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程系列水利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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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肃省工程系列水利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7)8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等精神,为切实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风向标作用,科学、客观、公正评价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品德、能力和业绩贡献,让有为者、有才者更有成就感、获得感、荣誉感,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创造活力和创新潜能,培养造就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务实担当的水利人才队伍,为全省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特制定本评价条件标准。第二条本评价条
2、件标准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水利工程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含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具体包括:(一)科学研究从事本专业水文、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工程、水土保持、水利信息化等有关基础理论研究、政策研究、科学试验研究、推广应用与咨询、科技教育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二)规划设计从事本专业水文、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工程、水土保持、水利信息化等规划、勘测设计、咨询评估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三)建设管理从事本专业工程施工、建设管理、工程监理、质量监测、设备生产与安装调试、水利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四)生产运行从事本专业水文、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工程、
3、水土保持、水利信息化等生产运行与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本标准主要评价全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正常晋升、作出突出贡献人员破格晋升职称,包括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3个层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一至四级岗位、五至七级岗位、八至十级岗位。第四条本专业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及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转正定级,由用人单位(无人事管理权的由单位主管部门)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认定,不再由评委会评审。第五条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或认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水利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分级设置
4、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六条县(市、区)以下基层单位(含甘南州、临夏州州属单位)高级职称单独评审,按甘肃省工程系列基层水利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执行,评价的职称在全省基层及艰苦单位有效。鼓励符合条件标准的基层或艰苦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全省范围有效职称。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全省范围有效和全省基层范围有效职称。第七条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本专业评价条件标准的,可申报职称评审。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
5、班毕业生申报职称评审时,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第八条本专业符合甘肃省特殊人才职称评价办法的人才不受专业、学历、论文、台阶等限制,直接申报相应层级高级职称,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评审。第二章品德条件标准第九条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精神、科学精神和新时代水利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职业操守,严格遵守行业从业规范。坚持廉洁奉公、恪尽职守、诚实守信的职业准则。任现职以来,品德考核必须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且在单位公示无异议。第十条评价方式。品德考核由推荐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以
6、定性评价为主,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对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道德模范等称号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申报。第十一条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申报和评审环节存在业绩造假、暗箱操作、学术不端(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虚假挂名等不良行为的,正在申报的终止申报程序,已获职称资格的撤销职称资格、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第三章正高级工程师能力、业绩贡献条件标准第一节能力条件标准第十二条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实践能力突出,掌握本专业前沿发展动态,具备引
7、领本专业技术发展方向的能力。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规划、重大项目或关键技术攻关,精通本专业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够发挥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一)业绩贡献突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或奖励;或主持完成重大规划、重大项目,制定行业或地方规程规范、技术标准、施工工法。在技术团队建设、标准化体系构建等方面成效显著,有效提升行业管理规范化水平。(二)专业能力强,主持完成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或在专业领域取得重大、创新理论研究成果;或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领域相关高水平论文、专著等。(三)具备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主持完成重大技术改造、科技成果推广或创新工法研发
8、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解决重大技术难题;或带领团队开展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并实现转化应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四)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担任全省水利工程专业领域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团队负责人;或培养、指导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突出业绩。第十三条基础学习能力与实践经历。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任高级工程师满5年。第十四条胜任工作能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连续年度考核合格间断的,申报当年之前连续3个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及以上。任现职期间,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一)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调查未结束或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
9、的O(二)上次评委会评审未通过,至本次申报期间未取得新业绩的。(三)申报当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弹性延迟退休期间的以及经批准退休的。第十五条知识更新能力。任现职以来,完成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的年度学习任务。第十六条学术水平能力。任现职以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本专业论文被SCl源刊(包括SSCl源刊)、El源刊收录1篇;或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二)作为定额内人员获得省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三)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
10、公开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专著、译著1部。(四)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完成人,撰写的应用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或政策建议等智库研究成果,被国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采纳1项;或获国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1次。以第(三)或第(四)项作为学术水平能力证明的,不再重复作为业绩贡献条件使用。第十七条对外交往能力。能熟练运用一门外语与国外同行进行交流,并能查阅外文书籍和资料。确实需要评价外语水平时,由评价机构或用人单位确定评价条件标准和评价方式。第十八条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开展本专业领域设计、制作、分析。确实需要评价计算机水平时,由用人单位确定评价条件标准和评价方式。第十九条基
11、层工作经历。除县以下基层单位(含甘南州、临夏州州属单位)、享受艰苦条件优惠政策单位和各类企业外,其他省、市属单位晋升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有县以下基层单位或企业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累计1年以上的服务或工作经历。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帮扶经历,参加对基层技术帮扶或指导的经历(以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发文为准),以及经批准设立的工作地点在县以下的基层工作站点累计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计入基层工作经历。以上计入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均以实际工作时间累计计算。第二节正常晋升业绩贡献条件标准第二十条须达到下列第(一)款或第(二)款条件标准之一:(一)达到下列条件标准1项:1 .国家级。获党中央、国务院表彰1次,
12、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或获国家级科技奖一、二等奖(定额内人员)1次。2 .全国性。获国家部委全国性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5项业绩1项;或获国家部委科技奖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4名)、或三等奖(前2名)1次;或获国家部委科技奖一等奖(第6名以后定额内人员)、或二等奖(第5名以后定额内人员)1次,并取得第(二)款5项业绩1项;或获国家部委科技奖三等奖(第3名以后定额内人员)1次,并取得第(二)款业绩2项(1-5项至少1项)。3 .省级。获省委、省政府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业绩2项(1-5项至少1项);或获省级科技奖一等奖(前4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1名)1次并取
13、得第(二)款5项业绩1项;或获省级科技奖一等奖(第5名以后定额内人员)、或二等奖(第4名以后定额内人员)、或三等奖(第2、3名)1次,并取得第(二)款业绩2项(1-5项至少1项)。4 .市厅级。获市(州)党委、政府或省级工作部门表彰2次,并取得第(二)款业绩2项(1-5项至少1项);或获市厅级科技奖一等奖(第1名)3次;或获市厅级科技奖一等奖(第1名)2次,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或获市厅级科技奖一等奖(第1名)1次,并取得第(二)款业绩2项(1-5项至少1项)。5 .项目与课题。完成(前5名)列入国家级的科研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
14、得第(二)款业绩1项;或完成(前3名)国家部委下达的科研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或完成(前3名)省级科研项目3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或完成(前3名)省级科研项目2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或完成(前3名)省级科研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业绩2项(1-5项至少1项);或完成(前2名)市厅级科研项目3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或完成(前3名)省级科研项目1项和(前2名)市厅级科研项目2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或完成(前2名)市厅级科研项目2项,通
15、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业绩2项(1-5项至少1项);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1项省级重点人才项目或陇原青年创新创业人才项目,通过结题验收、绩效评价和审核通过,并取得第(二)款业绩2项(1-5项至少1项);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2项市级重点人才项目,通过结题验收、绩效评价和审核通过,并取得第(二)款业绩2项。(二)达到下列条件标准3项:1 .主持完成2项省部级或4项市厅级专业规划、可行性研究、勘测设计、初步设计等,通过相应部门正式印发或批复实施。2 .主持完成2项大型或4项中型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施工、监理、质量安全监督等,工程须通过竣工验收。3 .完成(前7名)制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16、或制订(前5名)地方标准1项;或完成(前7名)编制国家部委认定的工程工法1项或国家部委发布实施的技术规范1项;或主持编制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工法2项;或主持制订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在全省发布实施的技术规范2项。4 .主持完成2项本专业领域有使用价值的科技成果,被国家部委列为成果推广项目(提供国家部委印发的推广目录文件)。5 .主持完成1项本专业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计、新工艺等开发项目,项目转让技术交易额累计到账50万元或3年内项目转让技术交易额累计到账100万元(以技术合同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的登记证明为准,并提供成果权属证明、发票及入账银行回单原件等)。6 .获得本专业全
17、国技能竞赛二等奖以上1项,或获得本专业全省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2项。7 .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撰写的应用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或政策建议等智库研究成果,被国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采纳1项;或获国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1次。8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前2名)2项;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第1名)1项并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第1名)2项。上述专利须与本专业相关,其中至少有1项实用新型专利获得转化应用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提供转让合同、应用、生产、增效、收益、审计、利税等证明材料)。9 .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本专业论文被SCI源刊(包括SSCI源刊)、El源刊收录1篇
18、或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或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同以上索引)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并在省级期刊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10 .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专著、译著或列入国家部委或省级计划的教材1部,或作为合作者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4个技术章节或12万字。11 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2次。12 .培养指导至少3名本专业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培养期1年以上,以单位正式印发的文件为依据),在培养期内或培养期满后1年内,至少1名获市厅级以上表
19、彰1次或获全省技能竞赛二等奖以上1次。13 .担任本专业国内核心期刊主编、副主编3年以上;或担任高等院校本专业特聘教授或客座教授5年以上。以上业绩条件中,第-5项须至少达到1项,单项可以累计计算;第6-13项,单项不得累计计算(包括破格晋升)。第三节破格晋升业绩贡献条件标准第二十一条破格内容。不具备规定学历、未达到规定任职年限、专业明显不对口等,但任现职后工作业绩贡献突出,可以单破、双破、多破。破格申报晋升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须至少在低一级岗位聘用满3年,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优秀。破格申报人员须符合本条件标准第二十条正常晋升业绩贡献条件项数,之后每破1项再增加第二十条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20、第(一)款1项或第(二)款2项(1-5项至少1项)。破格申报人员须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省内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第四章高级工程师能力、业绩贡献条件标准第一节能力条件标准第二十二条专业技术能力。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能灵活运用理论指导实践。可独立分析并解决复杂技术难题,具备统筹推进专项技术工作的能力。及时掌握技术发展趋势,积极推动本专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熟练掌握并严格遵循本专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体系。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能够发挥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一)专业能力较强,作为专业负责人或技术骨干,主持或作为专项负责人参与大中型项目的科研、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建
21、设管理等工作;或主持统筹推进中小型项目全过程,具备协调各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够独立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二)作出重要业绩贡献,受到市厅级以上表彰或奖励;或完成本专业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成果实现转化应用,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具备本专业学术研究能力,公开出版、发表本专业相关的专著、论文等。(三)熟悉行业相关的法规政策、技术标准体系和管理规范等,参与完成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工程工法的编写制定。积极推动行业标准化体系建设,主持或参与制订本行业、地方和单位的各类技术规范、标准化流程等,提升本专业规范化管理水平。(四)作为本专业学术、技术骨干,在行业内具备一定影响力,所培养、指导
22、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取得重要业绩。第二十三条基础学习能力与实践经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任工程师满5年。(二)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任工程师满5年。(三)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本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第二十四条胜任工作能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连续年度考核合格间断的,申报当年之前连续3个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及以上。任现职期间,有如下情形者,不得申报:(一)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调查未结束或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二)上次评委会评审未通过,至本次申报期间
23、未取得新业绩的。(三)申报当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弹性延迟退休期间的以及经批准退休的。第二十五条知识更新能力。任现职以来,完成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的年度学习任务。第二十六条学术水平能力。任现职以来,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本专业论文被SCl源刊(包括SSel源刊)、El源刊收录1篇;或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CSSCI、北大核心、CSCD收录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期刊上全文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第二十七条对外交往能力。能查阅外文书籍和资料,特殊岗位工作的能运用一门外语与国外同行进行交流。确实需要评价外语水平时,由评价机构或用人单位
24、确定评价条件标准和评价方式。第二十八条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能较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开展本专业领域设计、制作、分析。确实需要评价计算机水平时,由用人单位确定评价条件标准和评价方式。第二十九条基层工作经历。除县以下基层单位(含甘南州、临夏州州属单位)、享受艰苦条件优惠政策单位和各类企业外,其他省、市属单位晋升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有县以下基层单位或企业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累计1年以上的服务或工作经历。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帮扶经历,参加对基层技术帮扶或指导的经历(以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发文为准),以及经批准设立的工作地点在县以下的基层工作站点累计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计入基层工作经历。以上计入基层工作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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