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委托加工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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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酒委托加工协议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第一条委托加工内容1.1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白酒产品,具体产品名称、香型、酒精度、净含量、包装形式、质量标准及技术参数详见附件一产品加工明细表。1.2 加工数量:每批次一吨(或箱),年度总量暂定一吨。具体批次数量以甲方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收到订单后一小时内确认产能可行性。1.3 加工性质:乙方仅作为受托加工方,所有产品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或处置委托加工产品。第二条原料供应与管理2.1 原料供应方式:甲方提供全部原料(包括基酒、食用酒精、粮食、包装材料、标签等),并于生产前一日运抵乙方仓库,运费由方承担。乙方按甲方书面确认
2、的技术标准采购原料,采购凭证需留存备查。2.2 原料验收:2.2.1 甲方提供原料的,乙方应在收货后一小时内完成外观及数量验收,质量问题需在小时内书面反馈;222乙方采购原料的,须提供供应商资质、检验报告及样品供甲方封存。2.3 原料仓储:乙方须设立独立库房存储甲方原料,符合GB14881食品卫生规范,温湿度记录每日提交甲方。第三条加工生产要求3.1 工艺执行:3.1.1 乙方须严格遵循附件二生产工艺规程及GB/T10781GB2757等国家标准;3.1.2 关键工序(如勾调、灌装)须由甲方技术人员现场监督。3.2 质量控制:3.2.1 乙方需建立全过程质量台账,每批次产品出厂前按附件一标准进
3、行全项检验;3.2.2 甲方有权随时飞行检查,乙方应开放生产现场并配合抽样送第三方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3.3 包装与标识:3.3.1 标签文字需经甲方书面确认,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3.3.2 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商标(授权书见附件三),残次品包装须在甲方监督下销毁。第四条产品交付与验收4.1 交付周期:乙方自原料齐备/订单确认起日历日内完成加工。因不可抗力延迟须在一小时内书面说明。4.2 交付方式: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仓库(地址:);运输由方负责,保险费用由方承担,产品风险自装运后转移。4.3 验收程序:4.3.1 甲方在收货后一日内完成验收,质量问题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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