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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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州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3)1.1 编制目的(3)1.2 编制依据(3)1.3 适用范围(3)1.4 工作原则(3)1.5 分级分类(5)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6)2.1 市教育系统应急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6)2.2 市教育系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7)2.3 市教育系统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7)2.4各县(市)区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10)3预防和预警机制(Io)3预防(IO)3.2 预警(11)3.3 应急信息处置(13)3.4 预防预警行动(14)3.5 信息发布(15)4启动应急预案和响应程序(
2、15)5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15)5.1 等级确认与划分(15)5.2 应急处置措施(16)5.3 善后与恢复(19)6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20)6.1 等级确认与划分(20)6.2 应急处置措施(20)6.3 善后与恢复(22)7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23)7.1 等级确认与划分(23)7.2 信息报告与信息发布(26)7.3 应急响应(27)7.4 善后与恢复(31)8教育系统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32)8.1 等级确认与划分(32)8.2 预防和预警机制(34)8.3 应急响应(37)8.4 善后与恢复(40)9教育系统教育考试安全类突
3、发事件应急处置(41)9.1 等级确认与划分(41)9.2 应急处置措施(42)10附则(44)附件1:福州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46)附件2:福州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通讯录(61)福州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为树牢安全理念,强化安全意识,守住安全底线,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我市教育系统保障校园安全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
4、护教育系统的安全与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大规模群体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福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福州市地震应急预案、福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的应急预案,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福州市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市属学校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
5、应急处置工作。1.4 工作原则1.4.1 以人为本,积极预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L4.2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成立福州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教育系统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市教育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市教育系统应急领导小组要与有关部门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确保信息搜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切实加强沟通和交流,实现信息
6、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1.4.3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后,应遵循“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教育系统应急领导小组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制定和启动应急预案,建立以事发地党委、政府为主,上级教育系统应急领导小组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机构,落实处置主体和责任。各县(市)区委教育工委、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和各级各类学校党政“一把手”、民办学校法定代表人是维护校园内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1.4. 4科学规范,依法处置。加强公共安全的科学研究、人
7、才培养和技术开发,提高应急科技应用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1.4.5 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各级各类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恢复重建体系。1.4.6 把握主动,正确引导。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增强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按职责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1.5. 级
8、分类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或影响教育系统乃至社会稳定的紧急事件。1.6. 1分级。按照突发事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4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n级(较大)、IV级(一般)。分组标准是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具体级别的划分由各专项应急预案按国家有关标准分类确定。1.7. 2分类。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机理和发生过程,教育系统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5类:(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台风、暴雨(雪)、雷电、冰雹、高温、寒潮、大雾、霾等气象灾害,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
9、洪涝灾害、江河泛滥、森林火灾、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在校内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溺水、中毒、触电等重大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水、电、煤、气、油等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次生的环境污染等事故;师生外出实习、参观、考察、研学等集体活动发生的安全事故;校车及校内重大交通事故等。(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涉及教育系统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卫生和食物中毒,生活饮用水污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学校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的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发生在教育系统或与教育系统直接相关、影响国家或
10、地方政治及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秩序的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事件、治安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涉外突发事件,以及其他因素造成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5)教育考试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考试机构)及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实施的各类国家和省、市级教育考试,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评卷组织管理等环节出现的试卷(答卷)安全保密事件,考试实施中出现的群体舞弊、阻碍考试等突发事件,以及网络有害信息等影响考试及社会稳定的其他突发事件。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组长:市教育局局长副组长:分管相关工作的市教育局领导成员:由秘书处、办公
11、室、组统处(机关党委)、思政处(团委)、纪检监察组、法综处、人事处、规建处、财务处、高外处、中教处、初教处、学前处、职成处、体卫艺语处、民管处、学安处、退(离)处、教育工会、督导室、电教馆、高招办、自考办、会考办、条装中心、教资中心、核算中心、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协调本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在福州市教育系统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向福州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等部门报告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福州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请示报告。在福州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的指挥下,协调、协
12、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 2市教育系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主要职责市教育系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学安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教育系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置教育系统各类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市教育系统应急领导小组;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县(市)区、各学校处置教育系统突发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教育系统应急领导小组和学校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督促各县(市)区、各学校根据教育系统突发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查究。完成市教育系统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3. 3市教育系统各类突
13、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针对教育系统各类突发事件的性质与特点,市教育系统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4. 3.1市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市教育系统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组长:市教育局局长副组长:分管相关工作的市教育局领导由秘书处、办公室、组统处(机关党委)、思政处(团委)、人事处、规建处、财务处、高外处、中教处、初教处、学前处、职成处、体卫艺语处、民管处、学安处、退(离)处、教育工会、督导室、电教馆、高招办、自考办、会考办、条装中心、教育中心、核算中心、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学安处,负责日常
14、工作。工作组主要职责:在市政府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灾害的情况,认真分析对全市教育系统所产生的影响,及时做出决策。必要时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5. 3.2市教育系统事故灾难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市教育系统事故灾难应急工作组”)组长:市教育局局长副组长:分管相关工作的市教育局领导工作组成员由秘书处、办公室、组统处(机关党委)、思政处(团委)、人事处、规建处、财务处、高外处、中教处、初教处、学前处、职成处、体卫艺语处、民管处、学安处、教育工会、督导室、电教馆、条装中心、教育中心、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
15、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学安处,负责日常工作。工作组主要职责:指导各县(市)区、各学校建立事故灾难事件的预防和监测预警机制;对全市教育系统防范和处理事故灾难事件工作进行督查、指导;收集全市教育系统事故灾难事件信息,适时向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通报,并提出有关对策和措施;对教育系统突发的灾难类事件,视其性质和严重程度,研究决定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通知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等事宜;对一般灾难事故,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对特大灾难事故,在接到报告后要尽快派员赴现场参加安抚慰问和事故调查工作;建立应对事故灾难事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根据情况决定动用专项资金及使用资金的数额。6. 3.3市教育系统公共
16、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市教育系统公共卫生应急工作组”)组长:市教育局局长副组长:分管相关工作的市教育局领导工作组成员由秘书处、办公室、组统处(机关党委)、思政处(团委)、人事处、财务处、高外处、中教处、初教处、学前处、职成处、体卫艺语处、民管处、学安处、教育工会、督导室、电教馆、条装中心、教育中心、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体卫艺语处,负责日常工作。工作组主要职责:在市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及时收集全市教育系统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并适时向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公共卫生应急
17、工作组通报情况,提出紧急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组织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公共卫生类应急工作组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督促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公共卫生类应急工作组落实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应对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紧急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促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根据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查究。7. 3.4市教育系统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市教育系统社会安全应急工作组”)组长:市教育局局长副组长:分管相关工作的市教育局领导工作组成员由秘书处、办公室、组统处(机关党委)、思政处(团委)、
18、人事处、财务处、高外处、中教处、初教处、学前处、职成处、体卫艺语处、民管处、学安处、教育工会、督导室、电教馆、条装中心、教育中心、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思政处,负责日常工作。工作组主要职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教育系统涉及社会安全事件的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决定必要时成立处置学校重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工作组或调查组,及时前往事发地现场指挥、敦促或开展调查工作等事项;决定信息报送福州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的标准、内容以及请求上级
19、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督查事发地学校和相关部门的处置工作。8. 3.5市教育系统教育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市教育系统教育考试安全应急工作组”)组长:市教育局局长副组长:分管相关工作的市教育局领导成员由秘书处、办公室、组统处(机关党委)、思政处(团委)、人事处、财务处、高外处、中教处、职成处、民管处、学安处、督导室、电教馆、高招办、自考办、会考办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高招办、中招办、会考办、自考办根据考试类型各自承担。工作组主要工作职责:协同考试机构、助学机构和相关学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教育系统涉及教育考试安全事件的响应
20、行动;第一时间收集、上报事件情况,包括:(1)事件原因;(2)事件性质;(3)波及范围;(4)目前措施;(5)对事件等级的初步判断;根据省级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负责联络市属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汇总各方情况,确认事件等级,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将安全事件上报上级考试机构;做好善后处理工作。2. 4各县(市)区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各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参照市教育系统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设定。3预防和预警机制3.1预防3. 1.1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全市教育系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监督检
21、查。3. 1.2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都要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做好防范、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重大隐患和一些影响大、师生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立即研究采取治本措施,力求从源头上解决。3. 1.3建立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和趋势分析。加强各类突发事件风险隐患管理,依法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有针对性采取安全防范措施。3. 1.4根据突发事件应对主要部门对下一年度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趋势的研判和分析结果,针对性提出本单位相应的
22、防范和整改措施。3.1. 5按照底线思维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物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应对人员的培训,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夯实学校安全基础能力。3. 2预警3. 2.1确定预警级别。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要依托有关主管部门或专业机构,组织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突发事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级别;或根据市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级别执行。按照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其预警级别分为I级、11级、In级和IV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I级为最高级别,具体的预警级别分类详见各类突发事
23、件应急处置中的相关内容。3.2.2发布预警信息。根据分析评估的结果,或有关主管部门发布预警信息的要求,按有关规定立即以适宜的方式发布预警信息,同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报告和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事态发展、咨询电话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可通过广播、电视、通信、手机、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个通知等方式进行,对学校内的特殊人群和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3. 2.3采取预警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应当根据情况和分类分级原则,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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