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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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13.040.40Z60DB42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XXXXXXXX20XX-XX-XX发布20XX-XX-XX实施湖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发布“EmissionstandardofvoIatiIeorganiccompoundsforchemicaI省口industry生态环境(征求意见稿)厅湖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市场监督管理局目次前言H引言Ill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排放控制要求45工艺措施与管理要求66监测要求77实施与监督8附录A10-XX-1刖后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
2、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到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华中科技大学、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丁峰、李仁铸、赵永椿、黄荣、张涛、向晨辉、刘巍、王盼。本文件由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引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控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湖北省实际,制定本文件。本文件监测方法将根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的新标准动态
3、调整,具体废止条件以正文规定为准。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湖北省化工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有关的排放控制、工艺措施与管理、监测与监督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现有化工行业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本文件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782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4、控制标准GB3782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T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8017石油产品蒸气压的测定雷德法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758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HJ/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7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37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38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燃、甲烷和非甲烷总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194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
5、范HJ583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HJ584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HJ604环境空气总燃、甲烷和非甲烷总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644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732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HJ734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759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8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1012环境空气和废气总燃、甲烷和非甲烷总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3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燃连续监
6、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环办监测函202090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化工行业chemicalindustry指利用各种原料生产化学品的工业。本文件所指化工行业包括: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C263农药制造、C26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C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C268日用化学产品制造、C271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C272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化工行业的分类参见附录A。3.2 标准状态standardcondi
7、tion指温度为273.15K,压力为101.325kPa时的状态。本文件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均以标准状态下的干气体为基准。3.3 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OrganiCCOmPoUndS(VOCs)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规定的方法测量或核算确定的有机化合物。在表征VOCS总体排放情况时,根据行业特征和环境管理要求,可采用非甲烷总烧(以NMHC表示)作为污染控制项目。3.4 非甲烷总烽non-methanehydrocarbon(NMHC)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响应的除甲烷外的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以碳的质量浓度计。3.5 苯系物benzeneh
8、omologues在本文件中指苯、甲苯、二甲苯(间,对二甲苯和邻二甲苯)、三甲苯(1,2,3-三甲苯、1,2,4-三甲苯和1,3,5-三甲苯)、乙苯和苯乙烯合计。3.6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aximumacceptableemissionconcentration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任何一小时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单位为mgm3o3.7 无组织排放fugitiveemission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包括开放式作业场所逸散,以及通过缝隙、通风口、敞开门窗和类似开口(孔)的排放等。3.8 密闭closed/close污染物质不与环境空气接触,或通过密封材料、密封设备与环境空气隔离的
9、状态或作业方式。3.9 密闭空间closedspace利用完整的围护结构将污染物质、作业场所等与周围空间阻隔所形成的封闭区域或封闭式建筑物。该封闭区域或封闭式建筑物除人员、车辆、设备、物料进出时,以及依法设立的排气筒、通风口外,门窗及其他开口(孔)部位应随时保持关闭状态。3.10 VOCs物料VOCs-containingmaterials本文件是指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原辅材料、产品和废料(渣、液),以及有机聚合物原辅材料和废料(渣、液)。3.11 挥发性有机液体volatileorganicliquid任何能向大气释放VOCs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有机液体:(1)真实蒸气压大于等于
10、0.3kPa的单一组分有机液体;(2)混合物中,真实蒸气压大于等于0.3kPa的组分总质量占比大于等于20%的有机液体。3.12 真实蒸气压truevaporpressure有机液体工作(储存)温度下的饱和蒸气压(绝对压力),或者有机混合物液体气化率为零时的蒸气压,又称泡点蒸气压,可根据GB/T8017等相应测定方法换算得到。注:在常温下工作(储存)的有机液体,其工作(储存)温度按常年的月平均气温最大值计算。3.13 气相平衡系统vaporbalancingsystem在装载设施与储罐之间或储罐与储罐之间设置的气体连通与平衡系统。3.14 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OPenreCirCUIatingC
11、oolingWaterSyStem循环冷却水与大气直接接触散热的循环冷却水系统。3.15 排气筒高度emissionheightofstack自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计的高度,单位为m。3.16 现有企业existingfacility指本文件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或备案的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3.17 新建企业newfacility本文件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或备案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建设项目。4排放控制要求4.1 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4.1.1 新建企业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现有企业自202*年*月*日起执行本文件表1
12、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表1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序号污染物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n?)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1苯1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2甲苯与二甲苯303苯系物404非甲烷总嫌604.1.2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N2kgh的,VOCs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4.1.3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4.1.4 进入VOCS燃烧(焚烧、氧化)装置的废气需要补充空气进行燃烧、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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