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一体化不动产登记云平台(林权类)项目采购需求.docx
《市县一体化不动产登记云平台(林权类)项目采购需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县一体化不动产登记云平台(林权类)项目采购需求.docx(2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市县一体化不动产登记云平台(林权类)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介绍:项目名称:市县一体化不动产登记云平台(林权类)项目本项目分为两包:第一包:市县一体化不动产登记云平台(林权类)软件,第二包:市县一体化不动产登记云平台(林权类)硬件项目预算:417万元;第一包:327万元,第二包:90万元。项目概况:2020年6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合发布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做好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31号)(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规范登记业务受理、依法明确登记权利类型、创新方式开展林权地籍调查、积极稳妥解决难点问题、
2、加快数据资料整合移交、加强林权登记和林业管理工作衔接等六项工作要求。通知要求,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以下简称“登记机构”)要将林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除法定不予受理情形外,不得以登记资料未移交、数据未整合、调查测量精度不够、地类重叠等原因拒绝受理。原有权机关依法颁发的林权证书继续有效,不变不换。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领导同志对敦煌阳关林场防护林被毁问题的重要指示要求,2021年7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合印发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方案以及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3、试点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我市被列入全国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16个试点之一。为扎实做好试点工作,结合我市林权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联合印发了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上述要求,拟建立市县统一林权登记各项标准,统一建立市县一体化不动产登记云平台(林权类)信息化项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生态保护理念,对林权确权登记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林权存量数据进行整合,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清理规范,通过市县一体化不动产登记云平台(林权类)信息系统归集林权存量整合属性数据和空间矢量数据,形成统一规范的存量整合成果并统一汇交。通过市县一体化不动产
4、登记云平台(林权类)建设,规范增量林权登记工作,推动林权登记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通过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制度建设,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探索解决林权登记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统一标准、优化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间,提升群众获得感。通过市县一体化不动产登记云平台(林权类)建设,探索市县一体化不动产登记新模式,探索林权“三权分置”登记,适应林权改革发展方向,并能形成有效复制推广的信息化建设体系。通过市县一体化不动产登记云平台(林权类)建设,在公众服务方面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能,推进“不动产登记一件事”全流程优化整合和信息共享,做到“高效便捷办成一件事”;在政务管理方
5、面不断提升科学智能化管理能力。(二)货物或服务需求一览表及主要指标参数要求(必须满足的参数用“”标注,必须完全响应,不得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标处理):第一包:L市县一体化林权权籍成果数据管理应用平台1.1 制定标准根据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2021修订版)、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修订版)等各类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一套林权登记统一标准,包括林权存量数据整合、林权档案数据整合、林权权籍数据库、林权登记数据库、林权登记流程和收件清单、林权日常地籍调查标准等林权标准,提供各县市区统一使用、规范林权登记。1.2 建立质检
6、工具统筹建立质检工具,各县市区存量数据整合自检合格后,使用该质检工具对存量数据进行属性和空间数据质量检查,符合检查要求的方能批量导入市县一体化林权登记平台。探索利用质检工具或其他服务功能,权籍数据落宗入库时,解决市县一体化林权权籍管理系统与各县市自建的不动产权籍管理系统之间进行空间矢量数据拓扑关系的校验,防止林权宗地和房地类宗地交叉重叠,各县市可借助该功能,在指定的空间数据范围内,能相互调取林权权籍库和房地类权籍库进行图层叠加分析检测,并出具交叉、重叠分析结果报告。L3市县一体化不动产权籍调查管理系统(林权)面向全市林权权籍调查成果数据的管理和应用需求,依托自然资源专网,建设市县一体化不动产权
7、籍调查管理系统(林权),实现全市林权数据统一落宗入库管理、更新维护,实现不动产单元权籍调查成果的图形处理与属性处理。在实现基本的权籍管理功能之外,另外要满足权籍数据三库分离(工作库、现势库、历史库)管理功能,并支持林权“三权分置”宗地图层设立与空间图形拓扑校验关系。具有以下功能:1.1.1 实现权籍数据的三库分离(工作库、现势库、历史库)功能,在工作库中完成入库和数据变更操作,待审核通过后更新至现势库,将注销或变史前数据更新至历史库,现势库和历史库除非特定权限未经允许不能修改;1.1.2 支持存量调查数据批量导入功能;1.1.3 支持增量调查成果流程化落宗入库功能;1.1.4 对林权数据入库的
8、过程和成果进行数据质量检查;1.1.5 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进行一体化管理;1.1.6 按照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37346-2019),实现不动产单元号自动编码功能,支持编码唯一性检查,支持新不动产单元号与原林权登记地块编码关联,实现不动产单元号统一管理;1.1.7 支持林权不动产单元编辑功能,支持林权不动产单元的创建、修改、分割、合并、灭失等功能;并且能满足复杂图形编辑功能,如对地籍测绘中的岛宗、环宗的编辑等;1.1.8 实现图形数据分图层管理,按照数据分类分层形式实现各类空间数据管理,林权宗地同时要满足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宗地图层管理;1.1.9 空
9、间数据要支持空间图形拓扑检验功能,支持按同类图层和非同类图层之间的拓扑检验,并给出完整清晰的校验结果;1.1.10 提供基本GIS功能,支持系统对矢量和影像数据管理的基本功能,实现对海量空间数据的快速无缝浏览;1.1.11 支持林权历史遗留问题宗地的落宗入库功能,根据历史遗留问题台账做好宗地标注,限制林权特定业务办理;1.1.12 系统提供数据的变更管理,包括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的变更;1.1.13 专题图件制作与输出,依据林权不动产登记制图图式要求,绘制并建立林权不动产登记符号库,进行林权宗地图等各类专题图件的制作与整饰。1.1.14 系统支持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的导入与导出功能;1.1.15
10、系统支持宗地图形、属性数据、不动产单元的历史关系追溯功能,能实现根据不动产单元号查询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的历史关系;1.1.16 支持权籍调查审核结果同步反馈至登记系统,支撑登记业务需要;1.1.17 支持用户权限分层、分类管理,能针对市县两级和跨部门的用户进行不同权限管理,确保数据访问和读写安全;1.1.18 支持多种类型的数据查询和的统计分析;1.1.19 开发日志管理功能模块,实现对数据访问进行日志管理,实现角色记录、时间记录、操作记录、运行记录、故障记录、非法访问记录等内容的统一管理与跟踪,支持按条件(如时间、角色等)导出平台运行日志;1.1.20 支持房地类不动产权籍管理功能,支持
11、权籍管理系统对宗地、楼盘标注功能。对于特定宗地、楼盘、不动产单元进行特定标注,在业务登记系统能对特定备注信息的不动产单元(宗地、楼盘)进行提示并自动限制特定业务的办理(如限制转移登记等)。1.4 成果展示1.4.1 林权“一张图”基于林权“一张图”成果展示需要,开发林权“一张图”成果展示系统,全面接入已整合的林权历史存量数据和增量数据,形成全市林权“一张图”,提供统一的空间数据展示体验,让各类数据可以统一展现、统一叠加、统一对比。直观展示林权宗地空间分布状况,同时可以提供图属档一体化查询,点击某一宗地,即可查看相关的属性信息、档案数据等。1.4.2 统计分析模块平台提供全面深入的统计分析功能,
12、界面设计风格友好、美观,操作简单快捷,对林业资源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挖掘,通过各种常见的图表(速度表、柱形图、环形图、预警雷达等)形象标示林权登记的关键指标数据,可以实现对各项关键指标数据的逐层细化、深化分析,将采集的数据形象化、直观化、具体化,直观地监测林权登记情况,并可以对异常数据预警和挖掘分析。1.5 平台运维监控系统运维监控系统是保障平台稳定、安全运行的后台支撑系统,提供对平台服务的管理、用户体系的管理,通过对信息资源访问、业务功能调用、系统管理等活动进行记录,及时发现系统隐患、快速恢复系统故障和优化系统管理,主要功能包括服务管理、服务监控、日志管理、统计分析、安全管理和系统配置管理等
13、功能模块。2 .市县一体化不动产登记云平台(林权)2.1 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云平台(林权)依托政务外网建立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云平台(林权),实现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受办一体的一窗受理、审核、登簿等流程,可实现全市同城通办、一网通办。按照行政区划权限划分,可实现异地受理、属地审核功能。实现全市统一流程、统一办理事项管理。具有以下功能:2.1.1 支持容缺受理功能,针对申请材料不齐全、部分申请人员未到场或法定形式暂不符合等各种不满足正式受理要件的情况下,通过容缺受理模块实现容缺受理功能;2.1.2 支持一窗受理功能,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高效、便捷的业务受理,充分利用信息共享集成,实现相关信息自动
14、填充、免录入等功能,支持抵押、查封、冻结等各类限制信息自动判断,支持林权家庭成员关系管理,支持快递送达信息、是否小微企业标注等功能,支持各层级各部门的信息共享集成应用,支持与已有好差评系统的关联建设,支持受理单、申请表等表单信息打印输出;2.1.3 支持智能审核,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规则引擎等技术提升服务深度,对符合条件业务进行智能审核,实现从被动服务到主动服务的转变;2.1.4 支持登簿环节生成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功能;2.1.5 支持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系统电子归档功能;2.1.6 支持业务流程的定制与优化,各登记部门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业务流程,可将缮证、发证环节独立于受理、审核、登簿、
15、归档等业务流程之外;2.1.7 支持电子证照库管理功能;2.1.8 支持连接主流扫描仪,实现对纸质材料的电子化扫描;2.1.9 支持林权“三权分置”登记功能,对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下林权登记的权利类型、适用情形、实现方式、证簿填写、申请材料等实现完整的信息化管理;2.1.10 建立林权历史遗留问题台账,并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实现与权籍管理系统中历史遗留问题宗地的关联,做好登记的提示或限制工作;2.1.11 支持各项表单自定义修改功能,各登记部门可自行根据需要调整各项表单文字与样式;2.1.12 支持林权存量信息的补录功能;2.1.13 支持一本权证可登记多个不动产单元号功能,
16、支持一条林权存量产权证书编号可对应多个林权不动产单元号,从登记流程、数据逻辑关系、数据汇交、信息查询等都需要全方位配套支持;2.1.14 支持相关统计分析功能。2.2 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系统(林权)针对县一体化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统一办理需求,参照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建设市县一体化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系统,对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档案进行电子化统一管理。具有以下功能:2.2.1 存量档案集成整合对已完成数据整合的林权存量登记档案数据库进行集成,形成纸质档案物理上分散、数字化档案逻辑上集中的虚拟档案管理模式,提高档案查询效率。2.2.2 日常档案管理实现对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整理、扫描、处理、制作、归
17、档、查询、借阅、统计、利用等功能,支持数字水印、数据加密等信息安全技术,以适应不动产登记档案数字化管理的需要。2.2.3 与业务信息集成开发档案服务接口,实现林权不动产登记档案与林权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系统的集成,实现档案数据与不动产单元属性、图形数据的挂接关联,最终实现“图-属-档”三位一体化的项目数据管理模式。2.3 林权交易合同备案管理实现对签署的林权流转合同进行统一备案管理。不动产登记时可直接调用已备案的合同,实现相关材料免提交。2.4 全面支持信息共享集成应用加强协同联动和信息集成,促进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市县一体化林权成果数据管理应用平台信息共享;分别支持与林权综合监管平台信息共享集成
18、与国家级、省级、市级层面的数据接口共享集成;与内部自然资源部门接口共享集成。2.5 提供全面完善的数据字典管理功能。2.6 支持平台日志管理管理功能,通过记录登录日志和操作日志,实现记录留痕。2.7 支持运维配置,建立全市统一的运维平台,能够进行登记业务办理管理、登记业务流转管理以及登记业务监控。2.8 支持用户权限自定义管理,针对市、县两级用户和跨部门用户,实现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不同类型用户进行统一授权管理,确保各类用户权限分类、分级管理,控制每个用户对系统的访问范围,避免不动产登记信息泄露风险。2.9 系统安全根据国家信息化建设要求,满足信息化安全工作,系统提供一系列安全防护工作,
19、包括对数据访问、数据传输采取安全加密措施,增加系统页面水印、白名单、黑名单、自动锁屏、用户登录校验等安全措施。满足日常登记工作应用,防止涉密信息异常流出。2.10 建设林权不动产登记数据上报系统实时汇总全市七个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数据库,依托数据归集,将归集数据统一上报到省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县、市、省、国家四级的数据上报体系。2.11 数据汇交功能根据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修订版)及省部级要求,对各县(市、区)的汇交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对符合要求的数据整合成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的载体方式进行存量数据整合成果的上报汇交。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现有不动产登记云平台基础
20、上预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子模块,后期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完成不动产登记云平台升级。升级后的不动产登记云平台能够完成日常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单元测绘成果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单元调查成果的数据检查入库,实现不动产单元权籍调查成果的图形处理与属性处理,完成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制,实现图件输出,在农经权类不动产数据未整合状态下支持存量数据录入。支持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经营权流转等各类农经权不动产权利类型的首次、变更、转移、注销、更正、异议、抵押、查封业务登记流程以及补换证流程,提供农经权类不动产登记的统一受理、统一登记、统一发证的一体
21、化管理,实现农经权不动产登记的项目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登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等业务全流程数字化办理。建设内容包括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管理系统(农经权模块)、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系统(农经权登记模块)、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系统(农经权登记模块),全面支撑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化工作。4 .房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云平台4.1 建立房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云平台该平台可实现不动产登记、税务、交易、水、电、气等跨部门的一窗受理业务,并可按照业务规则自定义信息推送方式,优化一窗受理跨部门业务信息联动,提高办事效率。4.2 优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线上一窗受理流程针对涉及缴纳登记费和税的线上业务,将线上“一
22、窗受理”从线下“一窗受理”独立出来,实现线上申请,线上预审、线上核登记费、线上核税、线上合并缴费税和费等功能。线上预审可按业务规则,实现系统智能预审和人工预审。4.3 支持抵押不动产依法转让功能依据民法典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54号),按照相关规定可实现抵押不动产依法转让功能。4.4 支持居住权登记,依据民法典和相关要求,实现不动产居住权登记。4.5 优化系统架构设计优化不动产登记系统性能,提高信息共享集成应用,深化不见面审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4.6 支持跨省通办、长三角一网通办根据国务院、自然资源部、省厅、省市级人民政府等
23、各级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持续完成并优化跨省通办、长三角一网通办的全网通办的业务办理。4.7 费、税统缴功能可分别支持线下和线上核算登记费、线下和线上支付,能实现不动产登记费、税费合并缴纳,支持买卖双方分别支付功能,支持微信、支付宝、云闪付、POS机等多种支付方式,支持一笔业务可分次支付,收费环节可根据不同业务类型实现收费前置和后置功能,针对银行等登记费用可实现月结的批量支付功能,根据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实现人性化的对账功能,支持按业务编号、业务类型、日期、受理人员、缴费方式等多角度的查询条件进行明细查询。4.8 权限管理实现分级、分类、分部门、分人员等严格的权限管理。访问信息要分层细化到数据库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市县 一体化 不动产 登记 平台 林权类 项目 采购 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