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项目工程三检及工序交接验收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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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项目工程“三检”及工序交接验收制度第一条工程“三检”制度是指对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始终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其目的是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严格要求工序质量,将工程质量通病和不足之处消除在分项工序之中。“三检”制度应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第二条各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尤其是隐蔽工程每个工序施工完成,班组必须自检,自检要作文字记录。自检合格后,由项目部施工质量管理人员验收。在内部自行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方可通知监理进行验收。第三条本工种工作完成后,在不同工种间还应进行互检,检查对方施工工序与本工种工序衔接的正确性、与设计图纸、国家规范的符合性,若有不符,应及时向对方班组质检员或项目
2、质量员提出。第四条在上一道工序完成并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时,还应由施工员或质量员组织上、下道工序施工班组长和工种负责人进行不同工序施工交接检查,上一班人员必须对接班人员进行质量、技术、数据交接(交底),并做好交接记录。第五条项目质量员还应通过抽检等实测实量的手段,把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地方及时加以纠正和更改。同时加强隐蔽工程验收、技术复核等过程验收,分项、检验批工程施工完成后,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按照验评标准进行评定,专职质量员负责质量评定。第六条各项目应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及工序交接验收制度,层层把关,上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第七条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整
3、改,在质量员对该工序质量评定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第八条三检制分解(一)检验批自检1、初检:责任人:劳务分包单位及作业班组组长;初检是保证施工质量的基础,要求班组人员相互间进行检查、监督和把关。每一道工序完成后,由该班组按照工序或单元工程规定的检查(检测)项目逐项检查与,真实地填写施工记录,并由劳务分包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本人签字。初检合格后,负责初检资料的整理并上报施工员或栋号长。实施程序:(1)施工班组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进行自检,经自检达到质量标准,并经组长验收后,方准继续进行施工。(2)班组长对所施工的,必须按相应的质量验收记录表中所列(工序操作前由
4、技术负责人交底时提供该工序检验表)的检查内容,在施工过程中逐项地检查班组每个成员的操作质量。在完成后逐项地进行自检,并认真填写自检记录,经自检达标后方可请施工员组织质量验收。(3)施工员除督促班组认真自检、填写自检记录,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外,2、复检:责任人:劳务单位负责人或技术员;职责:复检是在班组初检的基础上,由现场技术员对初检所形成的相关记录进行复核。复检的主要内容是:检查初检项目是否齐全;检验数据是否准确;检查结果与施工记录是否相符等,并负责做好复检验收工作。复检验收合格后负责复检资料的整理与上报(专职质检员或技术负责人)并为终检工作做好现场准备。
5、实施程序:(1)班组长在自检合格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现场技术员进行检验批工程质量核验。(2)现场施工员在接到班组长的质量核验申请后立即对初检所形成的相关记录进行逐项现场实物复核。(3)复核无误后方可通知专职质检员进行最终核验。3、终检:责任人:专职质检员或技术负责人;职责:终检是对初检、复检结果进行最终审核,由现场专职质检员或技术负责人对初、复检所形成的相关记录进行复核。终检的主要内容是:检查经过复检后的检验结果是否符合设计及规程规范要求;资料是否齐全、正确;是否与施工情况一致;并负责终检验收工作。终检验收合格后负责终检资料的整理与上报现场监理工程师,并为最终质量检查工作做好现场准备。实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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