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电子证书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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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电子证书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为规范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以下简称“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电子证书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行政许可电子证书,是指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权范围内,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电子证件(批件)。行政许可电子证书(包括正副本和品种明细表)分为电子版证书和电子版纸质证
2、书(以下分别简称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两种形式。纸质证书是电子证书的纸质形式,不同于传统的纸质证书。第三条效力行政许可电子证书是行政许可证书的有效表现形式之一,与传统印制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条原则电子证书应当遵循便民、高效、经济、适用、公开、安全的原则。第五条职责河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省局”)负责全省电子证书管理工作;负责建立维护河南省食品药品行政许可服务系统和行政许可信息公示系统(以下分别称许可平台和公示平台);负责全省电子证书数据库建设和电子证书信息溯源管理;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社会有关机构开展数据交换。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地区电子证书管理工作;
3、负责使用全省统一的许可平台和公示平台的签发、公示电子证书,并对其审批及公示事项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章制作与公示第六条数据生成审批部门在其确权范围内使用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颁发的密钥(U-key),通过许可平台作出许可决定,并由许可平台同步生成行政许可电子证书。第七条数据验证电子证书生成后,审批部门应即时完成对电子证书的验证,保证生成的数据准确、完整,显示的格式符合规定。第八条数据公示电子证书验证后,许可平台即时将电子证书发送给公示平台,由公示平台同步向社会公示电子证书(涉及特殊药品的除外),供审批、监管部门和许可申请人下载、打印以及公众查询。从公示之日起,即视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食品
4、药品生产经营者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第九条短信告知许可平台向公示平台发送电子证书的同时,同步将电子证书的获取方式以手机短信等形式发送给行政许可申请人(下称“申请人)以及日常监督管理机构。包括申请行政许可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和申请行政许可经办人,以及证书载明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申请人提供电子邮箱的,许可平台同步向其邮箱发送电子证书公示通知。第十条证书编码电子证书独立设置编号,由河南电子证书+No.+6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电子证书的6位数字编号由许可平台在全省范围内按电子证书生成的先后顺序统一编号。第十一条验证归档电子证书公示的同时,审批部门应即时通过公示平台下载电子证书、打印纸质证书
5、并对证书载明的审批事项和相关格式进行再验证。对存在问题的证书,应及时查明原因、通知申请人并核发新证书;准确无误的,审批部门经办人应在纸质证书上签字,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证书归档。第十二条服务回访电子证书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审批部门应通过电话或微信、QQ等方式了解申请人是否接到手机短信、是否可以通过下载及打印等方式获取证书。回访情况应在许可平台作出记录。第十三条证书打印打印纸质证书应由申请人通过互联网登陆公示平台直接完成,或通过下载后的电子证书打印。打印纸质证书使用A3或A4规格纸张。鼓励使用A4规格普通办公用纸、黑白颜色打印。通过互联网下载、打印证书遇到问题的申请人,审批部门应及时给予指导
6、帮助。第十四条信息更新行政许可电子证书发生变更、注销、吊销、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废止等行为的,审批部门应当在省局行政许可电子证书公示平台上实时更新证书信息。第三章验证与使用第十五条证书验证电子证书、纸质证书载明的许可事项、相关格式与公示平台所示证书一致的,该证书即视为有效证书,具有法律效力。电子证书不限定存储介质;纸质证书不限定材质(普通或特殊)、颜色(彩色或黑白)、规格(A3或A4)、制作方式(打印或复印)。第十六条异议验证对电子证书、纸质证书载明的许可事项及相关格式有异议或需要判定证书是否有效的,可以通过证书二维码扫描或直接登录公示平台查验,也可以向签发证书的审批部门查验。对公示平台公示的许
7、可信息有异议或公示出现异常影响查验的,应向签发证书的审批部门查验;需要出具书面证明的,审批部门应在接到查询事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第十七条异情处理申请人认为电子证书载明的许可信息等有误经查属实的,签发证书的审批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许可平台核发新证。第十八条查询服务已获得行政许可电子证书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在开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网络信息服务、政府招投标管理以及电子商务交易等活动,需要提供行政许可资质证明的,可不提供纸质证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直接提供行政许可电子证书查询服务。第四章变更与补证第十九条简易变更属于下列事项变更,变更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审批部门应即时签发新的电子证书: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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