导站的信息化建设主要涵盖以下内容:a)对辖区市场主体相关信息进行日常管理;b)与辖区市场主体之间互动;c)向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报送工作情况和统计数据。44标识标牌5.4.1 宜在指导站入口醒目位置悬挂铭牌,铭牌名称采用“商标品牌指导站”专用标识统一设置,铭牌样式见附录A。5.
10、4.2 指导站宜统一上墙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a)服务事项;b)工作人员职责及制度;c)工作人员及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联络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5.4.3 指导站宜主动公开服务流程、咨询及投诉电话、第三方服务信息、最新商标法规政策等相关信息。信息公示可选择公告栏、宣传板报、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5.4.4 指导站的标识标志系统设置规范准确、指示清晰,场所的安全标志、导向标志等设置宜符合GB2894、GB/T10001.1,GB/T15566.1的要求。6运行管理6. 1业务管理7. 1.1业务指导指导站开展的业务指导方式包括但不限于:a)分类指导,在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基础上,按市场主体类型、
11、规模、商标申请情况等对市场主体实施分类指导。b)日常指导,涵盖接待、指导、培训、会议、投诉处理等日常管理事项,指导内容包括但不限于:D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商标品牌管理制度,编制商标战略规划;2)指导行业协会建立健全区域公共商标品牌管理制度,编制区域品牌战略规划;3)根据企业商标使用情况,提供指导建议和咨询服务,针对性发送商标国内国际申请建议书,以及使用、许可、转让、质押、移转、维权等方面的指导书(指导服务建议书清单及版本见附录B、附录C)oc)重点联席,工作内容主要包括:1)制定工作目标和主要措施,以自由贸易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为重点,制定年度重点商标品牌培育服务对象名录和
12、计划;2)根据培育重点名录,采集相关数据,掌握服务对象商标品牌发展动态,了解商标品牌使用维权中的问题,实施商标品牌梯队培育管理。8. 1.2工作协同指导站宜建立以下管理机制,保障各环节的协同服务顺利开展:a)企业联络员机制,包含联络员队伍管理、工作职责等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D指导企业确定商标品牌管理岗位及人员;2)建立企业联络员名册;3)通过主动走访和联络员反馈,及时掌握企业商标品牌建设需求;4)及时向联络员告知相关法规、政策、信息等,传达商标品牌工作要求,反馈企业问题咨询,统计企业相关商标品牌发展数据等。b)联席会议机制,会同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指导站上级管理部门、企业代表等召开联席会议
13、研究确立区域商标品牌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点目标任务及大型培训活动等。c)专题会议机制,主要解决以下问题:D部署和推进重点商标品牌工作;2)研究解决区域和企业商标品牌个案问题、重点难点问题;3)组织重点企业开展经验交流;4)组织企业集体参加品牌宣传展示等活动。9. 1.3统计报告指导站按照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要求按期提交工作报告,并提供走访调查、咨询服务、预警提示、品牌培育、维权援助等服务相关的数据统计表,准确完成专项统计调查任务,同时一并汇报区域内的难点问题、亮点特色、工作动态等信息。10. 1.4保密管理建立保密工作管理机制,明确保密范围、内容、措施及责任。指导站建设运营主体可与站长及工
14、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对所掌握的企业未公开商标注册需求及经营数据严格保密,不向非相关人员透露,不允许利用企业信息牟利或者损害企业合法权益。A5信息管理11. 2.1信息公示建立信息公示机制,明确公示内容、不予公示内容、公示方式、公示时间、监督检查等内容。11.2.2 息采集采集市场主体数据信息,建立企业商标品牌信息数据台账,持续动态管理并妥善保管。指导站宜以辖区内实体型市场主体为服务重点,采集市场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a)未注册商标和注册商标信息;b)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信息数据库;c)境外商标信息数据库d)转让、许可、投资、质押、保险等商标运营信息;e)闲置商标信息;f)商标品牌培育发展信息;g
15、商标品牌建设荣誉信息。注:有条件的指导站宜建设具备商标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监测预警和日常商标品牌管理服务功能的综合性商标品牌数据库。11.2.3 案管理指导站宜对服务提供中产生的各种咨询、投诉等记录进行整理、归档,并保持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建立档案信息管理机制,明确信息归档范围、保存期限、归档流程等内容。A1人员管理6.3.1按需培训倡导终身学习并建立定向学习机制,定期(半年为宜)收集知识产权相关领域新动态、新热点和新趋势以及服务对象的具体需求,形成本周期培训计划,通过邀请知识产权专家授课、参加知识产权交流学习会议等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6.3.2考核与激励6.3.2.1定期开展工
16、作人员能力考核评测,建立服务人员等级机制,对相关能力薄弱的人员实施定向培训。6.3.2.2指导站建设运营主体对指导站和工作人员进行年度工作考核和奖惩时,宜以当地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对指导站日常工作业绩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6 .3.2.3建立工作人员激励机制,依据考核评价结果等信息,及时引导并调整服务方向、方式、方法,以便更好的开展服务工作。7服务提供7 1服务内容7.1.1 注册申请指导服务提供商标、地理标志的申请注册及后续业务的咨询和指导,产业集群品牌注册的帮扶指导,支持企业开展商标的国际申请,推广宣传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等途径。具体指导环节包括:a)通过商标品牌数据库提示或对辖区市场主体走
17、访调研,先期获取辖区市场主体的申请注册需求;b)根据调研情况,同时结合市场主体意愿,进行注册评估;c)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由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注册指导;d)跟踪注册进度和注册结果,并指导注册市场主体应对确权纠纷;e)注册成功后,更新商标品牌数据库信息。7.1.2 商标品牌创建指导服务指导市场主体制定品牌发展战略,提供河南自主品牌培育咨询服务,指导市场主体商标运用和品牌增值。具体指导方式包括:a)通过日常指导、重点联系、专家咨询等方式,根据市场主体特点分类指导制定符合其自身发展需要的商标和质量品牌战略,培育河南自主品牌,促进特色经济和行业发展;b)发挥联络平台作用,汇聚品牌创建过程中各个环节优质专
18、家、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关联相关政府及部门,向有需求的市场主体提供技术指导、政策支持、问题解决途径;c)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通过商标出资、质押、并购、许可、转让等手段,实现商标的经济价值,探索开展商标权质押贷款,引导、支持市场主体以商标为资产进行参股控股、重组合并,建立多元化的产权结构。7.1.3 运行管理指导服务提供商标品牌制度建设,商标品牌资产运作管理,商标品牌建设指导建议,商标品牌规划编制,专业第三方服务等指导服务。具体指导环节包括但不限于:a)调查辖区市场主体的商标品牌建设情况,对市场主体实施分类管理;b)指导辖区市场主体建立与其运行相适应的商标品牌管理制度体系,包括商标的申请制度、使用
19、制度、许可制度、转让制度、融资制度、档案制度、变更制度及商标印制制度等;c)指导市场主体利用商标开展投资、许可、交易、评估、保险、质押等运作管理;d)向市场主体发送商标指导服务建议书(示例参见附录C);e)为重点市场主体开展商标品牌个性化诊断服务,指导重点市场主体编制市场主体商标品牌战略规划,制定中长期商标品牌发展目标;f)引导市场主体合理有效利用专业第三方服务;g)持续跟踪服务效果,并实施改进。注:有条件的指导站宜面向产业园区或重点产业开展全面的品牌调研分析,形成园区(产业)品牌分析报告。7.1.4 维权援助指导服务提供受理商标的维权咨询、投诉及指导证据收集等指导服务。具体指导环节宜包括:a
20、采用线上或线下方式,接受辖区市场主体的维权咨询;b)依法纠正、调解和处理现场能够解决的违法行为、纠纷或投诉;c)现场无法解决的问题转给相关部门;d)跟踪问题解决情况,反馈处理信息;e)定期对维权问题进行整理、分析,形成典型案例库,指导企业维权;f)针对企业维权的难点和代表性问题,邀请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定期分析解答并宣讲典型维权案例等。7.1.5 预警提示指导服务提供对即将到期的注册商标进行预警、对商标使用不规范现象予以提醒、对出口商品予以商标国际注册、对商标信息变更和商标转让提醒办理变更或转让申请手续、对商标许可行为提醒办理备案手续等指导服务。具体指导环节主要包
21、括:a)识别预警服务的需求;b)辖区市场主体推送预警信息;c)对市场主体实施情况进行跟进,协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7.1.6 分类培训指导服务提供在商标品牌和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政策文件解读、深度案例分析、专题培训提升等方面的指导服务。具体指导环节主要包括:a)需求调查:针对辖区市场主体的培训需求进行调查分析,结合经营特点、产业特色及定期梳理汇编的市场主体商标品牌发展中遇到的疑点难点和共性问题,制定相应培训计划;b)信息发布:提前发布培训信息;c)培训实施:按培训计划提供培训资料、培训场地等;培训服务形式多样,宜采取上门宣讲、线下线上集中授课和专家顾问团定向辅导等;d)效果评估:培训结束
22、后,跟踪培训效果,并根据反馈情况调整今后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注:指导站每年开展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对于初创型企业,宜开展普法宣传;对于成长型和成熟型企业,宜开展深度案例分析和专题定向培训等。7.1.7 宣传推广指导服务为辖区企业商标品牌开展集中展示和重点推介,组织重点企业专题访谈,组织企业参加大型展览展会,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0”中国品牌日等主题品牌宣传活动。具体服务环节主要包括:a)摸底调查,掌握辖区市场主体的商标品牌拥有情况及发展状况、培育需求等;b)制定计划,区分辖区内初创型、成长型和成熟型企业商标品牌的宣传推广需求;c)组织发布宣传推广信息,收集市场主体商标品牌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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