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新吴区2024年防御台风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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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锡市新吴区2024年防御台风应急预条1总则1.1 编制目的贯彻新时期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台风防御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台风灾害应对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防洪条例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防御台风应急预案江苏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无锡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无锡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无锡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O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防御及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台风引发的次生、衍生突发
2、事件时,按程序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台风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2)以防为主,多措并举。坚持防、避、抢、救各项措施相结合,不断提高防御台风的应急处置工作水平,增强防御台风的应急处置能力。(3)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全面分析台风可能带来的危害,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4)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防御台风工作的责任主体,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5)行业管理,加强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
3、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内各单位防御防台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指导。(6)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坚持社会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事发地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指挥机构无锡市新吴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组织全区的防御防台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分工分片。区防指由区长任指挥,分管应急管理工作和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区长任副指挥。区防指负责组织领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由指挥、常务副指挥、副指挥及防指成员组成,下设工作组、防汛抗旱督导组,并2配备专家库。其日常办事机构区防汛抗
4、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汛办)设在区住建局。指挥:区长常务副指挥: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区长副指挥:分管水利、城建工作的副区长成员:区党政办、宣传部、人武部、发展改革委、民政卫健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自规分局、生态环境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建管中心、城运中心、各街道办事处为区防指成员单位。2.2 工作职责2.2.1 指挥机构职责区防指负责组织领导全区防御台风工作,贯彻落实防御台风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市防指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指导监督防御台风重大决策的落实。主要职责:组织制定全区防御台风的政策、规程、制度,及时部署
5、落实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决定启动、变更和终止防御台风应急响应,掌握全区防御台风动态,组织协调、指导、指挥防御台风抢险救援救灾协调灾后处置组织指导防御台风公益宣传和避险知识普及。2.2.2 区防指领导职责区防指指挥(区长)全面领导全区防御台风工作,主持或委托常务副指挥主持全区年度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决策防御台风重大事项。常务副指挥(分管应急管理的副区长)协助指挥组织、指挥、协调全区防御台风工作。负责防御台风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等工作。副指挥(分管城建的副区长)负责城市排水防涝体系能力建设、内涝治理、地下空间防控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副指挥(分管水利的副区长)负责区防指日
6、常工作,负责防洪排涝工程体系能力建设、水利工程调度和抢险等工作。2.2.3 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应服从区防指统一指挥,及时高效执行各项指令;按照职责分工和统一安排部署,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汛前检查及防御台风督查等相关工作。宣传部(文体旅游局):组织、协调和指导防御台风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舆论故好防御台风公益宣传、知识普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预警信息的公众发布。负责指导协调文保单位、旅游景区防台保安;指导旅游等级景区防台预警信息发布;指导旅游等级景区游客转移避险、救护、疏导和景区暂停运营等工作。人武部:加强军地协调联动。加强与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
7、信息共享机制。组织协调预备役部队和民兵支持地方抗洪抢险救灾,协助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发改委:协调安排防御台风工程建设、除险加固、水毁修复、抗洪抗旱救灾资金计划。民政卫健局:负责灾区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核查报送灾区医疗卫生信息;负责灾民安全转移、安置,救灾物资及卫生防疫等工作。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开展防御台风宣传,增强师生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指导协调校舍防台保安;协助组织学校师生转移安置督促指导受灾学校开展灾后自救和恢复教学秩序工作;必要时,通知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停课及提供校舍作为受灾居民临时居住地。工信局:根据抢险救灾需要,配合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负责指导区属企业的防台
8、工作。财政局:负责安排防御台风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等经费;负责统筹落实防御台风应急处置资金;指导和监督预算部门加强防御台风应急资金使用管理。住建局:组织指导建筑工地和城区危房安全检查及加固,做好有关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指导做好大型起重机械设备、临时工棚等汛期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结合旧城改造、城区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区防台能力指导物业落实城区易积淹水小区、地下车库等地下空间的应急挡水排涝措施;在建工程涉及雨水管网、河道的要确保排水和行洪畅通。组织协调公路、水运设施、在建交通工程防台保安;组织协调基础交通设施的水毁抢修,保障抢险救灾内河通航水域的安全畅通,保障抢险救灾普通国省干线的畅通;协助抢
9、险救灾物资调运及人员转移;负责行洪及调水河道船舶和渡口的安全监管,停靠船只不影响防汛墙安全;负责行政区域内航道航行警告发布、应急处置、水上搜救等工作;在建交通工程不影响河道行洪排涝;负责发布公交、公路、港口、航道等预警信息;组织指导水旱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报及预警信息发布,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调度、日常检查等;负责区级防御台风物资储备、调用、管理;负责水利防御台风抢险专业队伍建设;承担防御台风抢险技术支撑工作,组织指导水毁水利设施抢修工作;制定并落实道路雨水积水点、下沉式立交、隧道等应急排涝措施等。城管局:指导督促城区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责任主体做好安全检查,落实安全加固防范措施
10、提前进行道路排水口周边路面垃圾清理作业;负责城区绿化树木的防风加固及倾倒、拔起等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名且建本单位直属巡逻队和机械化抢险队。协助做好抗洪抢险及应急救援工作。农业农村局:负责向设施种植和养殖主体发布预警信息。负责核查报送农业灾害情况、人员转移等信息;负责农业生产救灾指导和技术服务,指导灾后自救和恢复生产。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防台期间应急抢险救援及救灾工作,组织协调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灾情收集整理核实上报工作,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统一调度应急救灾物资装备,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提出抢险救
11、援和救灾补助经费安排计划;做好危化品生产存储企业等安全度台措施的落实工作。数据和政务局:负责提供防御台风应急管理平台的政务云支撑。公安分局:负责维护防台抢险秩序、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打击阻挠防御台风工作以及破坏防御台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御台风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组建区直属巡逻队和抢险队。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因洪涝灾害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制定并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城区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确保涉水工程建设项目满足行洪排涝要求。生态环境局:负责江河
12、湖库水质监测预报,台风期间应加密监测及时提供水污染情况,做好水污染事件的调查与处理工作。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区防指统一安排,负责组织、指挥辖区消防救援队伍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协助地方政府疏散和营救危险地区的遇险群众。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的防御台风工作,做好地区联防和组织协调工作;制订本地防御台风应急预案,组织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其他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2.3 工作组区防指根据需要可设立综合协调、监测预警、调度抢险、内涝防治、救援安置和信息发布6个工作组,分工负责紧急情况下的防御台风工作,其组成与职责如下:1.1 合协调组:全面掌握汛情、灾情和抢险救灾工
13、作动态;负责各工作组、相关部门单位联络督办,指令、信息上传下达;协助区防指领导组织会商研判、调度、部署、指挥等工作。由区住建局为组长单位,区应急局为副组长单位,区城管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规划分局为成员单位。1.2 测预警组:负责水情、地质灾害、海事交通、积淹水及墙情监测预报预警,发布预警信息及防御指引,落实责任人叫应”措施。由区住建局为组长单位,区应急管理局为副组长单位,区城管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局、城运中心为成员单位。1.3 度抢险组:负责全区水利工程调度和安全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工程抢险和电力、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及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抢修,保障安全运行。由区住
14、建局为组长单位,区应急局为副组长单位,区人武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分局、建管中心为成员单位。1.4 涝防治组:负责全区排水防涝、内涝治理、地下空间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推进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掌握内涝积水信息,指挥调度应急排水队伍物资,封控积涝风险区域,加强交通疏导保障。区住建局为组长单位,区城管局为副组长单位,区应急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建管中心、城运中心为成员单位。1.5 援安置组:负责应急救援、转移安置及救助救灾工作;负责灾区医疗救治、疾病防控和卫生监督工作;负责灾情统计及核灾工作。区应急局为组长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规划分局为副组长单位,宣传部(文体旅游局)、
15、教育局、民政卫健局、财政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为成员单位。1.6 息发布组:负责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报道防汛防台工作动态和抢险救灾工作情况,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和管控,回应社会热点关注。区委宣传部为组长单位,区住建局为副组长单位,区城管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为成员单位。工作组实行组长单位负责制,由各组长单位制定工作组具体运行工作机制。当区防指启动IV级、川级防汛抗旱防台应急响应时,启动综合协调组、信息发布组、监测预警组,视情启动其他应急工作组,响应期间防指指挥机构设在区住建局;当区防指启动Il级、I级防汛抗旱防台应急响应时,启动全部应急工作组,响应期间防指指挥机构设在区城运
16、中心。当防汛抗旱防台应急响应降低或解除时,视情结束或部分结束应急工作组。2.4 防御台风督导组根据省市防指有关文件要求,防御台风工作实行区领导包片分工负责制。区防指每年汛前根据人员调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成立7个防御台风督导组协助包片区领导开展具体工作,区住建局、应急局为防御台风督导组组长单位。督导组职责包括:及时掌握督导地区防御台风形势及发展态势,督促落实省、市部署要求,监督指导地区防御台风工作。防御台风应急响应启动后,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区领导及督导组对督导区域开展督查。各地要及时向区领导、督导组报告防御台风工作开展情况,遇重大事项随时报告。2.5 办事机构日常办事机构为区防汛抗旱指
17、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汛办),设在区住建局,按照区防指的部署要求,组织协调全区防御台风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的防御台风工作。2.6 专家库区防指组建专家库,以水利专家为主,由应急救援、气象、地质灾害、市政排水、土木建筑、道路交通、船舶航道、农业农村等相关专业的技术和管理专家共同组成,配合防汛抗旱督导组开展相关工作为防御台风指挥决策、应急处置等提供技术支撑。2.7 区防御台风组织机构无锡高新区(新吴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在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防指的领导下,组织协调本地区的防御台风工作,其办事机构为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2.8 基层防御台风组织机构乡镇(
18、街道)、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按照基层防御台风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和人员,在区防指和乡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本地区和本单位的防御台风工作。2.9 预报、预警与预防3.1 监测预报市气象局负责监测台风生成、发展、登陆和消失的过程,做好台风未来趋势及可能影响地区的风力、降雨等趋势预报,及时报告台风实时路径、强度、速度和降雨过程、范围、强度等信息,并向社会发布,一般情况下提前3天将预报消息或重要天气信息通报同级防指及相关涉灾管理部门。市水利局、市水文局负责江河湖库水情、工情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开展沿江风暴潮增水和潮位预报。区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指导地质灾害的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其他部门做好相关的监测与
19、预报工作。各监测预报部门应当及时向区防指和相关部门通报台风实况和监测预报情况。3.2 预警叫应台风预警是针对台风影响所造成的强风、暴雨、洪水与风暴潮等超过一定标准而向社会所进行的警示活动。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一般分为I、II、III、IV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不O各部门负责发布行业预警信息,建立健全逐级预警响应机制,并报送同级防指。3.3 )气象部门负责发布台风、暴雨等气象预警信息。3.4 )水利部门负责发布江河湖库水情预警信息。3.5 应急管理、自然资源规划、气象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3.6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发布城区高空建筑设施、城乡危旧房屋预警信息。3.7 )住
20、建部门负责发布公路、港口、内河(航道)、湖区(航道)、渡口、码头(长江除外)预警信息。3.8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向渔业船只、设施种植和养殖主体发布预警信息。3.9 宣传部(文体旅游局)负责发布重大文旅活动、旅游等级景区等安全提示信息。3.10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及时播报有关预警信息。3.11 预警发布部门要建立逐级预警响应机制,下级责任人在接到预警信息后要及时向上级预警发布部门反馈,并采取应急措施。未及时反馈的,预警发布部门要及时通知到下级责任人所属政府或者主管部门负责人,确保预警信息准确送达,不留死角,形成闭环。在发布台风、暴雨、洪水、地质灾害红色预警等极端情况下,叫应可从
21、市级直达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防御重点单位负责人。镇(街道)责任人收到预警信息后负责“叫应”到村(社区)防汛责任人,确保预警信息能及时响应。3.12 )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相关预警工作。3.3预防各地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要求做好各项防御工作,组织各单位与公民积极开展自我防范。3.3.1 预防准备(1)思想准备:加强防御台风工作的宣传,增强全民预防台风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防大灾的思想准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台风灾害救灾工作。(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防台风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落实责任人、抢险队伍和预警措施,加强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服务组织机构的建设。(3)工程准备:
22、汛前完成台风影响及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病险的各类工程及基础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落实台风防御期间安全措施。(4)预案准备: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修订完善本行业、本部门防御台风应急预案。承担台风防御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应及时制定本单位防御台风应急预案。(5)物资准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分区域储备必需的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在防御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机动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6)通信准备: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做好公用通信网络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落实应急通信设施设备储备和重点电信设施隐患排查,保证预警反馈系统完好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网,确保雨情、水情、风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
23、调度指令及时传递。(7)转移安置准备:区应急局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区有关单位按照无锡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规定履行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任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地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员转移工作。组织落实应急避难场所并及时向社会公告提前部署做好转移安置各项准备工作。人员转移安置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员转移工作。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按照预案做好本单位人员转移工作。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相关单位应当编制人员转移方案,针对可能受洪涝灾害、台风影响区域的转移人员设立台账、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明确责任人,确定转移避险路线、交通
24、工具、安置地点,落实转移避险保障措施,组织开展人员转移演练。3.3.2 防御台风检查各级防指及成员单位应组织开展防御台风工作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台风来临前无法整改完成的,应落实防御台风应对方案。(1)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文广旅游、通信、电力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市政、交通、水利、景区、通讯、电力、锚地、机场、搜救设施等防御台风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按职责分别组织对危险区域人员、房屋和船只等进行调查,并登记造册,报同级防指备案O3.3.3 防御台风巡查台风影响期间,相关部门或单位应组织指导防御台风巡查工作,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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