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同监管系统项目(行政检查计划管理)建设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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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同监管系统项目(行政检查计划管理)建设要求一、项目背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明确“实施行政检查前,要制定检查方案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批准”“检查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有关主管部门要联合拟订检查计划,避免多头、重复部署。因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确需紧急部署专项检查的,要及时修改检查计划并备案”。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应当编制综合检查场景清单,推进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多个执法主体的相关行政检查一次完成。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的指导意见(X政办发(2
2、024)10号)指出,到2025年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成熟定型,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生硬执法、过度执法、重复执法、低效执法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得到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对执法的满意度有效提升。2025年02月07日,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中指出,统筹实施“综合查一次”。行政执法主体要综合上级部署和本地实际,科学合理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和具体任务方案,并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向社会公布。部门内、部门间、层级间能合并的合并,能联合的联合。专项检查实行年度数量控制,行政执法主体评估确需组织专项检查的,经法制
3、审核、集体讨论后,报县级以上政府或者实行垂直管理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并向社会公布。专项检查要与本地区年度检查计划相衔接,根据年度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动态调整相关任务方案。市县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检查对象相同、内容相关、时长相近的计划和任务方案,组织实施“综合查一次”。严控检查范围、内容、时间和人数,涉及多部门多项检查的,实行“一表通查”、简单事项“委托查”,坚决取消不合理不必要的行政检查。所有行政检查应在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以下简称省统一平台)上制定实施。二、建设目标本项目建成后,从计划源头破解“执法扰企”问题,运用“清单查”“统筹查”“分类查”“综合查”“亮码查”的手段,在
4、更大程度、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统筹行政检查计划,从涉企对象角度,最大限度减少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随意检查,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从执法主体角度,最大限度减少低质低效检查、减少监管缺位问题,提高跨部门联合效率、问题检出率,助力打造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功能模块建设(一)对象管理L执法主体管理对接行政执法主体管理系统实时维护的主体清单数据,基于执法主体管理系统产生的主体数据,支撑行政检查开展。2.监管对象分级分类管理在现有监管对象管理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以信用评价、风险等级为基础的分层分级管理方式,建立健全评价体系,实行精准画像,为行政检查“分类查”提供基础支撑。2.1 基础信息维护监管对
5、象基础信息维护是指对归集的监管对象以及本系统上报的监管数据进行管理,包含基础信息同步、监管对象信息手工上报、维护、审核等内容。同时接入监管对象的信用评价数据,支持对监管对象从信用评价维度进行管理。(1)基础信息同步:同步省大综合平台监管对象数据,初始化监管对象数据,加工清洗形成可应用的监管对象库。(2)信息上报:针对监管对象库未涵盖的监管对象信息支持手动补录、上报。(3)信息维护:支持对监管对象信息的维护,如编辑信息、订正错误信息等。(4)信息审核:业务部门管理员对于提交上报的监管对象信息进行审核操作,审核结果分为审核通过、审核退回等,同时可以查看审核的处置记录等信息。2.2 监管对象多维度查
6、询通过构建多维的监管对象数据,将监管对象的相关数据(如监管对象基础信息、监管行为信息等)按照不同的维度进行整合,支持用户从多个角度对数据进行查询和分析。(1)监管对象列表:提供监管对象多维度查询列表,包含上报待审核列表、上报已审核列表、全部列表等,以及搜索筛选、批量导出等功能。(2)监管对象详情基于归集以及维护的监管对象数据信息,提供监管对象详情查看功能。2.3 白名单管理监管对象白名单是指依据设定的标准规则,在特定领域或行业范围内,经评估认定信用良好、经营规范且风险等级较低的名单。白名单管理主要包含规则配置、白名单维护、白名单审核等功能。(1)白名单规则配置:支持对不同行业领域的监管对象设置
7、白名单规则,规则设置时需综合考量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行为记录。(2)白名单维护:基于白名单规则,动态生成监管对象白名单,形成白名单列表,支持搜索、导出白名单等操作;同时支持管理人员对白名单进行维护,包含手动添加、批量导入、修改等维护管理操作。(3)白名单审核:支持对添加、维护的白名单进行审核处理,包含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等操作,并支持查看审核记录。(4)白名单维护规则管理白名单维护规则管理是指对白名单中的监管对象配置相对应的检查规则,如监管频次、监管方式等内容,为计划统筹提供依据和数据支撑。主要包含检查规则配置、审核等内容。检查规则列表:包含全部规则、待配置规则列表、已配置规则列表,同时支
8、持筛选、查询、查看、导出等操作处理。检查规则配置:支持对白名单中的监管对象配置监管频次、监管方式等检查规则。检查规则审核:支持管理人员对配置的检查规则进行审核操作,审核结果分为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同时可以查看审核记录。规则变更提醒:白名单企业监管规则审核通过或规则变更时,系统自动触发消息提醒用户。2.4 分级分类管理2.4.1 分级分类管理分级分类管理是指依据分级分类规则,对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分级与分类的监管策略。该策略基于被监管对象的风险等级、信用状况等指标,动态调配监管资源与措施,旨在提升监管效率与精准度,并为计划统筹提供辅助支撑。(1)分级分类规则配置:支持对不同行业领域的监管对象设置
9、分级分类规则,主要包含五级分类规则的评分标准、评分规则配置等功能,本期至少对3个行业的对象进行分级分类配置。(2)分级分类规则列表:包含全部规则列表、待处置规则列表、已处置规则列表。(3)分级分类规则维护:对已配置的分级分类规则进行编辑维护等处理。(4)分级分类规则审核:支持管理人员对配置的规则进行审核操作,审核结果分为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同时可以查看审核记录。(5)分级分类结果查询:基于配置的规则,可对监管对象进行动态的分级分类匹配处理,并生成对应的分级分类数据,支持查看、导出分级分类结果。同时,根据业务需求,支持按需接入地市或部门已有的监管对象分级分类数据。2.4.2分级分类规则管理分级
10、分类规则管理是指对分级分类中的监管对象配置相对应的检查规则,如监管频次、监管方式等内容,为计划统筹提供依据和数据支撑。主要包含检查规则配置、审核等内容。(1)检查规则列表:包含全部规则、待配置规则列表、已配置规则列表,同时支持筛选、查询、查看、导出等操作处理。(2)检查规则配置:支持对分级分类的监管对象配置监管频次、监管方式等检查规则。(3)检查规则审核:支持管理人员对配置的检查规则进行审核操作,审核结果分为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同时可以查看审核记录。(4)规则变更提醒:分级分类检查规则审核通过或规则变更时,系统自动触发消息提醒用户。2.5 企业画像在分级分类的基础上,对接企业画像数据(企业画
11、像是整合省行政执法监管数据中心和相关信息化系统的行政许可、日常管理、线索材料、执法结果、企业年报等信息,引入信用评价等第三方平台信息,通过“数据采集、模型评分、客观评价、动态调整”,实现精准画像),通过企业画像的动态管理,为行政检查的统筹和精准实施提供支撑。2.6 监管事项和监管对象关联管理包含事项关联对象维护、事项关联对象查询、事项关联对象审核等功能模块。(1)事项关联对象维护:基于事项、对象的关联规则或关联模型,对事项、监管对象进行关联处理,形成关联关系,并支持对形成的关联信息进行维护管理。同时支持批量或单条进行手动维护关联关系。(2)事项关联对象查询:对监管事项列表中的事项,点击进入详情
12、页,可查询该事项关联的监管对象信息。(3)事项关联对象审核:支持对提交的事项关联对象信息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分为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并可查看审核记录。同时,在待审核列表、已审核列表中,支持搜索、查看等操作处理。(二)事项清单管理事项清单管理中包含基础清单管理、事项分类管理、事项公示管理和检查表单管理,为行政检查的“清单查”提供支撑。L基础清单对接各行政执法部门在省行政执法事项管理系统上梳理行政检查事项,重点明确事项的名称、法律依据、实施主体、实施层级、检查对象、业务领域、实施流程、处理方式等要素,形成本系统行政检查事项基础清单。基于形成的基础清单,进行数据对接。2 .事项分类管理目录分类管理包
13、含对检查事项进行分类标记,事项分为一般检查、重点检查、不主动检查、协同检查,在事项管理应用中,形成事项分类清单,支撑检查事项的清单化管理。归集事项分类数据,支撑检查工作开展。3 .事项实施要素管理对目录清单中监管事项的检查频次、检查方法、抽查比例进行管理,包含添加检查频次、编辑检查频次等操作内容。4 .场景清单管理4.1 简单事项清单简单事项是监管事项的一种分类,特指标准化程度高、流程相对固定、风险可控的事项。该类事项由牵头部门依据规则与领域特点编制简单事项清单,明确可委托其他部门代为实施检查的内容,旨在通过部门间协作优化监管资源配置。(1)简单事项维护:基于监管事项数据,支持把监管事项标记为
14、简单事项,同时可配置委托检查的部门和委托检查的内容等信息。(2)简单事项审核:支持管理人员对维护的简单事项信息进行审核操作。审核结果分为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同时可查看审核记录。(3)简单事项列表:包含待处置列表、处置列表、全部列表,支持用户对待处置、已处置、全部的简单事项信息进行查看。(4)简单事项关联:针对简单事项涉及的检查对象提供关联功能,可以配置特定的检查对象。4.2 同依据事项清单获取当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数据,将法律法规与事项关联分析,形成同依据事项形成清单。(1)同依据事项维护:基于同依据事项模型自动生成同依据事项清单,并支持手动维护更新。(2)同依据事项列表:包含待处置列表、已
15、处置列表、全部列表,支持查看事项详情。(3)同依据事项审核:支持部门管理员对维护的同依据事项进行审核操作。审核结果分为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同时可以查看审核记录。4.3 协同事项清单协同事项是指依据特定区域或部门的法定职责、监管需求及协作要求编制的事项目录。该事项清单明确界定需跨部门或多层级协同实施的监管事项,并清晰划分各参与主体的职责分工与协作关系。(1)协同事项维护:基于历史监管记录,根据一定的规则,自动生成协同事项清单,并支持人员进行维护管理。同时归集监管一件事数据信息,并进行加工处理,形成初始化协同事项清单。(2)协同事项列表:包含待处置列表、已处置列表、全部列表等内容,支持查看事项的
16、详情信息。(3)协同事项审核:支持部门管理员对维护的协同事项进行审核操作。审核结果分为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同时可以查看审核记录。5 .检查表单管理检查表单管理是指制定检查表单,并可对制定的检查表单进行维护,包含创建、修改、删除等管理操作,在制定检查表单时,需配置检查事项、检查方式、检查类别(现场/非现场)。同时,支持查看表单列表和表单详细信息。检查表单包含简单事项“一表通查”表单、一般事项表单和综合事项“场景化”表单,6 .事项公示管理事项公示管理是指对事项的公示状态进行维护管理,支持在线维护事项是否公示,查询事项公示管理记录。(三)计划统筹支持执法部门在线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和专项检查计划。在
17、线开展计划统筹和任务统筹,实现检查“统筹查”。L年度计划、专项计划统筹1.1 报送计划任务统筹报送计划任务统筹包括报送计划任务制定、下发、接收、催办、跟踪等内容。(1)报送计划任务制定:支持管理人员制定检查计划报送任务,制定任务时可设置任务名称、任务描述、任务时间等信息,基于计划制定填写的各类要素,辅助生成统一制式的检查计划书,支持检查计划书二次修改和留痕。(2)报送计划任务下发:支持管理人员下发制定的任务给各地区、部门的人员。(3)报送计划任务接收:支持接收人员在线接收任务。(4)报送计划任务提醒:在任务下发、任务到期等环节,支持通过消息提醒相应的人员。(5)报送计划任务催办:支持管理人员对
18、未完成任务的人员进行催办,并发送催办消息。(6)报送计划任务跟踪:支持管理人员可查看任务的完成进度。1.2 计划统筹各级综合执法指导机构按照“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多跨协同要求,对各部门的行政检查计划进行统筹,协调制定本地区行政检查计划;对不同部门涉及同一或关联监管对象、工作内容关联性强的行政检查计划进行整合,确定牵头部门、配合部门。(1)计划上报制定完成的检查计划会进入计划列表。同时,执法部门可将制定的计划上报给管理部门进行审核。计划列表分为全部计划列表、已上报计划列表、未上报计划列表。其中已上报的计划,根据审核状态可分为已审核计划、未审核计划,根据审核结果可区分为审核通过计划、审核未通过计
19、划。(2)计划审核计划审核部门接收到部门上报的计划后,可根据规范要求,对检查计划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计划,进入计划统筹撮合;审核未通过的计划,可反馈给制定部门进行修改。(3)计划撮合计划撮合的目的是协调省、市、区县各部门的行政检查计划,从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执法部门、执法时间等维度,进行综合统筹管理。对检查对象相同、检查事项相同、检查时间相近、重要监管事项优先、复杂事项优先,优先的权重高,的检查计划,按照统筹撮合模型提供撮合建议,从而减少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和随意检查。撮合部门:从撮合部门上看,可分为部门内计划统筹和跨部门计划统筹两部分。部门内计划统筹,即同一执法部门对不同处室的计划进行统筹管理
20、跨部门计划统筹,即各级指导办对本地区各部门的计划进行撮合管理。撮合层级:从撮合层级上看,可分为省级计划撮合、市级计划撮合、区县计划撮合。省、市、区县各级部门将制定的计划,提交给对应部门进行统筹撮合,统筹部门接收到计划后,根据计划撮合模型,进行撮合,并支持将撮合结论反馈给计划提交部门进行调整。撮合方式:基于计划关联的检查对象、监管事项、检查时间、检查方式,根据计划撮合模型,进行统筹撮合,并提供撮合建议。撮合建议包含计划通过、计划整合、计划取消等内容。同时,统筹部门与计划制定部门沟通协商,形成撮合结论。各部门根据撮合结论调整计划信息。支持查看计划修订的历史记录。1.3 计划公示对于制定的计划,支
21、持设置公示状态,对接公示平台,并可对外进行公示。2.检查任务统筹2.1 制定任务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改革理念,提升行政执法质效,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的行政检查任务,以方便统筹管理为目标,围绕任务方案制定、任务方案下发、任务方案接收、任务方案提醒、任务方案催办等内容,建设制定任务方案功能。(1)任务方案制定:支持管理人员制定检查任务对应的报送任务,制定任务时可设置任务名称、任务说明、任务时间等内容。(2)任务方案下发:支持管理人员将制定任务下发给各地区、部门的人员。(3)任务方案接收:支持接收人员在线接收任务。(4)任务方案提醒:在任务下发、任务到期等环节,支持通过消息提醒相应的人员。(5)任务
22、方案催办:支持管理人员对未完成任务的人员进行催办,并发送催办消息。(6)任务方案跟踪:支持管理人员可查看任务的完成进度。2.2 任务统筹检查任务基于检查计划进行制定,是执法部门进行执法检查的指挥棒。在计划统筹的基础上,任务统筹是减少执法部门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的有效措施。(1)任务制定执法部门根据检查计划制定相应的检查任务,在任务制定过程中,提供任务辅助制定能力。辅助制定能力包含检查对象推荐、检查对象预警等内容。检查对象:根据执法主体、监管事项、历史检查次数、检查结果,推荐合适的检查对象。检查对象预警:根据选择的检查对象,提供历史检查信息,如检查频次、检查结果、检查对象的标签、是否白名单对象等信
23、息。同时,支持归集各执法部门制定的检查任务。(2)任务上报制定完成的检查任务会进入任务列表。同时,任务制定部门可将制定的任务上报给统筹部门进行统筹。任务列表可分为全部任务列表、已上报任务列表、未上报任务列表。(3)任务撮合任务撮合的目的是撮合协调省、市、区县各部门的行政检查任务,从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执法部门、执法时间等维度,进行撮合管理。对检查对象相同、检查事项相同、检查时间相近的检查任务,按照统筹撮合模型提供撮合建议,从而减少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和随意检查。撮合部门:从撮合部门上看,可分为部门内任务撮合和跨部门任务撮合两部分。部门内任务撮合,即同一执法部门对不同处室的任务进行撮合管理。跨部门
24、任务撮合,即各级指导办对本地区各部门的任务进行撮合管理。撮合层级:从撮合层级上看,可分为省级任务撮合、市级任务撮合、区县任务撮合。省级、市、区县各级任务制定部门将制定的任务提交给对应的部门进行统筹撮合,并支持将生成的撮合结论反馈给任务制定部门进行调整。撮合方式:基于检查任务关联的检查对象类型、监管事项、检查时间、检查方式,根据任务撮合模型,进行撮合,并提供撮合建议。撮合建议包含任务通过、任务整合、任务取消等内容。同时,统筹部门与任务制定部门沟通协商,形成撮合结论。各部门根据撮合结论调整任务信息。支持查看计划修订的历史记录。2.3 计划外任务统筹2.3.1 “四不两直”任务“四不两直”是指不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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