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损害古树名木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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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省损害古树名木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保护古树名木,有效遏制损害古树名木行为,切实保护好古树名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古树,是指树龄100年以上的树木,不包括人工培育、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商品林中的树木。本办法所称名木,是指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景观价值或者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第三条鼓励单位、个人(以下简称“举报人”)就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发现的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行为,向损害行为发现地县级以上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后,举报人可依
2、照本办法相关规定获得相应奖励。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是指省、市、县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以内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或者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第四条举报人可采用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通过政务服务热线(如12345)或其他行政部门移送等渠道举报,且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同样适用奖励政策。各级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公布举报电话、网上举报电子信箱、通信地址等。单位或多人联合举报的,需明确一名人员作为举报人代表。举报奖励对象限实名举报,举报人应留下真实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第五条同一举报人
3、就同一个事件向多个主管部门举报的,不重复奖励;多人举报同一事件的,举报内容相同则奖励第一位举报人,后续其他举报人提供新线索且对调查有实质帮助的,可获奖励;多人联合举报视为单一举报主体,按一个事件奖励。同一个事件是指在同一时间、地点或连续关联的时空范围内,由同一主体(个人、团体或组织)实施损害古树名木的单一或系列关联违法行为。第六条省、市级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收到举报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将线索转至案发地县级主管部门办理。县级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对收到的举报进行初步判断,根据管理职责受理举报,对不属于自身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举报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移送责任部门。涉及重大损害事件的,省、市级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
4、立即转办并跟踪督办,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与城市绿化主管部门之间需要移送的,应当立即移送。县级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及人员负责举报受理工作。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举报,应填写古树名木保护举报受理单(附件1),并在收到举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举报人受理情况,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第七条县级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在受理举报后的7个工作日内(涉及重大损害事件的,应该立即启动调查)作出调查决定,并组织2名专业技术人员赴现场调查核实取证。原则上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上级交办的,以交办之日起计)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填写古树名木保护举报调查核实单(附件2),并将核实结果及符合奖励条件的案件处置情况、拟奖励金额
5、领取程序等事项书面告知举报人。因案情复杂或客观原因需延期的,延期最多不超过30日(累计期限不得超过90日),并书面告知举报人延期理由。第八条举报在该办法施行后实施的下列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属于本办法奖励范围:(一)非法采伐、移植古树名木;(二)买卖、运输、加工非法采伐、移植的古树名木;(三)挖根,盗割古树名木;(四)向古树名木灌注有毒有害物质;(五)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倾倒易燃易爆物品或有毒有害物质。第九条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统一给予400元奖励。第十条举报人举报的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方可获得奖励:(一)举报内容经县级古树名木主管部门依法调查核
6、实属实;(二)所举报的损害行为未被林业、住建、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在举报前受理或调查,未被有关新闻媒体曝光。不予奖励的,受理部门应当书面向举报人说明情况,并出具证明材料。第十一条举报奖励实行分级负责制,举报事件经查证属实后,按照举报涉及古树名木的最高保护等级,由各级主管部门按以下程序进行奖励发放:最高保护等级仅涉及三级古树的举报奖励,由县级受理举报的主管部门填写古树名木保护举报奖励兑现单(附件3),并在20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办理领取手续,完成奖励发放。最高等级涉及一级保护古树和名木、二级保护古树的举报奖励,由县级受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将受理单、核实单、兑现单等材料报送省、市级主管部门,分别由省
7、市级主管部门在收到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办理手续,完成奖励发放,并将发放情况反馈县级受理部门。奖励首选银行卡转账发放,结合实际可通过现金、微信转账发放,所有支付凭证应妥善归档管理。举报人应当自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到负责发放奖励的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办理领奖手续。因客观原因不能现场办理领奖手续的,可申请线上办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奖励。第十二条按照涉及古树名木的最高保护等级确定举报奖励经费承担主体。最高保护等级涉及一级保护古树和名木的由省级主管部门承担,涉及二级保护古树的由市级主管部门承担,仅涉及三级保护古树的由县级主管部门承担。各级古树名木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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