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8篇(最新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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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共8篇)目录篇一、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篇二、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7篇三、2024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19篇四、2024年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30篇五、2024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35篇六、2024年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44篇七、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48篇八、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4年集中攻坚工作方案55篇一、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
2、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安全守底行动走深走实。根据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X安发(2024)4号)要求及县相关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年治本攻坚和安全守底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大力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
3、事故隐患的意愿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进一步增强;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和群死群伤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全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二、主要任务(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零售店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章制度制订及落实、人员资质、应急演练等;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八大特殊作业及承包商管理等重点作业环节是否严格审批并管控到位;企业负责人、
4、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烟花爆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取缔非法违法“小化工”,成品油“自流黑”,无证、超许可经营行为;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储存、租赁经营等,安全条件不达标的烟花爆竹零售店。(责任单位:镇应急办、派出所、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社区)(二)道路交通:结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严厉打击超载、超员、超速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一盔一带”交通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农村“六个严禁”工作举措。全面排查道路标志标线不全、路侧安防设施缺失的临水临崖临谷、急弯陡坡、长下坡、事故多发等隐患路段。(责任单位:镇交管站、派出所,各村社
5、区)(三)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严查学校医院、敬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以及民宿客栈、群租房、”多合一”等火灾高风险场所、区域的消防安全治理,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及重点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不畅通;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对达到临时查封要求的,一律依法依规予以查封;对违规搭建彩钢板房住人的,一律依法依规予以拆除。(责任单位:镇应急办、派出所、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社区)(四)特种设备:重点检查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加强学校
6、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严厉查处、整治未经使用登记、未经检脸使用、超检脸期限使用、检验不合格使用、无维保使用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镇应急办、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五)学校学生:重点排查学校日常安全管理、校舍安全、校车安全、消防安全、集体活动及水、电、暖、气设施设备等内部安全管理;严厉打击校车超教、超速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营运车辆装载学生(黑校车),非法培训机构。(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中心、镇应急办、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六)工贸领域: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一会三卡”、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及安责险落实情况,全面整治有限
7、空间作业、煤气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任单位:镇应急办、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社区)(七)农业农村:重点检查种植业、规模养殖场、农机、在建及已建水利工程、林业生产、加工单位、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情况;严厉打击农业系统非法违法使用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行为。(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社区D()居民自建房和建筑施工。持续推进居民自建房专项整治,突出集镇、安置区、学校周边、工厂等重点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特别是三层以上涉及10人以上出租经营、违规改建扩建的房屋,坚决打击随意加层、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功能结构布
8、局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镇危改办、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社区)(九)建筑施工。重点排查城镇在建住房、厂房、桥梁、水利、电力等建设项目,深基坑、高大支模等危大工程,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运行、拆卸等关键施工环节,严厉打击无证施工、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和资质挂靠等行为。(责任单位:镇国土规划办、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社区)(+)其他行业领域: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部位、安全责任不落实的环节、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点位,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单位:镇直有关部门,各村社区)三、相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压紧工作责任。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
9、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紧迫性、责任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依托“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责任和工作落实。(二)强化宣传发动。宣传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列入宣传工作重点,开展系列报道;突出重点、抓住典型、集中宣传;同时广泛动员厂矿企业、村等基层单位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宣传,形成强大舆论声势。拓宽畅通举报投诉奖励宣传渠道,开设曝光平台,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对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并严格兑现奖
10、励,推动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三)强化应急处突。各村(社区)、镇直部门和企业单位要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整治期间领导在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信息报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训练,强化应急预案演练,特别是要适时开展多部门、多业务、多队伍联合演练、协同演练,提高联合处突能力。加强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和检修,必要时将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前置,确保一旦有需要能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六)强化督导问责。各联村(社区)和分管行业镇领导要带头开展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检查与排查行动,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镇直部门在行动期间要力量下沉,切实加强对安
11、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的监督检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动态督查督导,将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严格工作标准,加强考核检查,确保取得实效。镇纪检监察机关和镇组织人事部门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组织调整建议,并依法依纪依规严肃问责。篇二、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推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
12、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落实落地,进一步夯实矿山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遢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国家矿山安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矿山重大灾害超前治理进一步强化;矿山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实现矿山井下人员减少10%以上;正常生产的原矿中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二级的占比80%以上;矿山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分类处置取得显著进展,大中型非煤矿山占比达到20%以上;矿山安全法规标准体系更加完备,执法规范化、信息
13、化水平明显提升,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和强烈意愿大幅提升,执法效能明显提升;矿山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遇难人数、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不低于10%,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现有矿山重点县区和重点企业“摘帽率”超过60%。二、主要任务(一)提升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1 .加强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联合中央党校组织全国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非金属大中型露天矿山、尾矿库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主要负责人和“五职”矿长每年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五职”矿长必须有主体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有10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统筹采取视频直播授课、专题研讨交流
14、网络自学等方式,实现全国矿山、尾矿库企业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2 .加强“三项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首次取证的地下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定期修订矿山“三项岗位”人员题库,严格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五科”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为主体专业毕业且有5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推行实施特种作业人员大数据监管监察,开发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查询和异常比对功能,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依法限期整改直至停产整顿,并严肃追究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3 .修订矿山安全培训规定。细化完善各类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
15、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推动矿山企业变“招工”为“招生”。推动各地区合理布局、整合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矿山安全生产培训基地和考试点,力争2024年底前实现矿山安全培训教室视频联网至省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对矿山安全培训机构进行一轮全覆盖条件复核,坚决整治假培训、假考试、假证书等乱象。各地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坚持“逢查必考”,加大对矿山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4 .推进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出台加强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督促指导矿山企业全面细致做好应急准备。完善应急叫应回应响应机制,制定矿山安全风险监测侦警管理办法。认真开展应急演练,聚焦从业人员紧急撤离和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督促矿山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
16、次紧急撤离和逃生避险应急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避灾路线、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自救器使用、安全避险应急处置要求。(二)推进矿山法规标准提升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1 .提升矿山法规标准保障。积极推动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加快修订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部门规章,推动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升为部门规章。制定发布矿山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组建矿山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面启动KA标准修订工作,推动形成有机统一的矿山安全法制体系。2 .健全完善矿山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推动矿山企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每月开展1
17、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台账,由主要负责人跟踪督办,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逐一整改销号。对于未开展排行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3 .健全完善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跟踪督办机制。推动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销号制度,督促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确保闭环管理。2024年底前建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和动态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4 .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管理和调查处理机制。推动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建立本地区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
18、2024年底前实现矿山企业自查上报、监管监察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陞患全量汇总,实行清单制度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各级监管监察部门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成立调查组,查明原因,认定责任,提出问责建议。对重大事故反复出现、屡改屡犯的,依法提请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实际控制人责任,有上级公司的,要严肃倒查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责任。(三)开展矿山产业结构重点攻坚。1 .严格矿山安全准入。停止审批新建产能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的煤矿。新建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的煤矿原则上应按采煤、掘进智能化设计。推动进一步提高铁、铜、
19、金、石灰石等重点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严格执行等量或减量置换政策控制尾矿库总量,严禁新建“头顶库”,新建四等、五等尾矿库应当采用一次性建坝。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杳和安全生产许可审批,强化安全设施设计实质内容审查和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现场核查。2 .推动分类处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推动各省级政府摸清地区矿山基本情况,制定分类处置措施,健全关闭退出遗留问题配套政策与保障机制。对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越界开采、以采代建、持勘查许可证采矿且拒不整改的,与煤共(伴)生金属非金属矿山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
20、艺、设备且拒不整改仍然生产建设的,或者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依法提请地方政府按程序予以关闭取缔;对长期停工停产、资源枯竭的矿山,灾害严重且难以有效防治的块矿,积极引导退出。3 .整合重组一批非煤矿山。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扶优汰劣、分类处置”的原则,推动大型非煤矿山企业兼并重组和整合技改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推进同一个矿体分属2个以上不同开采主体的非原矿山,生产建设作业范围最小距离不满足相关安全规定的非煤矿山,以山脊划界的普通建筑用砂石露天矿山等企业整合重组,统一开采规划、生产系统和安全管理,实现矿权、规划、主体、系统、管理“五统一,严防假整合。鼓励有能力的矿山科研技术单位为
21、中小型非煤矿山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4 .升级改造一批矿山。规范小矿山技改扩能,明确技改扩能建设期限,实现机械化开采。加强整合技改扩能矿山安全监管,杜绝落后产能低水平重复建设。新建、改扩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原则上采用充填采矿法,不能采用的应严格论证。中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不得有4个以上生产水平同时采矿。推进开采深度超过800米或者生产规模超过30万吨/年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用机械化撬毛作业。(四)强化矿山重大灾害治理和安全科技支撑。1 .制度化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定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2024年底前,推动矿山企业查清35年采掘范围内各类隐蔽致灾因素,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调整每座
22、矿山灾害防治等级。推动各地、各矿山建立完善矿山隐蔽致灾因素动态普查台账,动态掌握各类隐蔽致灾因素情况;对普查不清的立即采取措施查明,对弄虚作假的推倒重来,严肃追究矿山企业和普查单位责任。2025年底前,推动各地区对连片矿区统筹组织开展区域性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及时予以治理。2 .推进矿山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工程治理、系统治理、区域治理。该鉴定不鉴定、该戴帽不戴帽、不按等级设防或鉴定弄虚作假的,立即整改直至停产整顿。督促矿山企业落实重大灾害治理主体责任,强化重大灾害治理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灾害治理管理制度、机构和队伍,保障治理资金投入,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冒险组织生产建设的,依法严肃追究主
23、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推动建设一批瓦斯综合治理和水害、火灾、冲击地压防治示范矿井。对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以及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尾矿库、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实施闭库治理工程,推动长江经济带、嘉陵江上游(陕西、甘肃、四川)、黄河流域各省(区)实施尾矿库综合治理。3 .数字赋能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加快推动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建立完善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系统。推动地下矿山企业健全完善人员定位、安全监测监控、通信联络、压风自救和供水施救等系统。持续加大矿山、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推动非煤地下矿山、露天高陡边坡和尾矿库安全
24、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基本建成并运行,2025年底前实现矿山主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4 .加强矿山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优化布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点实验室,推动建设矿山安全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加强关键技术和装备攻关,实施一批矿山安全类重大科技项目。持续开展矿山安全科技进企业活动,强化吊篮等地面“三堂一舍”(澡堂、食堂、会堂和宿舍)消防设施设备建设和安全管理,开展自救器“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更新矿山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装备目录。要严格规范第三方服务机构支撑,加强矿山领域安全评价、设计、检测、检验、认证、咨询、培训、监理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5 .提升矿山自动化、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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