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住房发展和保障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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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五五”住房发展和保障规划第一章总则一、编制目的为适应市“五高地一示范”规划布局,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加快建设“大富美强”新,明确“十五五”期间住房发展和保障目标、主要任务,逐步实现从住有所居向宜居易居迈进,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结东县实际,制定本规划。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推动住房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充分
2、发挥住房发展和保障规划的统筹和指引作用,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增强全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三、基本原则坚持房住不炒。突出住房的居住功能,弱化其金融属性,抑制投机炒房行为,立足供需平衡,从供需两端发力,解决供需结构性矛盾,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坚持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坚持因地制宜。推进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政策协同、调控联动、监测预警、舆情引导、市场监管等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住房发展对于实体经济正向促进
3、作用。坚持品质优先。立足住房高质量发展,加大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于住房发展的全过程,实现居住环境和品质优化提升,适应美好生活需要。四、编制依据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23号);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6)22号);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849号);4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皖政办202521号);5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六厅局关于贯彻落实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
4、意见的通知(建房规202522号);6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7 .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合房(2026)54#);8 .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年(2018年修改);9 .县空间规划(20172030年);10 .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五、实施范围和期限本规划实施范围为县店埠镇、撮镇镇;规划期限为2026-2030年。第二章“十四五”住房发展和保障回顾一、住房开发建设大幅提升“十四五”期间,全县住房开发建设发展迅速,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730.8亿元,比“十二五”增长206.7%,其中住
5、宅开发投资累计601.4亿元,比“十二五”增长219.5%;房屋新开工面积986.8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新开工面积697.0万平方米,分别比“十二五”增长37.6%和41.5%;房屋竣工面积914.6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竣工面积635.2万平方米,分别比“十二五”增长78.9%和68.8%o住房开发建设大幅提升,充分保障了住房市场供给。二、住房销售市场有序发展“十四五”期间,全县商品房销售面积689.8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617.4万平方米,比“十二五”期间分别增长59.5%和59.6%,住房增量市场总体稳定;全县二手房成交面积96.3万平方米,比“十二五”期间增长111.9%,其中二手
6、住宅成交面积93.7万平方米,比“十二五”期间增长114.6%,住房存量市场明显活跃。住房市场的有序发展,在提高居民居住品质的同时,有力地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三、棚户区改造规模不断扩大“十四五”期间,全县实施改造各类棚户区19个项目,累计建设棚改安置房22044套、约249.5万平方米。其中,已竣工交付IlllO套、基本建成772套、正在主体施工10162套,棚户区改造不断推进,改造规模不断扩大,帮助5.4万多人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在棚改实施过程中,组织开展拟改造棚户区地块的房屋调查摸底,重点摸清项目类型、剩余户数和群众意愿,科学编制县20182025年棚户区改造三年计
7、划,明确项目名称、改造范围、户数、方式。同时,力口强政策宣传,增强群众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积极性。四、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十四五”期间,县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东保组办20251号文件),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城市低保、特困人员)家庭应保尽保基础上,逐步将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及住房困难的新市民群体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全县公租房新增竣工1075套,新增分配1674套,新增公租房租赁发放439户,公租房建设不断推进。截至“十四五”末,全县公租房共5554套,其中政府投资3587套、企业投资1967套,住房保障覆
8、盖率达到33.9%o五、物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十四五”期间,全县物业管理行业党建引领不断强化,工作思路不断创新,通过引进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监督机构定期巡查,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管理及各乡镇(园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店埠镇制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评细则(试行),对该镇范围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实行综合考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十四五”末,全县开展实际经营的物业服务企业42家,在管物业项目68个。六、房地产市场监管日益规范“十四五”以来,我县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行“9631”“三个必
9、查”等监管措施,不断强化房地产市场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预售行为,规范和完善销售现场公示承诺内容,保护购房者权益。落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企业市场行为的通知(合房202589号)等政策,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等市场主体的从业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秩序总体健康。“十四五”期间,我县住房发展和保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部分区域配套设施不完备、土地供应区域不平衡、公租房运营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仍需完善、居住品质和居住环境有待改善等问题。第三章“十五五”住房发展和保障形势分析一、发展机遇(一)
10、市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的机遇市是长三角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县是市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的东向“桥头堡”,经开区已成为全省首批18个长三角省际产业合作园区之一。2018年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为县高质量发展锚定了时代坐标、开辟了广阔空间,为“十五五”深度参与区域发展合作分工提供了难得机遇,有利于深化开放合作,实现以开放促发展,也为县住房发展打造新发展空间、塑造新发展格局。(二)产业升级和创新驱动的机遇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效果明显,长三角深入推进区域创新共同体建设,市加快打造数字经济高地,为县利用经开区等产业平台和长临河科创小镇等创新载
11、体,参与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科技创新合作,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与培育产业新优势提供良机。同时重点培育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光伏新能源等产业,一批重点项目陆续落地投产,将吸引大量产业工人和创新人才,加速县在外务工人员回流,进一步提升县住房需求。(三)新型城镇化带来的机遇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025年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7.98%,当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机制基本建成,新型城镇化建设初见成效,城乡融合深入实施,县城成为城镇化建设重要载体,加快县城市转型和市县融合发展,县城建成区面积扩大到88平方公里。随着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大量新市民进入城市,为县住房发展带来了巨大潜力。(四)与主城区
12、基础设施一体化的机遇县与中心城区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加快推进,地铁2号线东延线、6号线一期工程正在加快建设,3号线东延项目也在积极谋划,包公大道快速化改造、龙兴大道(站南路一方兴大道)、合裕路高架东延至桥头集镇通道等建设工程不断推进。随着市区多条东向延伸快速通道建设,店埠、长临河、撮镇、桥头集等重点镇将逐步与中心城区一体化。东部新中心建设正有序推进,县作为东部新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交通路网建设、教育资源配套等方面将与包河区、瑶海区无缝对接。与中心城区的通勤时间大幅缩短,将大大促进中心城区居民在县居住生活,提升住房需求。二、面临挑战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
13、性明显增加;“十五五”期间,市属县区发展进入高速期,高新产业、招商引资、人居环境等方面竞争激烈;对标中心城区,交通、环境、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仍不健全,住宅品质提升仍有提升空间,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这都将影响居民居住品质的提升和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要直面挑战,科学应对,把握机遇,在变局中开新局。第四章“十五五”住房发展和保障目标一、发展目标到2030年,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基本建立,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住房品质更加提升,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规划期内,全
14、县新建商品住宅供应5.6万套;新增租赁住房供应L7万套/间,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0.6万套/间;新增棚户区改造建设L3万套。 规划期末,完成2000年以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积极推动主城区现有棚户区、“城中村”改造。 新建商品住宅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全装修占比稳步提高,装配式建筑不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有序开展,广泛应用绿色低碳等创新技术。 物业管理机制更加健全,物业服务行业得到高质量发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和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二、住房发展年度计划和区域安排(一)住房发展年度计划2026年,新建商品住宅供应1.05万套、116万平方米,居住用地供应866亩。2
15、022年,新建商品住宅供应1.02万套、112万平方米,居住用地供应841亩。2023年,新建商品住宅供应1.14万套、125万平方米,居住用地供应940亩。2024年,新建商品住宅供应1.18万套、130万平方米,居住用地供应975亩。2030年,新建商品住宅供应1.21万套、133万平方米,居住用地供应998亩。(二)住房发展区域安排“十五五”期间,店埠镇(含经开区、东部新城)新建商品住宅供应2.75万套、303万平方米,居住用地供应2270亩;撮镇镇新建商品住宅供应2.85万套、313万平方米,居住用地供应2350亩。三、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和区域安排(一)住房保障年度计划2026年,新增租
16、赁住房供应0.30万套、棚户区改造0.72万套。2022年,新增租赁住房供应0.32万套、棚户区改造0.08万套。2023年,新增租赁住房供应0.34万套、棚户区改造0.30万套。2024年,新增租赁住房供应0.36万套、棚户区改造0.06万套。2030年,新增租赁住房供应0.38万套、棚户区改造0.14万套。(二)住房保障区域安排“十五五”期间,店埠镇新增租赁住房供应0.84万套、棚户区改造1.00万套;撮镇镇新增租赁住房供应0.86万套、棚户区改造0.30万套。第五章促进住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落实城市主体责任(一)保持住房供需动态平衡加强对住宅开发投资规模、商品住宅新开工面积和竣工面积、
17、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和销售价格、商品住宅库存及其结构等指标的动态监测,准确研判住房开发建设与住房市场销售情况,保持住宅开发投资增幅合理,商品住宅新开工面积、批准预售面积与销售面积配比合适,积极发挥住房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增进民生福祉中的作用,实现更高水平住房供需动态平衡,防止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二)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逐步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借助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根据拟供应地块周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和二手住房成交价格情况,结合市场变化和住房品质,按宗地科学测定拟供应地块最高限价、参考价(即起拍价),以房价测地价。引导房企理性拿地,通过严格控制溢价率和楼面价来“稳地价”,防止因地价原因导致房
18、价过快上涨,以地价控房价,保持县域房价地价处于合理水平,积极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保持住房市场平稳健康运行。(三)促进住房区域协调发展加强住房市场科学研究,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运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产业布局等,优化住房空间布局。根据区域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商品住宅开发规模,更加重视居住功能的完善和居住环境的改善,对住房发展薄弱地区增加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配置。在产业园区、轨道交通沿线、人口导入区域,适当增加租赁住房建设,强化住房供需适配,倡导合理通勤时间,促进职住平衡。二、优化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一)科学安排供应结构和空间布局合理编制县域年度居住用地供应规划,统筹
19、安排中远期居住用地供应总量;建立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与土地供应挂钩机制,根据县域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价格和时序;加强居住用地供应与县域产业发展、人口分布、基础设施建设等在空间和时序上的协调。(二)完善住宅用地出让方式优化土地竞拍规则,建立有效的企业购地资金审查机制,根据房地产市场变化,灵活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等方式出让土地,试点将“竞品质”纳入土地出让条件,提升新建商品住房居住品质;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三)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增建设用地,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优先安排,做到应保尽保;
20、允许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在符合规划、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用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将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三、稳步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一)培育住房租赁企业鼓励设立国有住房租赁企业,并通过新建、改建、盘活存量住房等方式,加快租赁房源筹集,提高市场占有率。支持品牌住房租赁企业通过合并、重组、资本合作等方式做大做强做优,提升住房租赁企业规模化专业化水平。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建立
21、开发与租赁一体化运营模式。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住房租赁托管、居间代理服务,实现不同类型住房租赁企业协同发展、多元服务。(二)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深入推进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落实相应的配套政策,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在税收、土地等政策上给予补偿;项目配套设施建设主体与标准,与周边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住房建筑质量、装饰装修符合相关标准;对集体经济组织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租赁住房,明确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人的收益分配方式,使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租赁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共享城乡融合发展成果。(三)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建立县级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
22、并与市级平台联网,完善挂牌房源核验标准和审核流程,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提高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率,促进住房租赁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保持住房租赁价格稳定,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四、加强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一)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运用差别化信贷政策,对房地产市场需求进行调节,鼓励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根据机构经营情况、客户资信情况、风险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针对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的高端引进人才等客户群体予以倾斜,加大对无房户购买首套自住性住房的支持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贷款;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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