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工程建设工法评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贵州省工程建设工法评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贵州省工程建设工法评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1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贵州省工程建设工法评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深入推进质量强省建设,促进建筑企业技术创新,提升施工技术水平,规范工程建设工法管理,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03号),制定本评定管理办法。第二条本评定管理办法适用于我省工程建设工法(以下简称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和成果管理。第三条本评定管理办法所称的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工法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安装工程三个类别。第四条工法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工
2、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适用性,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和综合效益,满足绿色施工的要求。第五条工法评定工作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下由贵州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工法每年组织评审、公布一次。已批准的省级工法有效期为六年,每年评定的工法总数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数的70%。第六条工法应受到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在申报省级工法时,其保密部分可作为附件送审,涉及关键技术及保密点的内容请注明,有关部门和评委不得泄密。工法在对外宣传和公开发表时,其保密部分可以删除。第二章工法申报第七条具备下列所有条件的,可以申报省级工法:(一)已公布为企业级的工法,工法的申报单位应为工法的
3、主要完成单位,工法要经过2项及以上工程应用实例。鼓励注册地非本省的建筑施工企业申报省级工法。省外入黔建筑施工企业在我省申报工法需至少有一项工程应用实例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二)工法的关键性技术应当属于或高于省内领先水平。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尚没有相应的国家或省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应经有相关行业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进行客观性评价,专家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三)工法经过工程应用,应具有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四)工法申报主体为主要完成单位或牵头单位,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均不存在争议。(五)工法编写内容齐全完整。第八
4、条申报省级工法的应当提供下列资料:(一)贵州省工程建设施工工法申报表;(二)工法文本。工法编写内容应当包括: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三)企业批准工法的文件;(四)工法关键技术鉴定的有关资料;(五)工程应用证明。包括应用工程的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复印件,施工合同复印件(只提供封面,含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及承包范围内容页及盖章页),工法要经过2项及以上工程应用实例,注册地非本省的建筑施工企业申报省级工法的,申报工法的工程应用实例至少有一项在贵州省区域内;(六)经济效益证明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贵州省 工程 建设 评定 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