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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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办规2025)8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源头治理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招标投标市场,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
2、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部署,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聚焦充分发挥竞争择优作用、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全面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改革创新。进一步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加强交易主体行为约束,创新交易机制、监管机制,加快数智化转型升级,提升招标投标政策效能,加快构建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和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二、强化招标人主体地位(一)全面推行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进一步厘清专家评标和招标人定标的职责定位,依法保障招标人定标权利。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使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确
3、定中标人。招标人领导班子是本单位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应切实担当作为,完善集体决策、内控管理等制度,严格落实全过程记录和可追溯管理要求,根据合理的项目需求和自身实际组织定标。严禁通过抽签、摇号等排除有效竞争的方式定标。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指导、协调,进一步完善定标规则,细化形成切实可行的工作指引。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及时制定、修订适应评定分离方式需要的电子招标标准文件体系。各行业原则上均应使用省级统一发布的电子招标标准文件,市(州)确有单独部署需求的,应当征得相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书面同意。(二)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推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指导招标人加强招标需
4、求管理和招标方案策划,用好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充分参考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负面典型案例,规范编制招标文件,鼓励开展招标文件提前公示。主动公示中标结果、合同主要信息、履约信息及重大变更情况。自觉落实组织招标、处理异议、督促履约等责任。国有企业组织招标和参与投标情况纳入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从严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和管理。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项目委托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平台自行选择或登记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比选平台签订委托合同、作出履约评价。同步健全根据委托合同管理约束招标代理行为的机制,加强对代理活动的全过程监督和
5、对委托编制、发布文件的审核把关,发现招标代理机构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可按照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可依法解除委托合同;发现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应当及时向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反映。(四)规范招标人代表选派。我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实施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委派招标人代表的,原则上应当选择本单位人员,确需委托外部专家的,应当从上下级单位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或与工程业务相关的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邀请有关人员,且应书面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委托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管理单位人员的,有关人员应当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保满6个月。书面同意函、社保证明等材料纳入项目
6、招标档案。鼓励国有企业参照前述要求选派招标人代表。(五)推进招标采购机制创新。探索建立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和供应链管理需要的招标采购管理机制。支持国有企业通过联合打捆、框架协议等方式集中组织实施招标采购,指导国有企业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结合实际选择询比、竞价、谈判、直采等交易方式。加强招标采购与非招标采购的衔接,支持科技创新、应急抢险、以工代赈专项、村庄建设、造林种草等领域项目采用灵活方式发包。三、改进招标代理行业管理(六)建立登记和履职情况公示制度。对在川从业的招标代理机构实施统一登记管理,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库及信息共享机制,对登记信息实行有效期管理。及时清理不再从事招标代理业务以及登
7、记信息有效期届满未在规定时间内延期的企业和人员。完善招标代理机构信息采集机制,确保企业、人员、代理业绩等信息真实可信。开展招标代理机构履职情况公示,全面展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履约、技术能力和信用等评价情况,为招标人自主择优选择提供有效参考。(七)强化信用记录管理。严格执行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记录管理办法,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及时按规定对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在招标代理活动中的负面行为作出信用记录。对存在负面行为记录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适当提高检查频次。持续治理招标代理领域乱收费行为,严厉打击价外加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直接
8、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并实行行业禁入。(八)提升专业技术能力。组织开展全省统一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测评,鼓励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自愿参与,在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平台公开展示参与人员和所在机构总体测评情况。鼓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业务培训,鼓励从业人员通过自主学习、参加培训等方式提升专业技术能力。四、创新评标专家管理和评标机制(九)落实评标专家全周期管理。完善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机制,改进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对评标专家的聘任管理,优化负面行为积分标准,加强对评标专家的业务培训、廉洁教育,完善公正履职承诺、保密管理、考核评价、定期轮换、对评标结果终身负责等制度,构建科学引导与严格管理并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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