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司法考试考试模拟试题含答案300题套卷204.docx
《2022-2023年司法考试考试模拟试题含答案300题套卷204.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2023年司法考试考试模拟试题含答案300题套卷204.docx(23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2022-2023年司法考试考试模拟试题含答案(300题)1. 多选题 2011年7月11日,A市升湖区法院受理了黎明丽(女)诉张成功(男)离婚案。7月13日,升湖区法院向张成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7月18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未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8月2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称其与黎明丽已分居2年,分别居住于A市安平区各自父母家中。A市升湖区法院以申请管辖权异议超过申请期限为由,裁定驳回张成功管辖权异议申请。后升湖区法院查明情况,遂裁定将案件移送安平区法院。安平区法院接受移送,确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 安平区法院在案件开庭审理时组织调解。 黎明丽声称:2
2、005年12月,其与张成功结婚,后因张成功有第三者陈佳,感情已破裂,现要求离婚。黎明丽提出,离婚后儿子张好帅由其行使监护权,张成功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现双方存款36万元(存折在张成功手中),由2人平分,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不存在其它共有财产分割争议。 张成功承认:2005年12月,其与黎明丽结婚,自己现在有了第三者,36万元存款在自己手中,同意离婚,同意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同意不存在其它共有财产分割争议。不同意支付张好帅抚养费,因其是黎明丽与前男友所生。 黎明丽承认:张好帅是其与前男友所生,但在户籍登记上,张成功与张好帅为父子关系,多年来父子相称,形成事实上的父子关系,故要求张成功支付抚
3、养费。 调解未能达成协议。在随后的庭审中,黎明丽坚持提出的请求;张成功对调解中承认的多数事实和同意的请求予以认可,但否认了有第三者一事,仍不同意支付张好帅抚养费。黎明丽要求法院通知第三者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安平区法院作出判决:解除黎明丽、张成功婚姻关系;张好帅由黎明丽行使监护权,张成功每月支付抚养费700元;存款双方平分,生活用品归个人所有,不存在其它共有财产分割争议。法院根据调解中被告承认自己有第三者的事实,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张成功存在过失。 下列双方当事人的承认,不构成证据制度中自认的是: A 张成功承认与黎明丽存在婚姻关系B 张成功承认家中存款36万在自己手中C 张
4、成功同意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D 黎明丽承认张成功不是张好帅的亲生父亲考点 免于证明的事实解析 AD项:不构成,当选。民诉解释第92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因此A项与D项的事实属于身份关系事实,不适用自认。 B项:构成,不当选;C项:不构成,当选。根据民事诉讼理论,自认只是针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而不包括诉讼请求。该题B项“张成功承认家中存款36万在自己手中”是承认存款自己手中的事实,而C项“
5、张成功同意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则是同意对方的事实请求,所以B项属于自认,C项不属于自认。2. 多选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解释规定,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以及考验期满作出不起诉决定前,应听取被害人的意见。被害人对检察院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和不起诉的决定,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但不能向法院提起自诉。关于这一解释的理解,下列哪些项是正确的?A 增加了听取被害人陈述意见的机会B 有利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转向处置C 体现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特殊保护D 是刑事公诉独占主义的一种体现考点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法律依据解析 A项:说法正
6、确,当选。该解释从内容上而言,增加规定了检察院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过程中要听取被害人意见。 BC项:说法正确,当选。该解释完善了附条件不起诉的程序,吸收被害人的意见,有利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转向处置以及特殊保护。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现代各国的刑事公诉制度主要分两种类型:一种是刑事公诉独占主义,即刑事案件的起诉权被国家垄断,排除被害人自诉;另一种是刑事公诉兼自诉制度,即较为严重的刑事案件的起诉权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行使,而少数轻微的刑事案件允许公民自诉。该解释增加规定了听取被害人意见,与刑事公诉独占主义无关。3. 单选题 关于民事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区别,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具有给付内容的生
7、效判决书都具有执行力,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裁决书没有执行力B 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仲裁中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C 仲裁不需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诉讼原则上要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D 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法院是国家机关考点 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关系解析 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仲裁机构制作的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均为执行根据。 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可知,当事人在诉讼中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根据仲裁法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
8、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所以在诉讼和仲裁中都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仲裁法第39条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所以仲裁也是以开庭审理为原则的。 D项:说法正确,当选。根据仲裁理论与民事诉讼理论,仲裁机构与法院的性质不同,仲裁机构是民间机构,法院是司法审判机构。4. 多选题 关于我国立法和法的渊源的表述,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A 从法的正式渊源上看,“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B 公
9、布后的所有法律、法规均以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文本为标准文本C 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均可采取“条例”、“规定”、“办法”等名称D 所有法律议案(法律案)都须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和通过考点 正式的法的渊源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法的渊源的概念解析 A项:说法正确,不当选。法的渊源是指特定法律共同体所承认的具有法的约束力或具有法律说服力并能够作为法律人的法律决定之大前提的规范或准则来源的那些资料,如制定法、判例、习惯、法律等。在法律实践中,法的渊源最主要的分类是正式的法的渊源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正式的法的渊源是指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并且直接作为法律人的法律决定的大前提的规范来源的那些资料,主要
10、为制定法,如宪法、法律、法规等。在我国,广义上的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正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是指狭义的法律,即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B项:说法错误,当选。我国公布法律的报刊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公布后的所有行政法规均以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文本为标准文本。 C项:说法正确,不当选。按照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4条的规定,行政法规的名称为“条例”、“规定”、“办法”。我国的地方性法规在实践中一般采用“条例”、“规则”、“规定”、“办法”。 D项:说法错误,当选。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
11、常委会均可以审议法律议案。5. 多选题 耀亚公司未经依法批准经营危险化学品,2003年7月14日被区工商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罚款40万元。耀亚公司以处罚违法为由诉至法院。法院查明,安全生产法规定对该种行为的罚款不得超过10万元。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与安全生产法的效力位阶相同B 安全生产法中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属于公法C 应适用安全生产法判断行政处罚的合法性D 法院可在判决中撤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条款考点 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法律部门解析 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安全生产法属于法律,其效力高于作为行政法规的危险化学品安
12、全惯例条例。 B项:说法正确,当选。关于行政处罚的法律是对行政权的规制,故属于公法的范畴。 C项:说法正确,当选。当下位法与上位法发生冲突的时候,应该适用上位法,所以在本案中应该适用安全生产法判断行政处罚的合法性。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我国法院在判决中并无对违背上位法的下位法进行处理的权力。6. 多选题 甲国公民杰克申请来中国旅游,关于其在中国出入境和居留期间的管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如杰克患有严重精神障碍,中国签证机关不予签发其签证B 如杰克入境后可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中国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不准许其入境C 杰克入境后,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48小
13、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D 如杰克在中国境内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中国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有权阻止其出境考点 入境、居留和出境解析 A项:说法正确,当选。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21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签发签证:(1)被处驱逐出境或者被决定遣送出境,未满不准入境规定年限的;(2)患有严重精神障碍、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的;(3)可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或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4)在申请签证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不能保障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的;(5)不能提交签证机关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的;(
14、6)签证机关认为不宜签发签证的其他情形。 B项:说法正确,当选。根据该法第25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入境:(1)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2)具有本法第21条第1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的;(3)入境后可能从事与签证种类不符的活动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入境的其他情形。 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根据该法第39条第2款,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D项:说法正确,当选。根据该法第28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1)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
15、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但是按照中国与外国签订的有关协议,移管被判刑人的除外;(2)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3)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不准出境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7. 多选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对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 并非由某个个案裁判而引起B 仅关注语言问题而未涉及解释结果
16、是否公正的问题C 具有法律约束力D 不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考点 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解析 AC项:说法正确,当选。最高法院所作的解释并非针对个案,而是具有普遍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其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B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两高的司法解释自公布后的30日内应当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确定何为不合理时参照交易地的具体情况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实质正义,故该解释既关注了语言问题也关注了公正问题。8. 多选题 李伍为惯常居所地在甲国的公民,满成为惯常居所地在乙国的公民。甲国不是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缔约国,乙国和中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关于作品在中国的国民待遇,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李伍的文章在乙
17、国首次发表,其作品在中国享有国民待遇B 李伍的文章无论发表与否,其作品在中国享有国民待遇C 满成的文章无论在任何国家首次发表,其作品在中国享有国民待遇D 满成的文章无论发表与否,其作品在中国享有国民待遇考点 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解析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第3、4、5条涉及国民待遇原则,有权享有国民待遇的国民包括“作者国籍”和“作品国籍”两类情况。“作者国籍”指公约成员国国民和在成员国有惯常居所的非成员国国民,其作品无论是否出版,均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国民待遇;“作品国籍”针对非公约成员国国民,其作品只要是在任何一个成员国出版,或者在一个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也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国
18、民待遇。 A项:说法正确,当选;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本题中,李伍的惯常居所地在甲国,甲国不是伯尔尼公约缔约国,李伍的文章只要是在任何一个成员国出版,或者在一个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即可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国民待遇。 CD项:说法正确,当选。满成的惯常居所地在乙国,乙国和中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满成的文章无论是否出版,均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国民待遇。9. 单选题 关于洗钱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虽未明文规定侵犯财产罪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但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侵犯财产罪,依然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B 将上游的毒品犯罪所得误认为是贪污犯罪所得而实施洗钱行为的,不影响洗
19、钱罪的成立C 上游犯罪事实上可以确认,因上游犯罪人死亡依法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D 单位贷款诈骗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合同诈骗罪不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为单位贷款诈骗所得实施洗钱行为的,不成立洗钱罪考点 洗钱罪解析 A项:说法正确,不当选。洗钱罪的7种上游犯罪包括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既包括三个以“黑社会”命名的犯罪,也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普通犯罪。 B项:说法正确,不当选。属具体认识错误,不影响故意的成立。 C项:说法正确,不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款规定:上游犯罪事实可以确认,因行为人死亡等原因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
20、响洗钱犯罪认定。 D项:说法错误,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3款规定:上游犯罪事实可以确认,依法以其他罪名定罪处罚的,不影响洗钱犯罪认定。10. 多选题 甲市某县公安局以李某涉嫌盗窃罪为由将其刑事拘留,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县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年,李某上诉,甲市中级法院改判无罪。李某被释放后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李某向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 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的,应书面通知李某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B 李某向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前,应当先向甲市检察院申请复议C 对李某申请赔偿
21、案件,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可指定一名审判员审理和作出决定D 如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赔偿义务机关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该省高级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考点 司法赔偿处理程序解析 A项:说法正确,当选。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3条第3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4条第3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本条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本题中,赔偿义务机关是法院,直接向上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没有复议机关。 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22、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9条第1款规定: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三名以上审判员组成,组成人员的人数应当为单数。本题中,对李某申请赔偿案件,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不可以指定一名审判员审理和作出决定。 D项:说法正确,当选。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0条第1款的规定: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本题中,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赔偿义务机关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该省高级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11. 多选题 黄某(17周岁,某汽车修理店职工)与吴某(16周岁,高中学生)在餐馆就餐时因琐事与赵某(16周岁,
23、高中学生)发生争吵,并殴打赵某致其轻伤。检察院审查后,综合案件情况,拟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关于对黄某的考验期,下列项正确的是: A 从宣告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之日起计算B 不计入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C 可根据黄某在考验期间的表现,在法定范围内适当缩短或延长D 如黄某违反规定被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而提起公诉,已经过的考验期可折抵刑期考点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解析 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4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的,应当确定考验期。考验期为6个月以上1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考验期不计入案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2 2023 司法考试 考试 模拟 试题 答案 300 题套卷 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