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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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成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识不断提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嘱托。“十四五”以来,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固废、重金属以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领域治理力度,开展了污染物减排、环境改善民生保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工程项目建设,加大了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2、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治理能力不断增强,为我县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调整经济结构以及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奠定了基础。生态文明机制体系更加完善。我县2017年2月率先在州制定了县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划分规定(试行),明确了各部门、镇街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印发实施了县关于贯彻落实省加强环保督察机制建设的八条意见的实施方案县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履职年度报告制度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约谈问责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学习制度的意见及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
3、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等方案制度,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5年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优良天数占比稳定,达标率保持100%;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以上,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主要污染物指标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达到省、州目标任务范围内。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十四五”期间,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守生态与发展两条底线,通过借助天然林保护工程、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等林业重点工程和招商引资等,
4、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和森林资源保护,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生态化的要求,累计完成人工造林6.06万亩(不含水务和扶贫实施涉林项目),封山育林0.9056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6.4397万亩,完成150多万亩森林管护面积,2025年县森林覆盖率达66.49%o2018年完成县生态红线划定任务,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27.14平方公里,占全县总国土面积的20.10%;其中禁止开发区域涉及水源地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省级风景名胜区自然景观类等生态环境敏感区12.329平方公里。蓝天保卫战成效显著。“十四五”期间对重点污染源(大气)和12家企业工业窑炉基本情况进行排查整治,完成恒伟玻璃公司炉窑脱硝
5、设施、海螺水泥厂脱硫除尘等升级改造工程,共计完成燃煤锅炉淘汰(改造)15台102.55蒸吨,完成5家挥发性有机物产生单位治理及验收备案,推进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验收批复。开展全县砂石行业无尘化治理工作,15家县级矿山中,13家完成治理,2家正在建设。新增建成县城第二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大力实施建筑施工扬尘、工业物料堆场扬尘、餐饮油烟等专项整治。碧水攻坚战稳步推进。主要河流断面县城区西门河和出境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III类水质标准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城镇污水处理率达88.75%o基本完成保护区标准化建设和保护区内生活污染源整治,建
6、成乐芒水库和花甲水库两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扎实推进河长制,完成县城区东门河、西门河至县城污水处理厂、沙坝河河道整治,开展17条县级河流“一河一策”工作方案制定。完成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工作,有序推进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开展兴隆煤矿矿井废水处理设施、矿区生态恢复治理及矿井下游的河道治理工作,督促部分煤矿关闭矿井废水及生态恢复治理任务。全面完成中石化云雾加油站等15个已建加油站双层罐或防渗改造工作。完成大花水电站库区内涉及我县22.79亩养殖网箱全部拆除。土壤污染治理效果明显。“十四五”期间我县土壤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逐步落实,完成县重点防控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编制与审查。完
7、成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排查工作,建立名录库,并推进污染地块治理。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业企业用地监管,完成8家重点工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督促伯爵等2家房开企业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工作。开展盘江镇红旗村昆化遗留渣场治理,完成治理勘察、工程可研、项目备案等前期工作,昆山国资委方面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已经在设立专门账户,治理资金共计3798.3万,由县级代履行,目前治理方案已通过评审阶段。固体废物治理逐步落实。县依托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系统,建成云雾、都六、巩固3个垃圾转运站,实现生活垃圾转运站全覆盖,基本形成“县-镇-村三级辐射联动,垃圾处置全覆盖”的工作格局,先后处理生活垃圾近31万吨,2025年
8、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8.02%o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推进全县危废企业信息化管理,强化医疗机构、汽修行业及危废处置单位监管,全县27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31家机动车维修企业和4家民营医院、18家私人诊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得到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督促县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竹林沟矿区和小河沟矿区尾矿库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初见成效。“十四五”期间,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9-2025年)、县2019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通过“新建一批、延伸服务一批、完善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期间获得3524万元环保专项资
9、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累计完成39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正在实施整治2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36.84%o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我县坚持“调结构、抓特色、强龙头、创品牌、带农户”为目标,以农业供给侧改革为主线,在稳定提质粮食生产基础上,突出发展茶叶、刺梨、蔬菜(辣椒)等I2大优势产业特色产业。通过围绕市场需求,秉承资源禀赋,因地制宜优化农业产品产业结构,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推进农产品提质升级。2016年以来,全县粮食生产面积稳定在24万亩以上,良种覆盖率98%o现有茶园面积27.8万亩,可采摘面积24.8万亩,茶叶加工企业117家,成功创建省级、国家级茶叶出口质量
10、安全示范区。蔬菜年种植面积保持17万亩(次),蔬菜年产量19万吨,产值达6.8亿元。建成规模化食用菌种植基地共3个,水果种植面积达8.72万亩。中药材种植面积3.1万亩。刺梨种植面积18万亩,年产刺梨鲜果7.5万吨,年加工鲜刺梨6万吨。县已经成为州最大的刺梨种植加工县。2018年以来累计完成低效作物结构调减9.5万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队伍能力得到提升。将大生态建设工作纳入县委工作报告和县政府工作报告,并对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提出了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县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政府及部门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职责,将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到各职
11、能部门和镇街,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考核,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自2016年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以来,成立了县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县生态文明建设联系会议制度,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机制制度、实施方案、攻坚计划等。“十四五”期间我县开展了生态村创建工作,完成20个县级生态村创建,4个村获省级生态村命名,6个行政村获州级生态村命名。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累计完成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投资1169万元,建成县环境监测监察业务用房和监测站建设,监测监察能力得到提升,达到西部地区三级标准,并通过达标验收。经统计分析,县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2个目标指标中
12、20个指标全面达到预期目标,机动车尾气检测纳入机动车安全检验管理强制管理不再量化考核,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因统计口径等因素未达到预期目标。表I-L“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序号主要指标“十四五”指标完成值(参考年份2025)“十四五”目标值完成情况一、总量控制指标1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765.442962.48已完成2废水中氨氮排放量298.15312已完成3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1867.552017.81已完成4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3222.112556.53已完成二、环境质量与生态建设指标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80%已完成6县城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天数3
13、65天292天已完成7县城区域环境噪声4960dB已完成8主要交通干线噪声6570dB已完成9森林覆盖率66.49%65%已完成三、环境污染防治指标10县城中心城镇污水处理率88.75%80%已完成11其他城镇污水处理率83.3350%已完成12城镇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60%50%已完成13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稳定达标率100%90%已完成14工业污染源废气排放稳定达标率100%90%已完成1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8.02%90%未达到预期目标16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100%90%已完成17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100%已完成18机动车尾气检测达标率90%指标不再考核四、环境管
14、理能力指标19环境监测能力达到标准化达标达标已完成20环境监察能力达到标准化达标达标已完成21核与辐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达标达标已完成22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100%90%已完成第二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形势生态环境保护迎来新机遇。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市)党委政府均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为生态环境保护的推进工作提供了重要方向指引和根本政治保障。十九大指出,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2025年12月,国家为应对气候变化,正式宣布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如期实现“双碳”战略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省按照党中央
15、决策部署,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的重要讲话精神,要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导向,不断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篇大文章,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党的十八大以来,州认真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不断发展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体系和实践体系,坚定不移把生态文明建设推向前进。我县上下应充分认识当前经济发展的生态环境状况和制约因素,紧紧抓住经济发展的历史机遇,通过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合理规划,加大力度解决县突出的环境问题,切实做到从节约资源中求发展,从保护生
16、态环境中求发展,从发展循环经济中求发展,加快构建循环经济,探索碳循环和小循环经济。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当前及“十五五”时期,公众对环境保护意识大大提高,积极共同参与创建良好的生态环境,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管共治将成为“十五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态势。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新挑战。一是水环境质量局部问题仍突出。水污染方面虽然在“十四五”期间已经开展部分矿井废水的处理,但目前我县煤矿废水造成区域地表水污染问题依然严峻,蒙鼓冲煤矿等关闭矿井水无法实现封堵,外排废水处理能力不足以及采取治理措施不够完
17、善,导致矿井水周边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投入不足,农村黑臭水体问题开始呈现。治理设施方面目前我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基本实现建制镇全覆盖,但污水收集能力不足,厂网不配套,雨污分流不彻底,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镇区存在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管网混接等问题突出,与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提出的“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目标还有较大差距。二是空气质量仍不稳固。目前我县已建成两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麦溪水厂高位水池处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楼顶),麦溪水厂高位水池处的空气自动站监测数据已纳入评价,2026年两座空气自动站均纳入评价范围。由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楼顶的空气站位于县
18、城中心区域,易受周边环境影响(例:中元节由于焚烧纸钱的影响,当日21时-23时二氧化硫、pml和pm2.5均出现不同程度超标),另外根据自动监测数据显示,O3频繁出现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此后若两个站点均纳入评价后空气质量会出现一定下滑。同时由于在餐饮油烟整治、机动车尾气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扬尘管控等还存在薄弱环节,导致我县空气质量易受影响。三是土壤、固废存在问题依然突出。昆化化工厂遗留废渣治理正在推进,环境风险尚未消除。农村边远地区生活垃圾收集和无害化处理未能实现全覆盖,县城区启动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但分类收集处置终端尚未建立,垃圾“分类收、一车装”
19、的问题还普遍存在,城乡垃圾分类推进任务艰巨;部分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存在管理空档,如学校科研机构实验室废物还未纳入管理;建筑废弃物、电子废弃物、废旧机动车和农村畜禽养殖粪便等固体废物已成为新的环境问题,辖区废旧资源回收体系尚未建立,废弃物资源利用有待推进。四是声环境评价有待提高。随着城镇建成区的扩大,城镇区域环境噪声污染开始显现,从影响范围来看,交通噪声居第一位,其次是生活噪声,但由于前期城市规划不完善,住宅区、商业区、娱乐场所等功能区分区不明显,导致噪声投诉案件呈上升趋势。五是农村环境治理任重道远。全县共95个行政村1059个自然寨,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6套,日处理污水能力约1066立方
20、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35个(一个村有一个设施即为覆盖),行政村覆盖率36.84%;已开展14个行政村的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为14.74%(污水治理覆盖率达60%及以上的行政村),设施短板问题仍然突出。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国发20222号文件重大机遇,聚焦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落实碳达峰行动,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推动绿色发展和绿色低碳生活,
21、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继续推进河(湖)长制、林长制。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严守生态红线,优化生态空间布局,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坚持问题导向,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抓手,落实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取得重大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统筹发展和安全
2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第二节基本原则坚持党委领导与政府主导的原则。生态文明建设是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肩负的重要政治责任。要充分体现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生态环保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主战场。坚持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原则。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未来数十年的高质量较快发展仍然是国家的第一要务。“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在努力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同时,一定要服务于当
23、地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功能布局优化的大局,统筹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眼前与长远的关系,兼顾经济、社会和环境三个效益。应避免规划中的“一刀切”,充分体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辩证统一。坚持互融互促与相对独立的原则。“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有强大的生命力,除保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必要的独立性外,应与工业发展规划、农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无缝对接、互促共进。坚持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原则。“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应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一个新的起点,对接生态文明建设的中期目标。因此,规划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必须契合2035年中期目标,做到系统谋划、兼顾长短、突出特色、补强短板。但同时也应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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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 生态环境 保护 规划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