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养老机构考核管理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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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崇明区养老机构考核管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促进本区养老机构服务提质升级,提升养老机构为老服务质量,根据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和上海市养老机构品质提升行动方案工作要求,结合崇明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考核管理范围已执业一年以上的养老机构,自执业的第二年起实行年度考核管理,当年度执业的养老机构不参加考核。长者照护之家(含乡村长者照护之家)、收住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机构参照执行。二、考核评分办法区民政部门根据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评价指标的要求,对本区养老机构在服务提供、服务保障、服务安全三个方面进行测评;并根据崇明区养老机构考核细则,对养老机构运行情况进行总体评估。=.考核内容(一)区级
2、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情况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对养老机构开展专业指导及考核,采用实地查看、现场询问、现场访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测评,并对照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评价指标进行打分。(二)市级养老机构专项监测情况由市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对养老机构开展专业指导及考核,按照市民政局在市级官方媒体发布的优秀良好一般及较差的监测结果,直接作为养老机构考核成绩。对评定为优秀”的养老机构,考核分可连续使用两年。对评定为较差”的养老机构,该年度养老机构考核不合格。(三)跨部门综合监管情况区民政局联合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人民检察院等部门每季度对养老机
3、构开展全覆盖综合监管检查,按照检查结果对养老机构进行综合评分。四.考核流程(一)审核。区民政局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和各机构实际收住崇明户籍老人数汇总形成崇明区养老机构考核奖励汇总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共同审核。(二)公示。区民政局将考核奖励经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区民政局将年度考核结果向各乡镇通报。(三)拨付。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考核奖励经费。本区养老机构考核奖励经费由区政府财政资金按年拨付,接受区财政部门的监管。五、考核结果运用根据评估成绩及日常检查成绩得出综合评分。对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上、收住本区老人的养老机构给予一定的床位运行奖励。考核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综合评分在60分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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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崇明 养老 机构 考核 管理 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