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物业管理改革创新持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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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化物业管理改革创新持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为进一步深化物业管理领域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一、工作目标全面深入贯彻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坚持党建引领、多方参与,坚持法治化、市场化方向,坚持改革创新、久久为功。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全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更加健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各主体依法履责意识不断增强,物业服务市场化程度持续提升,物业管理诉求稳中有降,居民多样化生活服务得到有效满足,首都物业服务质量显着提高。二、重点任务(一)坚持党建引领,不断凝聚基层治理合力1 .健全物业管理综合调度机制。
2、建立市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综合协调调度机制,统筹调度物业管理工作,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各区进一步发挥综合协调推进机制作用,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局、市国资委、市交通委、市政务和数据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各区政府(各区政府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同)2 .实现社区、物业深度融合。推动社区党组织与物业企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每年打造推出10个具有首都特色的“社企融合”市级范例;街道(乡镇)、社区(村)党组织要健全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物管会)、物业企业、产
3、权单位、业主等多方参与的协调运行机制,依托各类议事平台开展常态化协商议事,共同解决好居民的物业诉求。(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3 .持续强化基层党组织对业委会(物管会)的领导。街道(乡镇)、社区(村)党组织要加强对业委会(物管会)党组织的日常指导,有序推进业委会(物管会)成立、换届工作,有力推动业委会(物管会)发挥作用。推进社区(村)党组织与业委会(物管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支持业主中的党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业委会委员。(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4 .充分发挥行业党委和行业协会作用。坚持党建引领行业发展,发挥各级行业党委作用,打造物业服务行业党建品牌;引导推动全
4、市物业企业加入市区行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支持行业协会调解矛盾纠纷,探索依据协会团体标准试点开展物业企业分级评价;持续开展示范项目创建和“美好家园”选树;会同律师协会探索建立住宅物业责任律师制度。(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司法局,各区政府)(二)坚持法治化,持续优化完善制度体系5 .厘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各主体责任。制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涉及的各方主体责任清单,督促各方依法依规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深入推进各行政部门执法进小区,持续加大对各方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实行消防“履责不罚”柔性执法。(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管执法局、市消防救援局、市市场监管局)6 .赋能
5、物管会发挥更大作用。制定物管会更好发挥作用的指导意见,加大街道(乡镇)、社区(村)对物管会的支持力度;开展物管会运行情况评价,助推物管会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7 .积极引导业委会规范运作。加强业委会培训指导,不断提高依法依规履职能力;强化街道(乡镇)对业委会的履职监督,对业委会从选举产生到日常运行实施全过程监管;完善业委会委员利益回避机制,建立业委会履职清单,定期对业委会开展履职评价,对典型优秀做法予以推广,对怠于履职的依法组织重新选举,无法选举产生业委会的依法组建物管会。(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8 .深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改革。适时出台深化住宅专项
6、维修资金管理改革的若干措施及配套政策,研究维修资金结余收益使用机制,提高维修资金归集效能、使用效率和资金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市财政局)9 .建立住宅项目物业企业综合评价体系。适时出台住宅项目物业企业综合评价管理办法,对全市住宅物业企业进行评价打分,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为业主自行选聘物业企业提供参考。(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消防救援局、市公安局,各区政府)10 .完善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按照“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原则,加大街道(乡镇)、社区(村)对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力度;健全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托人民法
7、院调解平台深入开展在线诉调对接,推动依法成立区级物业领域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切实发挥人民调解以及行业协会在物业矛盾纠纷调解中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司法局)(三)坚持市场化,构建质价相符物业服务市场机制11 .完善物业服务标准和成本计价规则。修订发布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精细划分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推动行业协会编制发布物业服务项目成本信息,促进物业费合理定价与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12 .加强央产“三供一业”移交小区物业管理。街道(乡镇)强化统筹,组织产权单位、接收单位、行业部门、业委会(物管会)等各方依法履职尽责,不断提
8、升物业服务水平;持续推动业委会(物管会)成立,引导与接收单位或依法选聘的物业企业签订市场化物业服务合同,逐步实现央产“三供一业”移交小区物业管理可持续运营。(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13 .强化市级非经营性资产移交小区物业管理。街道(乡镇)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组织引导接收单位、业委会(物管会)、房改后房屋产权人协商共治,逐步推动签订市场化物业服务合同;夯实接收单位管理责任,探索建立物业管理诉求属地和市属国企“双派单”机制;持续推动非经营性资产移交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补建续筹及物业费收缴率提升。(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国资委、市政务和数据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住房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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