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提案报告(2025年).docx
《XX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提案报告(2025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提案报告(2025年).docx(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XX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提案报告各位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自查,公司已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条件,具体如下:(一)公司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基本条件1 .公司具备证券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1)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公司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3)公司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4)公司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2、构规定的其他条件。2 .公司具备证券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1)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52,947.92万元,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符合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2)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为570,000万元,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符合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3)经合理测算,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符合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4)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核准或完成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5)本次发行之
3、可转债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符合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6)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筹集的资金拟向参股子公司雅碧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并由其用于“雅碧江水电杨房沟水电站项目”的建设,没有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符合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二)公司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基本条件1 .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制度健全,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有效履行职责,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之规定。(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运行的效率、合法合规性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4、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项之规定。(3)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之规定。(4)公司与控股股东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项之规定。(5)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五)项之规定。2 .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
5、性,财务状况良好(1)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符合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之规定。(2)公司以清洁能源为主营业务,业务和盈利来源相对稳定,不存在严重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之规定。(3)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和投资方向能够可持续发展,经营模式和投资计划稳健,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良好,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符合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之规定。(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符合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之规定。(5)公司的重要资产和其他重大权益取得合法,能够持续使用,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XX 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公司 符合 公开 发行 转换 公司债券 条件 提案 报告 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