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估价技术规范》(报批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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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93.020CCSP13TD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行业标准XXTXXXXX-XXXX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估价技术规范Specificationforclassificationandappraisaltechnicalonruralcollective-ownedconstructionland(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报批稿)(本稿完成时间:2025年3月11日)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发布目次前言II引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总则
2、14.1基本原则14.2一般规定24.3影响因素25集体建设用地定级35.1工作内容与程序35.2 准备工作35.3 确定工作对象与范围35.4确定定级类型45.5因素因子体系及其量化评价方法45.6定级资料调查与整理75.7定级单元划分与单元分值计算75. 8级别划分、验证与确定76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86. 1程序86.2 准备工作及确定工作范围与对象86.3 资料调查与整理86.4基准地价内涵界定96.5基准地价评估96.6基准地价确定106.7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编制106.8基准地价更新107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评估107.1 一般规定107.2 估价方法应用要点107.3 不同
3、目的下的评估要点128宅基地使用权价格评估138.1 一般规定138.2 估价方法应用要点138.3 不同目的下的评估要点149其他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评估14参考文献16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提出。本文件由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3)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莫晓辉、闵佳
4、赵松、伍育鹏、朱道林、王军、王忠、王逸然、王馄、张红、危笑、魏明宇、蒯秀华、翟世民、王军鹏。引言为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估价技术工作,显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质量差异和资源资产价值,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化配置,服务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制定本文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估价技术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宗地地价评估的基本原则与要求、工作内容与程序、技术方法及其应用要点。本文件适用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定级、基准地价与宗地地价评估;本文件中所指集体土地均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具体包括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以及农村公共设施、公
5、益事业等其他建设用地。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OGB/T185072014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8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TD/T1061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集体建设用地级别cIassofcoIIectiveconstructionIand在规定区域内,根据集体建设用地的经济、自然两方面属性及其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地位、作用,对不同空间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价值进
6、行综合分析评价的结果,用能够反映序列关系的数字表达。3.2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basicpriceofcoIIectiveconstructionIand由政府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制订、公布实施的,针对不同用途,不同级别或均质区域内的集体建设用地,对应于平均开发利用条件、法定最高使用年期或政策规定年期下的土地使用权于某一估价期日的区域平均价格。3.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PriCeofcolIectiveconstructionIanduseright对应于不同用途和权能特征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公开市场或特定市场条件下形成的权利价格。注:除宅基地使用权外,当无特殊说明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均
7、指公开市场条件下形成的、一定年期的权利价格。4总则4. 1基本原则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估价在分别遵循GB/T185072014GB/T185082014规定的技术原则基础上,还需遵循以下原则。a)目标导向原则:深度融入国家农村战略布局,体现对农村产业发展、生态宜居等的支撑,有效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目标。b)权益保护原则:尊重和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反映集体建设用地特殊的产权结构与利益分配机制,遵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土地权益在各个技术环节得到切实体现。c)差异化原则:农村地区地域差异大,集体建设用地的类型和功能各异,确定技术细节时宜因地制宜,体现区域差
8、异和集体建设用地特色化、多元化利用特征。4.2一般规定4. 2.1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的一般规定一般规定如下。a)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一般以区县(含县级市,下同)为单位开展。b)级别与基准地价体系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区县整体或其下辖的各个乡镇为评价对象设立,具体需根据区县所处区位、区县内部自然地理条件等的差异性、以及影响土地质量的因素因子的一致性等分析确定。c)对面积较大、市场发育程度较高、土地质量空间差异明显,且有监管服务需求的行政村,也可单独设立级别与基准地价体系。d)对位于国有建设用地级别体系覆盖范围内的集体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单独进行级别划分。e)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
9、估成果的验收分别遵循GB/T18507-2014.GB/T185082014的规定,发布、备案及最长更新周期参照城镇国有建设用地的相关要求。4. 2,2地价内涵界定的一般规定4. 2.2.1用途设定集体建设用地用途设定需遵照合法原则,根据估价目的,通常可按规划用途、实际用途,或符合评估准则要求的其他用途设定。4. 2.2.2权利设定权利设定中宜明确具体权利类型;在法律规定的权利及其权能边界范围内,当因交易双方约定、管理政策规定等赋予某类集体建设用地权利或权能特定的约束条件,并直接或间接影响地价水平时,宜在地价内涵界定时明确表述。4. 2.2.3市场类型分为公开市场条件下形成的客观价格和特定市场
10、条件下形成的市场关联各方在充分考虑各自利益前提下可接受的公允价格;对于后者,需清晰表述特定市场条件的具体内容。4. 2,2.4年期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评估设定年期最长不得超过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法定最高年期,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出让、转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除特殊评估目的外,评估设定年期不超过待估宗地的剩余使用年期;无具体规定或约定的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可按“无年期限制”设定。4. 3影响因素4. 3.1定级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三类因素。a)自然因素:指对集体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与未来发展潜力等产生直接影响的自然条件或环境特征,包括地理位置与气候条件、生态环境、地形地貌、灾害
11、风险等因素。b)经济因素:指能够直接或间接反映集体建设用地经济效益、农村社区经济活力或民生福祉等状况的经济指标或条件。c)社会因素:指影响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方向、强度、效益等的社会人文背景条件,包括制度与各类规划、人口数量与结构、交通条件及基本设施状况等因素。4. 3.2价格影响因素除参照GB/T185082014的相关规定外,集体建设用地价格评估还需特别关注以下因素。a)市场成熟度:成熟的土地市场通常具有规律性的交易活动、完善的市场信息系统和透明的价格发现机制等特征。分析集体建设用地市场成熟度宜关注交易平台建设、交易案例频次、交易规模、价格透明度、市场参与者的多样性、信息公开程度等方面的特
12、征。b)政策完善度:集体建设用地市场的运行机制和长期发展受配套政策直接影响,评估时宜全面分析待估宗地所在区域涉及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划、土地确权、土地流转、税费、收益分配、金融等配套政策,并重点关注政策环境的稳定性。c)交易主体行为差异性:在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发展的前期阶段,个体风险偏好与非标准化交易对价格形成机制的稳定性影响较大,评估时宜基于市场发展阶段,分析交易主体的风险认知与偏好,如:政策变动较大或不完善时风险偏好将趋于保守谨慎,更注重土地的直接使用价值、即期收益和保障性。5集体建设用地定级5. 1工作内容与程序5.1.1 工作内容集体建设用地定级的工作内容按照GB/T185072014中4.
13、5.2的规定执行。5. 1.2程序主要程序如下。a)准备工作;b)确定集体建设用地定级的对象与范围。c)根据定级对象的特征,确定定级方式,建立相应的因素因子体系。d)分析因素因子的影响方式,选择量化评价方法与模型,计算各因素因子的指标值与功能分。e)划分定级单元。f)计算定级单元内各因素作用分值,加权计算总分值,并按总分值的分布排列和实际情况,初步划分土地级别。g)对初步划分的土地级别进行验证和调整。h)编制形成集体建设用地定级成果。5.2准备工作准备工作的要求如下。a)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编写任务书(或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制定资料调查表和工作用表,准备工作底图等,具体内容见GB/T185072
14、014和GB/T185082014的相关规定。b)工作底图应采用能覆盖工作对象及其测算范围的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图、大比例尺遥感影像图等,根据工作对象及其测算范围和复杂程度不同,工作底图的比例尺宜执行表1规定。表1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底图比例尺工作对象及其测算范围工作底图比例尺县(市、区)级行政单元1:10000-1:50000乡镇级行政单元1:2000-1:10000行政村级行政单元1:500-1:20005.3确定工作对象与范围5.3.1空间对象与范围确定集体建设用地定级的工作对象及其空间范围宜以各类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参照国土调查成果,结合土地所有者的需求、监管服务导向,以
15、及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发育水平等综合判断,不宜与城镇建设用地级别体系的覆盖范围交叉或重叠;并需明确界定是否包括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体建设用地。1.1.2 地类对象与范围进行分类定级时,具体地类宜参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的建设用地分类体系设定,根据应用需求确定是否细化至二级、三级地类,并注意以下要点。a)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常细分至商服用地、工业用地。b)集体住宅用地可根据需要包括宅基地、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c)有需求的地区可拓展到上述条款未覆盖的其他建设用地。1.1.3 工作和测算范围工作和测算范围又称
16、工作区域;针对集体建设用地的分布特征,应注意以下技术要点。a)在集体建设用地空间连续性差,与集体农用地或国有土地交错分布的地区,宜以行政区界限作为工作和测算范围的控制边界,无需在测算工作底图上单独勾画各个具体集体建设用地图斑。b)在定级工作过程中,宜将工作区域内的各类用地视为集体建设用地参与测算;在成果中结合文字描述具体界定定级结果适用的对象与范围。5.4 确定定级类型根据市场发育情况和监管服务需求选择综合定级或分类定级。土地利用功能特征分区明显,且各功能区的空间分布相对集中的地区,应进行分类定级;其他地区宜进行综合定级。5.5 因素因子体系及其量化评价方法5.5.1基本要求在遵照GB/T18
17、5072014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应关注以下要求。a)在集体建设用地空间连续性差、受邻近城镇或已建成区域的辐射影响或受区域功能规划影响明显的地区,宜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反映宏观区位、社会经济水平差异,以及相关规划特征影响的因素。b)确定各定级因素中所含的具体因子及其评价指标时,可在GB/T18507-2014规定的基础上,考虑城乡之间在社会经济职能、建设形态与规模等方面的差异,结合评价对象的特征,适度调整,体现针对性、差异性。c)在量化各因素因子对定级单元的影响程度,确定影响规律、作用半径和功能分衰减方式,测算作用分值时,若评价对象空间布局具有特殊性或因素之影响规律存在区域特异性,可在深入分析的基
18、础上,适当调整GB/T185072014规定的量化模型与方法,主要体现在以下环节: 对因素类别的划分:点线状因素、面状因素; 对作用分衰减模型的选择:指数衰减、线性衰减; 对定级单元作用分的取值规则。d)依作用分衰减模型测算各因素因子在定级对象不同空间位置上的作用分时,除遇铁路、高速公路、河流等不可直接跨越的障碍时需按照GB/T185072014中15.1.3c)的规定处理障碍对作用分的影响外,还需关注工作区域内其他地形特征产生的障碍影响,并做相应处理。5.5.2定级因素体系定级因素体系的基本要求如下。a)体系构成。集体建设用地综合定级及常见用途分类定级的推荐因素体系见表2表5,可根据定级对象
19、的特征,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增加其他因素。表2集体建设用地综合定级因素体系表名称商服繁华程度交通条件基本设施环境条件宏观区位社会经济发展空间规划因素商服繁华影响度道路通达度对外交通便利度公交便捷度基础设施完备度公用设施完善度环境质量优劣度农村人居环境自然条件优劣度景观条件优劣度宏观区位辐射影响度人口状况经济水平用地结构规划条件影响度建议必选至少一种必选备选必选至少一种必选备选至少一种必选备选表3集体商服用地定级因素体系表名称商服繁华程度交通条件基本设施环境条件宏观区位社会经济发展空间规划因素商服繁华影响度道路通达度对外交通便利度公交便捷度基础设施完备度公用设施完善度环境质量优劣度农村人居环境自然
20、条件优劣度景观条件优劣度宏观区位辐射影响度人口状况经济水平用地结构规划条件影响度建议必选至少一种必选备选必选备选至少一种必选备选表4集体住宅用地定级因素体系表名称基本设施交通条件环境条件商服繁华程度宏观区位社会经济发展空间规划因素基础设施完备度公用设施完善度道路通达度对外交通便利度公交便捷度环境质量优劣度农村人居环境自然条件优劣度景观条件优劣度商服繁华影响度宏观区位影响度人口状况经济水平用地结构规划条件影响度建议必选至少一种必选备选至少一种必选备选至少一种必选备选注:本表仅针对“宅基地”编制,当适F目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等其他居住类用地时,可适当调整。表5集体工业用地定级因素体系表名称交通
21、条件基本设施产业集聚环境条件宏观区位社会经济发展空间规划因素道路通达度对外交通便利度基础设施完备度产业集聚影响度自然条件优劣度宏观区位辐射影响度经济水平规划条件影响度建议必选备选b)因素分类。根据定级因素的形态及其对土地质量发生影响的一般规律,可将因素分为以下两类,其量化的一般方法见GB/T185072014中15.1.3:点、线状因素:该类因素对土地质量的影响既与因素涉及设施的规模和功能等级有关,又与土地距该设施的相对距离有关,其对土地的作用分值随相对距离的增加而呈现不同规律的衰减变化;面状因素:该类因素对土地质量的影响仅与因素指标值有关。5.5.3宏观区位宏观区位状况主要通过宏观区位辐射影
22、响度因素予以体现,其内涵与作用、量化评价方法如下。a)内涵与作用: 该类因素用于反映位于定级工作区域之外,但对工作区域内的集体建设用地质量具有明显辐射影响的因素; 该类因素的常见因子包括与定级工作区域近邻的中心城镇、商业繁华区、产业园区等。b)量化评价方法: 该类因素属点状因素,其作用半径、影响规律及功能分测算方法类同于城镇土地定级中的商服中心; 作用指数的测算:测算该类因素因子具体设施的作用指数时,通常可选择反映设施规模、经济产出能力、行政或功能层级等的指标; 作用半径的确定:当同类因子中最高级的设施数量为1时,其作用半径原则上为该设施边界距定级工作区域最远距离;当同类因子中多个同级的实体设
23、施均匀分布时,可依据均分市场的原理,测算该设施的作用半径见公式(1):d=v,S(11Jf)一Ilm一一一(1)式中:d作用半径;S工作区域面积;n设施实体的个数。除前述情况外,可根据实际调查情况,确定设施可辐射到的空间单元及作用半径; 当因素因子对定级单元的影响程度随距离的增加而呈现从“快速下降”渐变为“缓慢下降”的规律时,应采用指数衰减模型,否则应采用直线衰减模型; 当存在高级别设施的功能涵盖低级别设施的功能时,应进行功能分割计算;具体计算按照GB/T185072014中15.2.3的方法执行; 当定级单元受多个同类同级的设施影响时,取其中最高值作为其对该单元的作用分值;当受多个不同级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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