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业防汛防台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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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业防汛防台应急预案(2025年)L总则1.1 目的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农业防汛防台应急管理,高效有序开展防灾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农业生产稳定和农产品安全供应,根据上海市防汛条例和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结合本市农业实际,制定本预案。1.2 原则1.2.1 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总目标,坚持底线思维,不断增强农业防灾减灾救灾意识,扎实开展各项防御工作。注重平时预防和灾害规避,加强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强化应急防范,提高农业防灾救灾能力。1.2.2 分级负责、部门协作本市农业防汛
2、防台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农业防汛防台具体工作,市农业农村委负责联络协调各相关委办局,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做好防御救灾工作。1.2.3 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灾情,各级部门应迅速反应,果断处置,包括灾前的防范措施,灾后的突击修复农业设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保护农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1.2.4 规范程序、提高效能本着因地制宜、急事急办的原则,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处置合力,提高农业防御救灾工作效能。同时,积极完善相关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实施保险理赔和政府补助。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范围内,确定对本市农
3、业生产造成影响的气象灾害,包括台风、暴雨、洪涝灾害等方面。冰、雹、雪等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参照执行。2 .组织机构和职责2.1 指挥系统市农业农村委防汛防台指挥系统由委领导与相关职能处室同志组成,主要领导为总指挥,分管领导为副总指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和信访办公室,各职能处室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本预案,具体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2.2 部门职责2.2.1 安全和信访办。负责防汛防台牵头协调工作,联系市防汛办,督促涉农区落实各项防汛防台措施。并指导系统直属单位做好防汛防台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2.2 办公室。负责防汛防台的灾情发布与统一口径,协调委领导的救灾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委机关的日常值班和应
4、急车辆等后勤保障。2.2.3 农田建设处。负责指导涉农区农田防汛防台、防灾救灾工作,指导涉农区加强农田抗灾能力建设、做好农田排水畅通、灾后农田基础设施损毁修复工作。提出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的建议并指导实施。2.2.4 种植业管理处。负责指导涉农区粮食、水果等种植业生产防汛防台、防灾救灾工作,提出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的建议并指导实施,保障本市种植业正常生产。2.2.5 蔬菜办。负责指导涉农区蔬菜生产防汛防台、防灾救灾工作,提出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的建议并指导实施,保障本市蔬菜特别是绿叶菜正常生产。2.2.6 畜牧兽医处。负责指导涉农区畜禽养殖业防汛防台、防灾救灾工作,指导涉农区做好死亡畜禽
5、的无害化处理,及时开展消毒灭源和紧急防疫工作。提出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的建议并指导实施。2.2.7 农机和智能装备处。负责指导涉农区农机防汛防台、防灾救灾工作,提高农机防汛防台能力,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提出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农机服务能力的建议并指导实施。指导、调动农机做好抢险救灾、抢收抢种、灾后重建等工作。2.2.8 渔业处。负责指导涉农区渔业生产防汛防台、防灾救灾工作,提出渔业生产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的建议并指导实施。协助海事、救助、气象等部门做好海上救助、气象预警工作,组织作业渔船及时返港避风,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2.2.9 种业管理处。负责做好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和调拨工作。2.2.
6、10 计划财务处。做好防汛防台资金保障、保险理赔等工作。3 .预警和应急响应3.1 预警级别划分按照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我市农业防汛防台灾害预警级别分为四级:一级(特别严重)二级(严重)、三级(较重)、四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当自然灾害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应当适当提高应急响应等级。3.2 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3.2.1 四级(蓝色)预警响应标准与行动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达到四级响应标准:(1)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2)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3)造成一般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农田受淹
7、或农作物及设施受损100O亩以上、1万亩以下)。应启动四级响应行动:(1)密切关注台风、暴雨、汛情动态和灾情;(2)通知各区农业农村部门做好相应防范准备;(3)要求各区农业农村部门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如清沟理沟,棚舍防护等。3.2.2三级(黄色)预警响应标准与行动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达到三级响应标准:(1)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2)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3)造成较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农田受淹或农作物及设施受损1万亩以上、5万亩以下)。应启动三级响应行动:(1)市农业农村委各专业部门提出防御意见和方案,委分管领导结合形势需要,视情主持会商。必
8、要时,将情况报告市政府和农业农村部;(2)通知各区农业农村部门台风预警的级别和相关内容,做好相应防范准备;(3)要求各区农业农村部门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动员相应农产品提前采收工作;(4)停止户外农业机械作业等服务,加强农机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工作。3.2.3二级(橙色)预警响应标准与行动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达到二级响应标准:(1)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2)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造成重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农田受淹或农作物及设施受损5万亩以上、10万亩以下)。应启动二级响应行动:(1)市农业农村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主持会商,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
9、及时将情况报告市政府和农业农村部;(2)加强汛情全时监测,严密掌握汛情变化,提出救灾意见和措施,指导和督促各区农业农村委、各直属单位做好相关防御工作;(3)根据实际情况,加强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指导农业防汛防台工作;(4)停止所有农业机械作业等服务,加强农机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工作;(5)视灾情严重程度,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3.2.4一级(红色)预警响应标准与行动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达到一级响应标准:(1)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2)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3)造成重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农田受淹或农作物及设施受损10万亩以上)。应
10、启动一级响应行动:(1)市农业农村委主要领导主持会商,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及时将情况报告市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重大问题报请市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予以支持;(2)加强汛情全时监测,严密掌握汛情变化,提出救灾意见和措施,指导和督促各区农业农村委、各直属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小损失;(3)根据实际情况,加强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指导农业防汛防台工作;(4)停止所有农业机械作业等服务,加强农机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工作;(5)视灾情严重程度,提出政府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政策意见。4 .应急处置程序4.1 值班市农业农村委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值班人员收到来自气象
11、部门或防汛办的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后,应立即向各区农业农村委、委内相关处室发送预警信号,告知预警的相关内容和级别。当接到四级预警响应后,委安全和信访办公室负责人根据预案要求,落实相应措施;三级预警响应后,委分管领导进岗到位;二级和一级预警响应后,委主要领导进岗到位。四级、三级预警由委安全和信访办公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汇报,二级及以上预警,由委分管领导直接上报委主要领导。防汛期间应在值班室配备防汛通讯录,委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防汛工作联络员应将通讯工具置于开机状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根据灾害性天气影响情况,启动二级以上预警相关处室负责人加强值班。4.2 处置因灾害性天气引发三级(较重)、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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