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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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SJG45-2018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DesigncodeforEnergyEfficiencyOfResidentialBuildings20180611发布201810Ol实施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发布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执行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进一步推进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市住房和建设局组织对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名称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编号为SJG45-2018)o该规范已经市政府审查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0.1、522、5.3.1、6
2、1.1、6.1.2、6.1.3、6.1.4、6.1.5、6.1.6、7.1.3、7.1.4、7.1.5、8.1.11、8.1.13、8.1.1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SJG10-2003与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SJG15-2005同时废止。特此通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18年6月11日前言为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与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政策,执行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进一步提高深圳市居住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利用效率,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15年标准编制工作要求,制定了本规范。在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总结了深圳市开展居住建筑节能工作以来的实
3、践经验,吸取了近年来的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深圳市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对其中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反复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室内热环境节能设计指标、小区热环境设计、建筑平立面节能设计、围护结构热工设计、空调与机械通风节能设计、电气照明与生活热水节能设计、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编制、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审查。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提出并业务归口,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批准发布。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
4、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坳三路29号建科大楼,邮编518049),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奥意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制冷学会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香港华艺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气象服务中心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刘俊跃、马晓雯、刘刚、李泽武、强斌、宁琳、吴大农、王莉芸、凌智敏、牛润卓、罗春燕、张欢、陈少波、唐振忠、黄旭阳、周戈钧、甘生宇、邱宗旭、杨琳、李鑫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孟庆林、
5、张蓿、苏艳辉、王志胜、关刚本规范业务归口单位主要指导人员:刘轶群、戴运祥、方军、龚爱云、张琴、宋毅1 总则12 术语23室内热环境节能设计指标64小区热环境设计75建筑平立面节能设计92.1 建筑朝向设计92.2 自然通风设计92.3 建筑遮阳设计92.4 空调室外机位置设计116围护结构热工设计136.1 规定性指标设计136.2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167空调与机械通风节能设计187.1 空调节能设计187.2 机械通风设计198电气照明与生活热水节能设计208.1 电气照明节能设计208.2 生活热水节能设计22附录A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编制23附录B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审查33附录C深
6、圳市通风时段主导风向和风速35附录D自然通风设计参考方法37附录E外墙平均传热系数和平均热惰性指标的计算39附录F夏季建筑外遮阳系数的简化计算方法40附录G围护结构外表面太阳辐射吸收系数43附录H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计算参数44附录J常用外窗热工性能参数48附录K反射隔热饰面太阳辐射吸收系数的修正系数50附录L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参考模板51附录M关于面积和体积的计算61本规范用词说明62引用标准名录63.o.为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与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政策,改善深圳市居住建筑室内热环境,降低建筑能耗,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市新建、扩建和改建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1.0.3居住
7、建筑的节能设计,应从建筑总体布局、小区热环境、建筑平立面设计、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空调、电气照明、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多方面采取综合措施,在保证室内热环境舒适的前提下,将建筑能耗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1.0.4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应符合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和保护环境的要求,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使用适宜技术。1.0.5深圳市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空调年耗电量(EC)annualcoolingelectricityconsumption按照夏季室内热环境设计标准和设定的计算条件,计算出的单位建筑面积空调设备每年所要消耗的
8、电能。单位为kWh/(rtfa)o2.0.2通风季节Ventilationseasonofcity一年中适合采取通风方式实现室内热舒适性要求的一段连续时期。2.0.3空调季节airconditioningseasonofcity一年中适合采取空调方式实现室内热舒适性要求的一段连续时期。2.0.4迎风面积比()建筑物或构筑物在计算风向上的垂直投影面积与最大可能垂直投影面积的比值。主导风向的迎风面枳F最大可能的迎风面职.卜、,主导风向图4.0.7迎风面积比示意图2.0.5平均迎风面积比(2)小区内所有建筑物或构筑物迎风面积比的平均值。s=s,2.0.6风速放大系数windspeedamplific
9、ation建筑物表面周围一定区域内的风速与开阔地面同高度风速之比。2.0.7套型dwellingunit按不同使用面积,由居住空间和厨房、卫生间、阳台等组成的基本居住单位。2.0.8居住空间habitablespace供居住者睡眠、休息、会客、娱乐、团聚、学习等的空间,包括住宅建筑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宿舍供睡眠和会客的空间。2.0.9有效通风换气面积Ventilationarea有效通风换气面积应为开启扇面积和窗开启后的空气流通界面面积的较小值。针对不同外窗开启形式,有效通风换气面积的计算方法如下:(1)推拉窗有效通风换气面积是推拉扇完全开启面积的100%。(2)平开窗(内夕卜)有效通
10、风换气面积是平开扇完全开启面积的100%。(3)悬窗以外上悬窗扇为例,开启扇下缘框扇间距、空气流通界面如图所示。开启扇面积计算方法如公示1所示,空气流动界面计算方法如公式2所示。(2.0.9-1)(2.0.9-2)(2.0.9-3)计算公式如下:S开启扇面积二aXbS空气流通界面面积=2S1+S2Sl2,1 =-asin2 2S2-b.d(2.0.9-4)d=2asin-(2.o.9-5)3其中,CL:开启角度;a:开启扇高度;d:下缘框扇间距;S:空气流通界面面积;b:开启扇宽度。2.0.10居住空间平均窗墙面积比meanratioofwindowareatowallareaofcondit
11、ionedspace建筑物中所有居住空间外墙面上的外窗(含阳台门的透明部分)总面积与该居住建筑所有居住空间外墙面面积(包括其上的窗及阳台门的透明部分的面积)之比。2.0.11权衡判断法trade-offoption将所设计建筑物的空调能耗和相应参照建筑物的空调能耗作对比,根据对比的结果来判定所设计建筑物是否符合节能要求的方法。2.0.12参照建筑referencebuilding采用权衡判断时作为比较对象的一栋符合节能要求的假想建筑。2.0.13外窗本体的遮阳系数(SC)shadingcoefficientofwindow在给定条件下,太阳辐射透过外窗所形成的室内得热量与相同条件下相同面积的标
12、准窗玻璃(3mm厚透明玻璃)所形成的太阳辐射得热量之比。可以近似地取为窗玻璃的遮蔽系数Se乘以窗玻璃面积A玻除以整窗面积A窗,即SCSeXA玻/A窗2.0.14窗口的建筑外遮阳系数(SD)outsideshadingcoefficientofwindow窗口有建筑外遮阳时透入室内的太阳辐射得热量与在相同条件下没有建筑外遮阳时透入的室内太阳辐射得热量的比值。2.0.15外窗的综合遮阳系数(SW)overallshadingcoefficientofwindow考虑窗本体和窗口的建筑外遮阳装置综合遮阳效果的一个系数,其值为窗本体遮阳系数(SC)与窗口的建筑外遮阳系数(SD)的乘积,即SW=SCxS
13、Do2.0.16居住空间外窗平均综合遮阳系数meanratioofoverallshadingcoefficientofwindow居住建筑所有居住空间外窗考虑朝向修正后的加权平均遮阳系数。各个朝向的权重系数分别为东、南朝向取1.0,西朝向取1.25,北朝向取0.8。即:eSw,E+sSf:+1.254S耳”+.8NSW式中:AeAs、Aw、An居住建筑所有居住空间东、南、西、北朝向的窗面积;Sw,ESw,SSw,W、Sw5N居住建筑所有居住空间东、南、西、北朝向窗的平均综合遮阳系数。2.0.17可见光透射比ViSibletransmittance透过透明材料的可见光光通量与投射在其表面上的可
14、见光光通量之比。2.0.18空调设备能效比(EER)energyefficiencyratio空调设备提供的冷量与设备本身所消耗的能量之比。同一设备在不同工况下的能效比不同,涉及能效比数值时,必须指定工况。3室内热环境节能设计指标3.0.1建筑室内热环境质量指标与卫生换气次数应符合表3.0.1的规定。在空调季节应达到舒适水平,在通风季节应达到可居住水平。表3.0.1深圳市居住建筑室内热环境质量与卫生换气次数指标名称舒适水平可居住水平综合性指标(PMV)-0.7+0.7主要指标(干球温度)26C28C12C30C卫生换气次数1.5次/小时1.5次/小时空气相对湿度70%3.0.2空调季节空调室内
15、设计计算参数应按下列规定取值:1室内干球温度26;2计算换气次数1.0次/小时;3室内空气相对湿度60%o4小区热环境设计4.0.1居住区应进行热环境设计,遮阳覆盖率和平均迎风面积比应符合城市居住区热环境设计标准JGJ286-2013的规定。4.0.2不少于75%的屋面为浅色饰面,坡屋顶太阳辐射吸收率低于0.7,平屋顶太阳能辐射吸收率低于0.5。建筑非透明立面宜采用反射率不低于0.3的材料。4.0.3小区应专题论证自然通风效果,强化小区的自然通风,避免小区内出现空气滞流区,为小区内单体建筑利用自然通风创造有利条件。1应根据小区所在位置通风时段的主导风向和风速进行小区自然通风模拟设计,改善小区自
16、然通风。2模型建立时应将小区周边至少100m范围内的建筑和地形等影响自然通风的因素考虑在内。未形成小区的居住建筑进行自然通风模拟设计时,应将建筑周边至少100m范围内的建筑和地形等影响通风的因素考虑在内。3建筑物周围人行区域距地面1.5m高处的风速放大系数应不大于2,风速不应大于5mso4.0.4应对小区周边建筑自然通风利用效果的影响进行评估,不宜降低已建成建筑的自然通风效果。4.0.5在符合限高和控制容积率的情况下,小区内建筑宜向高度方向发展,降低建筑密度以利于提高通风效果。4.0.6小区的建筑规划布局,应采用有利于通风时段建筑物群体间自然通风的布置形式,可采用下列措施:1宜采用错列式、斜列
17、式、结合地形特点的自由式等排列方式。2在通风时段主导风向上,建筑布局宜采用由低到高的原则。3当采用周边式布置时,宜采用首层架空或单元之间留出气流通道的设计形式。4建筑高度超过24m但不超过60m时,建筑长度宜不超过100米;建筑高度超过60m但不超过100m时,建筑长度宜不超过80米;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建筑长度宜不超过70米。4.0.7小区的规划设计,应进行绿地和水域的优化设置,可采用下列措施:1宜采用中心绿地与组团绿地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小区原有的地形、地貌及一切其他可利用条件进行立体绿化。2绿化宜与夏季遮阳相结合,水域面积宜与雨水的收集利用相结合。3在小区内气流组织不合理的区域,宜
18、设置水体或绿地以改善小区热环境。4.0.8小区围墙应能通风,当围墙密实部分高度超过1米时,围墙的可通风面积不宜小于40%。5建筑平立面节能设计5.1 建筑朝向设计5.1.1 居住建筑的朝向宜在南偏东15。至南偏西15。范围内,不宜超出南偏东45。至南偏西30。范围。5.1.2 建筑平面布置时,不宜在正西和西北方向布置主要卧室、起居室及设置大面积的玻璃门窗或玻璃幕墙。5.2 自然通风设计5.2.1 宜采用穿堂通风,避免单侧通风。由一套住房共同组成穿堂通风时,卧室、起居室宜为进风房间,厨房、卫生间宜为排风房间。5.2.2 应对建筑单体各套型进行自然通风设计,并应符合以下规定:1卧室、起居室、书房外
19、窗(包含阳台门)的有效通风换气面积不应小于房间地面面积的10%;2厨房、卫生间外窗(包含阳台门)的有效通风换气面积不应小于房间地面面积的10%或外窗面积的45%;3套型外窗(包括阳台门)的有效通风换气面积不应小于套型地面面积的8%o5.2.3 居住建筑应能自然通风,每户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通风开口和通风路径的设计满足自然通风要求。5.2.4 居住建筑各套型自然通风的进风窗通风开启面积之和不宜大于排风窗通风开启面积之和。5.2.5 自然通风的窗口,其下缘距室内地面的高度不宜大于1.2m。5.2.6 宜考虑阵雨、暴雨和台风时段关闭外窗情况下的自然通风措施。承担通风功能的建筑外窗等通风设施,宜有方便
20、灵活的开关调节装置,以满足不同天气条件下的通风要求。5.3 建筑遮阳设计5.3.1 居住建筑的东、西外窗应采用建筑外遮阳措施。5.3.2 窗口的建筑外遮阳系数SD可采用本规范附录F的简化方法计算。典型形式的建筑外遮阳系数可按表5.3.2取值。表5.3.2典型形式的建筑外遮阳系数SD遮阳形式建筑外遮阳系数SD可完全遮挡直射阳光的固定百叶、固定挡板、遮阳板等0.5可基本遮挡直射阳光的固定百叶、固定挡板、遮阳板等0.7较密的花格0.7可完全覆盖的不透明活动百叶、金属卷帘0.5可完全覆盖窗的织物卷帘0.5可完全覆盖的内置中空百页0.5双层窗0.75.4 .3宜结合外廊、阳台、挑檐等建筑本身进行遮阳设计
21、1遮阳设施应与建筑的外立面造型相协调。2南向宜采用水平遮阳,东向和西向宜采用垂直挡板或活动百叶遮阳。3活动外遮阳设施应方便操作和维护,并能承受风荷载作用,保证安全和耐久性。4建筑外窗的遮阳设施不宜阻碍自然通风,并宜避免遮阳设施吸收的太阳辐射热被进风气流带入室内;不宜阻碍房间夜间的长波辐射散热和房间获得冬季太阳辐射热。5.5 .4应对附近建筑表面投向外窗的反射辐射和发射辐射采取遮挡措施。5.6 .5建筑的屋顶和外墙宜采用下列隔热措施:1浅色光滑饰面(如浅色粉刷、涂层和面砖等);2屋顶内设置贴铝箔的封闭空气间层;3用含水多孔材料做屋面层;4屋面遮阳;5屋面有土或无土种植;6东、西外墙采用花格构件
22、或爬藤植物遮阳。计算屋顶和外墙总热阻时,上述各项节能措施的当量热阻附加值,可按表535取值。反射隔热外饰面的修正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K的规定表5.3.5隔热措施的当量附加热阻采取节能措施的屋顶或外墙当量热阻附加值(m2KW)屋顶内部带有铝箔的封闭空气间层单面铝箔空气间层(mm)200.43400.5760及以上0.64双面铝箔空气间层(mm)200.56400.8460及以上1.01用含水多孔材料做面层的屋面0.45用含水多孔材料做面层的外墙面0.35屋面蓄水层0.40屋面遮阳构造0.3屋面种植层0.90东、西外墙体遮阳构造0.3注:屋面种植、屋面遮阳等均指屋顶被植物完全覆盖或完全遮挡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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