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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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促选服务业高辰量成晨的若干篇能(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及全国、全省、全州、全县“两会”精神,聚焦扩大有效需求、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产业升级,围绕更高水平建设现代化服务业体系,结合会东县实际,制定本措施。一加快消费恢复提振(一)支持惠民消费券发放。2025年1月1日起,结合重要节假日和重点消费促进活动,同步组织发放线上和线下汽车、家电、家居、商超、餐饮、住宿等领域专项消费券,充分挖掘消费潜力。(二)支持经营主体自主促销活动。2025年1月1日起,鼓励经营主体利用节庆、店庆自主开展多元促销活动,全面提升市场竞争力
2、扩展市场规模,经营主体当月、当季增速在20%及以上,县级财政按当月、当季营收同比增加部分的3.3%给予促销奖补,且单户年营收在0.3亿元以内、0.3亿元(含)-0.5亿元、0.5亿元(含)以上的,年累计奖补分别不超过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三)支持消费新场景运营。2025年1月1日起,鼓励经营主体举办线上线下促销活动,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5%以上且上年营收超100O万元,符合条件的消费新场景运营主体,按照其促销活动实际投入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户最高15万元。二推进企业快速成长(四)实施二手车销售激励。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二手车经销企业,按其当年二手车销售额的0
3、5%给予奖励,单户企业最高500万元。(五)实施市场拓展激励。2025年1月1日起,对由商务部门牵头组织的参展主体,按照县内0.1万元/户(场次),州内县外展会0.3万元/户(场次),州外省内展会0.4万元/户(场次),省外展会0.5万元/户(场次)的标准给予补贴。若已享受展位补贴的参展主体,不再重复享受上述补贴。(六)实施电商产业发展激励。对通过电商平台销售农特产品,年网络销售额超过300万元的经营主体,给予单户0.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2025年1月1日后,达到500万元销售额并成功入统的,按销售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每户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七)实施商贸单位经营增长激励。2025年1月
4、1日起,经营同比增长15%以上且上年经营规模达到1亿元(含)一3亿元、3亿元(含)一5亿元,5亿元(含)一20亿元、20亿元(含)一50亿元、50亿元(含)-TOO亿元的批发企业(个体),分别给予最高4万元、7万元、10万元、20万元、40万元的激励;同比增长15%以上且上年经营规模0.3亿元(含)一0.6亿元、0.6亿元(含)-T亿元,1亿元(含)一3亿元、3亿元(含)一5亿元、5亿元(含)10亿元的零售企业(个体),分别给予最高3万元、6万元、10万元、15万元、30万元的激励;同比增长15%以上且上年经营规模0.1彳乙元(含)0.2彳乙元、0.2彳乙元(含)0.3彳乙元、0.3亿元(含)
5、0.5亿元、0.5亿元(含)-T亿元住宿餐饮企业(个体),分别给予最高2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激励。三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八)实施“升规入统”激励。2025年1月1日起,对月度申报首次入统的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激励,当年营业收入每超入统标准50%,则增加1万元激励,总额不超过15万元。对年度申报首次入统的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给予4万元一次性激励;对申报入统的限上个体户,给予2万元一次性激励。(九)实施传统服务业企业转型激励。鼓励商圈、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产业园区、商品交易市场等转型升级,对在2025年1月1日起采取自营、联营方式统一核算并年度、月度首次达到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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